1、全国201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争议处理概论试题课程代码:1147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1根据我国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主体是指(B)1-4A用人单位和劳动者B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C两个独立的劳动者D两个独立的用人单位2劳动争议的客体是劳动争议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客体的是(D)1-5A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行为B具体的工资、奖金的数额C劳动保护用品、设施D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
2、争议3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D)1-18A一调一裁一审,部分裁决为终局裁决B一调一裁一审C一调一裁两审,部分裁决为终局裁决D一调一裁两审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下列不属于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的调解组织是(C)99-教材中找不到答案A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B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C企业工会组织D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5下列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是(B)2-38A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B用人单位工会C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D地方人民法院6下列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的是(C)6-132A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B讨论重大或者疑
3、难的劳动争议案件C依法发出支付令D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一定条件,下列不符合担当仲裁员条件的是(C)99-教材中找不到答案A曾任审判员的B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C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三年的D律师执业满三年的8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D)7-162A30天B60天C90天D1年9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将仲裁申请书副本_送达被申请人(A)99-教材中找不到答案A5日内B10日内C15日内D20日内10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
4、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C)99-教材中找不到答案A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B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C不受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D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90日内1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可以对部分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下列申请不能先予执行的案件是(B)99-教材中找不到答案A追索劳动报酬B确认劳动关系C追索工伤医疗费D追索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12上下级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繁简程度来纵向确定受理范围的管辖是指(B)5-123A地域管辖B级别管辖C移送管辖D指定管
5、辖13劳动争议仲裁中,委托代理人的产生是基于(C)6-156A法律规定B亲权C当事人委托D仲裁委员会指定14一般仲裁庭的组成人员是(B)6-138A1人B3人C5人D7人15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的构成是(C)6-145A用人单位与劳动管理部门B劳动者与劳动管理部门C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D工会与劳动行政管理部门16我国劳动争议仲裁的性质是(D)5-110A行政性B司法性C民间性D兼有行政性和准司法性的执法行为17劳动争议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不包括(C)8-194A劳动争议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辩论原则C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原则D处分原则18我国人民法院判决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组织形式是(A)
6、8-195A合议制B独任制C复合制D多层制19劳动争议诉讼证据的形式特征是(A)8-210A合法性B客观性C关联性D主观性20下列不是劳动争议审判基本制度的是(D)8-195A合议制度B回避制度C公开审判制度D一审终审制度21下列关于劳动仲裁代理人说法错误的是(A)6-155A劳动仲裁代理人能同时代理同一劳动仲裁活动的双方当事人B劳动仲裁代理人只能以仲裁当事人的名义进行仲裁活动,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C劳动仲裁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指定、当事人委托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D劳动仲裁代理人的劳动仲裁代理权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仲裁委员会指定和当事人
7、委托22下列关于劳动争议诉讼中的共同诉讼及共同诉讼人的说法错误的是(D)8-205A共同诉讼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人数在二人或二人以上,并且多数当事人一方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或者同一种类的诉讼B共同诉讼是与一对一的原告和被告单独进行的诉讼相对应的复数诉讼形式C共同诉讼人也有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之分D必要共同诉讼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共同诉讼23下列属于人民法院应当终结劳动争议诉讼的情形是(A)9-230A作为原告的用人单位终止,无法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B劳动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8、C本案件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无法审结的D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活动的24人民法院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_,即视为送达(C)10-266A15日B30日C60日D90日25下列不是劳动争议起诉状正文内容的是(B)10-255A诉讼请求B原告和被告姓名、性别等自然状况C事实与理由D证据和证据来源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26与其他争议相比而言,劳动争议的特征有(ABD)1-5A劳动争议主体特定性B劳
9、动争议主体关系双重性C劳动争议内容多元性D劳动争议影响严重性E劳动争议主体多元性27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劳动实体法律规范包括(ABCDE)2-48A劳动法律与劳动行政法规B劳动法律与法规解释C劳动规章D地方性劳动法规与劳动规章E劳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8劳动争议协商的原则主要有(ABC)3-76A主体合法原则B平等协商原则C合法协商原则D工会主导原则E权利共享原则29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可按撤诉处理的情形包括(AB)9-229A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B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C原告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D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的E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唤,
10、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30劳动争议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有(ABCDE)10-265A直接送达B留置送达C委托送达D邮寄送达E公告送达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题,每小题5分,共30分。31简述劳动争议和行政争议的主要区别。1-8答:(1)争议的主体不同。(2)争议的内容不同。(3)争议的客体不同。(4)产生争议的原因和处理争议的依据不同。(5)争议引起的诉讼程序不同。32简述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内容范围。99-教材中找不到答案答:(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
11、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发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33简述我国劳动争议会议调解的程序。4-97答:(1)宣布调解会议开始。(2)申请人陈述申请事项、理由和调解的请求,被申请人进行答辩。(3)主持人就双方争议的焦点出示调解委员会调查的结果和有关证据,向双方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4)提出调解建议,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5)当事人协商,达成调解协议,以及制作调解协议书。34简述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5-113答:(1)保护劳动争议当事人双
12、方的合法权益。(2)及时迅速地解决劳动争议,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系和谐的劳动关系。(3)降低交易费用,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35简述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享有的程序方面的仲裁权利。6-147答:(1)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权利。(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3)当事人有收集和提供证据、查阅或复制与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4)当事人有辩论的权利。36简述劳动争议诉讼证据的学理分类。8-211答:(1)本证与反证。依据证据与举证责任承担者的关系,可以将劳动争议诉讼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2)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劳动争议诉讼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可以将劳动争议诉讼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
13、间接证据。(3)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按照劳动争议诉讼的证据的来源,可以将劳动争议诉讼证据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四、论述题:本题10分。37试述劳动争议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主要区别。8-192答:虽然目前我国劳动争议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但和民事诉讼仍有重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涉诉案件的性质及内容不同。民事诉讼中,涉诉案件的性质是民事纠纷,它是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争议。劳动争议诉讼中,涉及案件的性质是劳动争议,它是在形成劳动关系的主体之间发生的、以劳动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争议。(2)诉讼当事人不同。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双方是地位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当事
14、人分别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而在劳动争议诉讼中,诉讼当事人比较特定,一方是用人单位,性质上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劳动者,性质上是自然人,并且他们之间存在着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双方的地位在某些方面并不完成平等。(3)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不同。民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劳动争议主体在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之前,必须先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4)举证责任有所不同。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以“谁主张,谁举证”为原则,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将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在劳动争议
15、诉讼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作出决定的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其他劳动争议案件,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第38、39小题各8分,第40小题9分,共25分。38A公司总部在北京,在南京设有分公司,在南京当地聘请了员工李某,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南京。2011年A公司因为李某违纪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向南京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李某对裁决结果比较满意。而A公司不服,提出应由北京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为由管辖异议,并同时向北京某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6、申请仲裁。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本案管辖权应如何确定?为什么?99-教材中找不到答案答:一、本案管辖权应由南京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原因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根据上述规定,李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南京,李某可以在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在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件中李某已向南京劳动争
17、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并对裁决结果满意,而公司提出管辖异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根据上述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是应由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39肖某2010年3月进入某食品工厂,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特别约定: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011年6月10日,肖某接到公司的一份解雇通知,解雇理由是肖某上班时间被班组长及副总经理累计四次抓到偷吃加工食材,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被抓到三次以上偷吃加工食材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肖某认为,公司从未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向其公示,公司称规章制度已向其公示,但无法举证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
18、肖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辞职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问:在本案的裁决过程中,举证责任应如何分配?为什么?5-117答:(1)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关系所具有的隶属性和平等性,以及劳动者的弱势地位等因素,举证责任既适用一般民事案件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适用“谁决定,谁举证”的原则。(2)在本案中,公司对肖某作出了辞退的决定,肖某因不服该决定而提起仲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龄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在本案中,用人单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举出证据
19、证明规章制度公示的事实,并举出相应证据证明肖某有上班时间累计四次被抓到偷吃加工食材的情况属实。如果公司不能举证,则需承担败诉的风险。40方某于2008年9月被大成公司录用,并与大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10月15日,方某向公司递交辞职书后就于第二日离开公司前往另外一家公司工作。大成公司不同意方某辞职,并多次通知其回大成公司上班,可是方某一直不予理会。于是大成公司于2010年4月10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方某回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要求方某和其现在的公司连带赔偿因方某擅自离职给大成公司造成的损失。问:1、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大成公司的申请?为什么?2、方某的行为
20、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3、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方某现在所在的公司在仲裁中处于什么地方?答:1、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大成公司的申请?为什么?7-16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大成公司的申诉。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提出仲裁申请的一方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大成公司如果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在2010年10月16日之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即可。2、方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99-教材中找不到答案方某是否构成违约,要视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而定。如果约定劳动者辞职不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则方某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3、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方某现在所在的公司在仲裁中处于什么地方?6-152假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该案,方某现在所在的公司在仲裁中处于第三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