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为了悬挑外架工程的安全顺利施工,新老职工和新岗位职工必须接受及时和全面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1、凡新老职工进入本工程项目参加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公司、项目部和班组、,未经过安全教育的工人一律禁止上岗作业;新工人进场必须接受不小于50小时的安全知识等教育,并经书面考试合格后方可施工。2、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和熟练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未经过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人禁止上岗作业;3、班组必须在每天早上开工前或晚上收工后组织本班工人进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总结昨天或今天的安全情况,并征求工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更完善地做好安全工作;4、专业施工员必须每周召集班组组织全班人员进行本周安全总结和下周提出要求,集思广益,征求工人的合理意见和方法,做到每周有总结,有要求,有记录,有表扬,有批评,有奖罚;5、项目部对班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检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没有及时组织教育工作的行为,每次对班组长罚款100元。6、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文件;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事故教育和法制教育。7、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加强高空、雨季、夜间和季节性施工及临时用电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