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文处理范文10篇公文处理工作必须要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因为公文的出发点和最后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实际的问题,它是公务活动面对实际问题必须借助的方法、工具之一。如果不深入实际,调查全面真实的情况,只是闭门造车,必然陷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的泥沼,使公文成为脱离实际,堆满了官话、套话、空话、假话、大话的垃圾堆,使浮夸虚饰、生搬硬套、本本主义、瞎指挥、妄下结论的官僚主义之风侵害机关和组织的健康肌体,这样公文处理不但无助于组织的管理,发挥不了实际的作用,甚至可能会带来混乱和矛盾等负面效应。所以公文处理必须是一种有效的信息沟通,公文处理的实践者应该从客观实际出发,
2、倾听群众和基层的呼声,如实地反映真实情况,不先入为主,不任意夸大和缩小问题,不掩饰矛盾,既报喜也报忧。同时,公文处理的实践者要能对搜集上来的各种情况和材料的性质、真伪、是非、可行性做出准确的分析判断推理,运用科学的方法论从客观事实中得出正确的结论。能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最终还是要落在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所以在公文处理实践中,最重要的是要能指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手段、途径、措施。精简的原则精简是使公文处理活动能够更加准确、便捷、高效的保证。“繁文褥节”一直是困扰公文处理活动实现高效的突出问题。党和政府的有关领导曾一再要求“反对党八股”,倡导“搬文山,填会海”,但这些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很
3、好的解决。今天商品经济社会对于公文处理活动的时效性要求更高,质量要求更严,因此必须要化繁为简,删繁就简。首先,文章要写得短一些,精一些,公文的格式、结构、种类都要力求简化。其次,公文的运转处理程序的环节要力求精简,减少不必要的层次和工作环节,合并一些环节和手续,随着逐步改善加工手段,有效地控制程序,减少出现差错的机会,最终实现逐步简化过程。第三,公文处理的实践者必须从观念上破除那种陈腐的以为繁琐、层次多必有效的旧观念,树立起精简的意识,认识到简便易行的程序、责任到人的工作安排、规范功用强的方法、工具,才是保证公文处理便捷有效的正确方法。 公文处理范文篇2 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
4、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处(室)负责签收、拆封,并按规定编号、登记。送领导同志的信件,除亲启、绝密件和有特别交代的以外,一律由专门收文科室拆封,按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处理。对需纳入收文办理的,应编号、登记,按规定程序处理。收文登记一般应登记以下内容:收文日期、收文编号、来文单位、来文标题、密级、份数、承办单位或分送范围。分办、拟办:凡需办理的公文,由文书处理部门根据文件内容和紧急程序,及时提出注批、注办意见,呈送机关领导人批示或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紧急公文应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一般公文应在文到之日起三日内交到承办部门或送至有关领导人。除
5、特殊情况外,领导同志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部门登记、注批的公文。催办: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文书处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催办、查办制度。凡属请示性的公文,无论是交职能部门办理的还是呈送领导人批示的,都应及时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催办一般采用电话催办和书面催办两种形式。对部门拖不办经多次催办无回音的,可以上门催办;对上门催办也解决不了的,可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督办部门办理。办结;公文承办人员对已处理的文件,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和情况,确定是否办毕结案。确定文件办结应力求准确,不应把正在办理的文件划入办结文件一类,也不宜把已结案的文件长时间放在正在办理类文
6、件中。已办结的文件,在正式立卷前,由承办人按一定方法暂存一段时间。承办人员应对暂存文件作适当整理,要注意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和有机联,保持材料的完整、齐全,并剔除重份。暂存文件的管理,以便于查找利用和便于立卷、归档为原则,一般可采用分类依号排列法,也可由承办处(室)自行确定符号这一原则的其他方法。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电报随同文件一并立卷。公文立卷应以本机关形成的公文为主,根据公文形成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完整地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查找和利用。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
7、,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作为正式文件使用的公文复制件,应加盖复制机关的证明章,并视同正式文件管理。整理完备的案卷,应按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归档公文、文稿等材料。2.公文发文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等程序。拟稿。拟稿一般应本着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进行。重要文件应由领导同志亲自动手起草、或亲自主持研究,明确提出拟文的主要观点、意见和办法,组织专人拟稿。草拟文稿应按照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办理。行文关系、公文种类和公文格式要准确、规范,要按公文的内容、性质,恰当地确定密级和紧急程
8、度。公文用语应力求准确、规范、精炼,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拟稿应注意以下事项:-拟稿应使用统一格式的拟稿纸,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书写(不得使用红墨水),字迹要工整。修改较多、不容易认的文稿,应清稿誊正。-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如变更现行政策规定或提出新的政策规定,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并就其必要性、可行性作出文字说明。-情况属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涉及紧急或秘密事项的文件应准确标定紧急程度或密级。-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应准确无误。时间应写具体年月日。-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饰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
9、数字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公文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引用公文要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公文使用规范简化字,不使用异体字、不规范简化字和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使用简称应先使用全称,并注明简称。-草拟全文,须按档案管理的要求,使用钢笔、毛笔或专用签字笔。公文稿纸亦应符合要求,不得用不符合存档要求的纸、笔草拟公文。核稿。公文的核稿,作为公文制作中的重要环节,本书将在辨析篇中就如何把好公文文稿的审核关中作专题介绍,这里不再叙述。签发。文稿送批前,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的问题,应严格执行会签制度。会签的文稿,必须由每一会签单位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凡需会签的文稿,一般应由主办部门与有关单位联系,送请会签
10、。如会签、协调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将分歧意见如实汇报,并由具体承办处(室)在拟办中提出建议和意见,一并报请上级部门领导同志审定。校对。文件打印后需由专职校对人员进行校对。一般需经三人共同校稿,通过看稿、读稿、核稿三道程序,每个程序都应签字,落实责任,保证校对质量。经校对后的清样,交核稿人核对后,在终稿清样上签字后付印。校对符号严格按国家标准标注。 公文处理范文篇3 一、局机关公文的种类包括:决定、条例、规定、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如有必要也可使用其他文种。二、公文格式包括版头、密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成文日
11、期、印章、主题词、抄送单位、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1、版头分为套有“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文件”、“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办公室文件”字样等形式,用红色套印。2、发文字号分为晋老字200*号、晋老发字200*号、晋老办字200*号、晋老党字200*号、晋老人字200*号、晋老函字200*号和晋老电字200*号等。3、公文标题要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除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外,原则上标题不再冠有本局名称。4、普发性公文的主送机关范围一般为:各市委老干部局,省委各部、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
12、体党组。如需发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则应加上: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专院校党委。需要直接发到省直各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文件,主送机关也可表述为:省直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公文的具体发送范围根据情况确定。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上级机关,应使用抄报形式。5、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用来表达公文的内容。6、附件标题置于正文之后、发文机关名称之前,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置于正文之后、印刷版记之前(成文日期之后另页)。7、发文机关名称应使用“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全称。8、成文日期以最后一位领导人签署时间或会议议定时间为准,年、月、日要完整、准确,用阿拉伯数字,标在发文机关名称右下方
13、或标题正下方。9、正式行文一般都加盖机关印章(本局铅印文件除外)。用印位置在成文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10、公文抄送(含抄报、抄发)范围标注在公文末页下部,制发单位上方位置。除主送机关外,对其他需要了解公文内容的上级机关用“抄报”,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用“抄送”,下级机关用“抄发”。11、印刷版记包括本局全称“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以及制发日期和印刷份数。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置于公文末页下端,印刷份数置于下间隔线右下方。三、局机关正式公文的适用范围:1、版头为“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文件”形式的,发文号为“晋老字200*号”,主要用于全局一个时期内所作的重要安排部署、指导性意
14、见、决定等。2、版头为“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形式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用于传达局机关和上级机关对某项工作的指示、决定,通报某方面情况,或要求下级部门按照某项规定去办某项事情,发文号为“晋老发字200*号”。(2)局机关向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情况和请示问题,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发文字号为“晋老字200*号”。3、版头为“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办公室文件”形式的,发文号为“晋老办字200*号”,主要用于局办公室对局系统内部或全省老干部部门业务指导方面的文件、通知、通报以及其他事宜。4、遇有紧急事项需报告上级机关或通知下级和同级机关时,使用传真电报形式,发文字号为“晋老电字200
15、*号”。四、公文中的标题用加粗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从左至右排版;公文中的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为16开型,统一左侧装订。五、机关正式文件的产生程序包括起草、审核、签发、登记、编号、印刷、用印、分发、存档等。1、文稿的起草,一般按照职责分工或局领导安排,由有关处室组织起草。文稿起草的基本要求是:(1)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的意图;(3)观点明确,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具体时间应写明年、月、日;(5)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
16、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文稿起草完成后,按照发文稿纸上的栏目,填写拟稿单位、拟稿人、文稿名称、主送、抄报、抄发、抄送、附件、印刷份数等项目,拟稿单位负责人审签后,送局办公室核稿,再由承办处室送局领导签发。2、公文送局领导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3、文件的签发,要分别情况对待,一般业务性文件,由分管副局长审签后,送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签发;重要文件先由分管副局长审签,再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和局长签发。以本局机关为主的联合行文,需由拟稿处室在本局领导签
17、发之后,约请所有联署机关负责人会签;以有关部门为主的联合行文,应由我局相关处室审阅后,呈请局领导签发。4、文件的编号。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起草的文件签发后,办公室负责编发文号,并根据需要划分密级。5、文件的印刷,在编号之后进行。文件编号后,经办公室签印,由各拟稿处室送印、校对、装订。印制文件要做到:文字清晰,字体适当,用纸规范,美观大方。6、文件的分发。需要邮寄和交换的文件,由拟稿处室装写信封后,交办公室收发人员发出。发至本局领导、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呈报组织部的文件,由拟稿处室填写分发文件登记卡,将文件交办公室收发人员发出。7、文件的存档。凡局正式文件,拟稿单位应将发文底稿、文件正本(两份)以
18、及审核、送审过程中的修改稿,连同有关附件归类整理送局办公室编发文号处保存。正式文件办公室要按照编号统一备份软盘保存。六、局机关编发的山西老干部工作、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承办处室负责送印、分发并存档。七、各处室和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报告,均应使用统一格式的请示报告卡片。各处室的请示报告,由各处室负责同志呈局领导审批。局属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可由单位负责同志直接呈局领导审批,也可交局办公室转呈局领导审批,但均应送局办公室登记。各处室、各单位的请示报告,须填写清楚填报单位、填报人和填报时间。凡拟以局名义发出的请示报告,应加盖局印章,交局办公室统一分送。八、外来公文的处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拟办、阅批
19、、分送、承办、催办等环节。1、收发人员收到外来公文后,须将重要公文的标题(文件摘要)、发文字号、来文单位、件数、收文时间等逐项进行登记。2、公文经登记后及时送办公室主任填写拟办意见。3、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主任应根据公文内容提出拟办意见,注请局领导批示;或注请有关处室和单位办理。4、分送公文严格按照领导批示范围进行。时限性强的要及时分送,以免压误。5、传阅公文,要严格公文登记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重传和延误。传阅机要文件要注意保密,需要留用的,要办理借阅手续,不要随意抽取。密级较高的公文,要按规定尽量缩小知密范围。6、各处室、各单位在承办公文时要遵循以下原则:凡属本处室、本
20、单位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凡涉及其他业务处室和单位的事项,要主动协商办理;凡需请局领导审批的重要事项,主办处室和单位应提出拟办意见,然后送请局领导审批。九、重要公文材料办理完毕后,要及时整理立卷。各处室要保证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局机关综合档案室要对各处室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十、机关公文的销毁,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党内有关保密的规定,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销毁秘密文件,经局保密委员会批准后,由两人以上监销。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文件式样一、二、三、四。式样一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文件晋老字200*号标题HT2XBS主送单
21、位:HT3F正文HT3F(正文中若有小标题,可用HT3H)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印章)签发日期HT3F主题词HT3H:HT3XBS抄送:HT5SS抄报:HT5SS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印发日期:HT4F印数:HT5SS式样二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晋老发字200*号标题HT2XBS主送单位:HT3F正文HT3F(正文中若有小标题,可用HT3H)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印章)签发日期HT3F主题词HT3H:HT3XBS抄送:HT5SS抄报:HT5SS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印发日期:HT4F印数:HT5SS式样三内部传真电报发往:签批地址:HT3K盖章HT3K等级HT3K部门号晋老电字200*号晋机号标题H
22、T3H主送单位:HT3K正文HT3F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印章)签发日期HT3F式样四请示报告卡片领导批示:报告内容:标题HT3H主送单位:HT3K正文HT3F填报单位填报人时间处理 公文处理范文篇4 一、来文处理(一)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来文、信件一律由办公室登记,并根据文件内容分发处理。1.办公室文秘人员收到文件后,在文件处理单上标明办理时间要求,即送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注意见呈送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阅。2.如主管领导不在东港,文件又急于转至部室办理的,可将文件复印件先送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根据领导授意办理。3.有关部门收到文件后按领导批示立即办理,重要事项要在上报前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
23、按要求时间)将办理结果报分管领导。4.特别紧急和重要的文件,办公室主任可直接请示董事长或总经理,特事特办。2各公司以正式书面材料请示工作、需作答复的,办公室登记后,由办公室主任直接签批有关部门处理,重大问题或超出职权范围的问题先由有关部门将办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必要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定。二、公文起草(一)起草。各部门文件、材料的起草人,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领导意图,起草的文件、材料要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情况真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直述不曲、切实可行、符合规范,篇幅力求简短。文件初稿要附上填写完备的发文稿纸,一并提交给部门经理审阅修改。(二)审核
24、。部门经理作为文件起草的负责人,要对文件的时间要求、质量要求负全面责任。对文件的政策依据、领导要求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根据文件内容要求、重要程度、发送范围等初步核定密级和紧急程度,签名后送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修改和签发,然后由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对公文格式、文种使用、公文主题词、语言表述、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修改后交文书编号、打字、印刷和邮送。三、文件签发上报各级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由分管副总经理签发,重要文件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后签发。文件签发、印制的程序:主办部门起草并填写发文单送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送办公室核稿(提供文件拷贝)由办公室编号由办公室修改、打印装订
25、分发。四、文件制发与归档 公文处理范文篇5 一、为进一步加快公文运转速度,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及大余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二、本细则所称公文范围:(1)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来文来电(含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部门、单位来文来电);(2)县政府部门、县直单位、乡镇政府及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向县政府报送的各类报告、请示;(3)县政府下发的文件。三、县政府办公室是处理县政府公文的日常管理机构,并负责指导县政府部门、县直单位和乡镇政府的公文处理工作。第二章公文签收四、凡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均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统一签收、分发。五、凡未经县
26、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签收、分办的公文,县政府领导不予办理。第三章公文拟办六、县政府办公室收到各类公文以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根据公文内容,按照县政府领导的工作分工,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政务的副主任审核后,再呈送县政府领导阅批。(一)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来文来电,属综合性的或事涉重大事项的,呈送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阅批;属单方面工作性质的,呈送县长、分管副县长阅批。上级公文的传阅顺序一般为:县长、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调研员。(二)县政府部门、县直单位和乡镇报送县政府审批的请示、报告,涉及有关机构设置、编制、人事安排及财政或各种政府性基金拨(借)款、收费、集资、税(规)
27、费减免、价格、上缴资金返还等事项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收文后,呈送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阅批;其他一般性的请示和报告,呈送分管副县长阅批;综合性的或涉及重大事项的请示和报告,呈送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阅批。请示和报告的传阅顺序为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须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由分管副县长提出,常务副县长把关,报县长审定,再提交会议讨论。七、县政府办公室在提出拟办意见前,要对乡镇、部门、单位报送县政府的公文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其它有关规定;涉及有关部门的问题是否已协商、会签,意
28、见是否一致,意见有分歧的,主办部门是否列明各方理据或提出建设性意见;公文格式是否规范、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简炼,标点是否正确,文种是否恰当等。第四章公文签批八、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的公文签发权限为:(一)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指示、通告、办法、细则、意见等),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议案,由县长签发。(二)以县政府名义发文,由县长签发。(三)属于县政府工作范畴的,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分工内的一般事项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需要县政府其他领导协商会签的,协商会签后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签发;事关全局的,涉及机构、编制、财税、经费等方面的文件,主送上级政府或上级政府各部门的
29、文件,由县长或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签发;(四)以县政府党组名义的发文,由县政府党组书记签发;(五)上级来文来电要求答复的事项,属于重大问题的,由县长审批或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一般工作问题,由分管副县长审批后上报;(六)副科级干部出国(境)由常务副县长审签;正科级干部出国(境)由县长审签;(七)副科级干部离县出差或学习由分管副县长审签;正科级干部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审签;(八)属于县政府办公室自身工作范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发文,由办公室主任签发。九、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签批程序为:(一)县政府公文签批的一般程序:秘书股(拟办)综合股(拟文或审核)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副
30、县长(审核)常务副县长(审核)县长(签发)。(二)属于县政府工作范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签批的一般程序:秘书股(拟办)综合股(拟文或审核)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副县长(签发或审核)常务副县长(签发或审核)县长(签发)。(三)属于县政府办公室自身工作范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签批的一般程序:秘书股(拟办)综合股(拟文)分管副主任(审核)办公室主任(签发)。(四)需要会签的按公文会签程序办理。(五)为避免一文数签,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县长在公文处理单上已签署了明确意见的,发文文稿经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或副县长审核把关后即予印发,签发人为县长;属县政府工作范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
31、县政府领导在公文处理单上已签署了明确意见的,发文文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把关后即予印发,签发人为县政府领导。如发文文稿与已定原则有出入的,须经请示签发人后印发。第五章公文制发十、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除抄告单外),发至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调研员、办公室主任。十一、公文分发立户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县委各部门;县纪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驻县厂(场)矿。十二、公文校核印刷。公文校核实行双校制,即:文件在正式印发前秘书股和综合股分别进行校稿。综合股对发文清样作全面校核;审批、签发手续、体制格式由秘书股负责复核,
32、规范;文件发送范围、紧急程序、密级和保密期限由综合股提出,秘书股规范;发送部分单位的公文,综合股要列出具体收文单位。秘书股校核时,如发现不符合办文程序,内容有不妥之处的公文,应及时向综合股提出修改或处理意见,呈签发的领导或分管领导审定后再办理。编号公文均由秘书股统一编号分发;不编文号的公文,由综合股校核分发。第六章办文要求十三、县政府办公室在办理公文时,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办文质量,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拟办意见要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十四、公文办理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十五、县政府办公室对各级来文来电,必须在半个工作日内签收并呈领导审签,若遇重要文件要即
33、收即办。十六、各政务秘书要及时把公文呈送县领导阅批,县领导收到公文后,原则上要在1个工作日内阅办。十七、公文办理实行分工合作制,杜绝人走文停的现象发生。分管副县长出差,由政府办公室电话请示或报常务副县长审批,常务副县长出差报县长审批。十八、公文办理应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转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十九、公文从签收之日起,不需征求意见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征求意见的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公文校核2个工作日,普发性公文印制2个工作日,非普发性公文印制1个工作日。急件急办。二十、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签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
34、签批日期,其他签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二十一、审核修改、审签公文必须用毛笔、钢笔或专用签字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二十二、需要通过媒体或其它形式对外宣传的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须经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批,重要公文须经县政府领导审批。二十三、因工作需要写入县政府公文的单位和人员,一般应是副科级以上;需写入县政府办公室的单位和人员,一般应是股级以上。二十四、各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呈报县政府要求批复的“请示”件,只报县政府办公室,不宜直接报送领导同志。“请示”件同时报县委、县政府的,由县委批复;属于行政工作的“请示”,不得多头主送,否则由县政府办公室退回重办或不
35、予办理。属情况汇报的“报告”件,除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外,可同时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县政府不予批复。二十五、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政府审批的公文,由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签发。部门主要负责人未审核签字的公文,县政府办公室不予承办;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的公文,县政府领导同志不予阅办。二十六、县直二级单位原则上不直接向县政府请示工作,需要请示县政府的事项,应由主管部门向县政府呈文;遇有紧急情况,县直二级单位需直接向县政府请示时,应同时报主管部门。二十七、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审批的公文或要求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凡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要事先与有关部门协调,协办部门积极配
36、合,取得一致意见并经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会签后报县政府;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时,主办部门应将有关部门的意见及理据列明,提出倾向性意见,并将有关部门的正式意见或协调会议纪要作为附件,经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签后,一并上报县政府,部门不得将未经协调的文件上报县政府。二十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公文办理工作需要,需转由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阅办的文件,由县政府办公室转出办理。未经县政府领导或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县政府办公室不得将县政府领导签批的意见对外提供。对转由部门办理的公文,承办单位必须签署明确的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县政府办公室。二十九、县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文件,属于县政府各
37、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涉及几个部门职责的,由部门联合发文,不得要求县政府批转或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第七章不规范来文处理三十、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规范来文,均由县政府办公室说明原因,予以退文。一般的由秘书股股长批准后退文;重要的须经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退文。(一)公文内容有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二)按照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事项,要求县政府代办代转的;(三)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未事先与有关部门协调、会签的或经协商、会签,意见仍有分歧,又不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四)除上级明文规
38、定和涉及全县性的、综合性的重大工作外,来文要求设立县政府非常设机构的,以及来文要求调整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的(除非常设机构正副职调整外);(五)未经县政府领导同意以机关名义向县领导个人报送“报告”、“请示”和“意见”的;或“报告”和“意见”中夹带请示事项的;“请示”中一文数事的,主送多个机关的;或越级向县政府请示一般事项的;或请示性文件未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的;(六)公文文种使用不当的;公文格式各组成部分不规范、不准确的;或联合行文编了多家机关发文字号的;或上行文未注明签发人姓名,联合上报的公文未注明会签人姓名的;或签发人不是单位主要领导的;(七)公文中人名、地名、数字及引文不准确的、不规范
39、的;或引用外文未注明中文含义,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缩写形式未注明准确中文译名的;(八)公文中有关附件及其材料不全的;或反映问题模糊,提出的要求含混不清的;(九)公文印制用墨不均匀,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第八章公文类型及其适用范围三十一、行政机关的公文类型及其适用范围为:(一)余府发:文种用命令、决定、通知、意见。1、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实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公文。文种用命令。2、适用于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文种用决定。3、适用于转发上级政府的重要公文。文种用通知。4、适用于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方面重大决策、措
40、施以及指导全局工作的重要公文。文种用决定、通知或意见。5、适用于批转县政府部门事关重大或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意见、建议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意见等内容的公文。文种用通知。(二)余府文:文种用请示、报告、议案、意见、函。1、适用于向省、市政府请求指示,批准、解决有关事项等内容的公文。文种用请示。2、适用于向省、市政府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等内容的公文。文种用报告。3、适用于按照法律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等内容的公文。文种用议案。4、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文种用意见。5、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文种用函。(三)余府字
41、:文种用通知、通报、批复、决定。1、适用于成立股级机构和有关人事任免、县政府领导分工、撤乡设镇、行政区划变更、表彰先进以及县政府名义授予荣誉称号、传达重大情况、批评错误等内容的公文。文种用通知、通报或决定。2、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文种用批复。(四)余府党字:文种用请示、报告。适用于县政府党组报请县委常委会议审定事项的公文和向县委请示、报告事项的公文。(五)余府阅:适用于印发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六)余府办发:文种用通知。适用于经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布置工作,转发县政府部门的工作意见、建议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转发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市政府部门重要文件等公文。(七)余府
42、办文:文种用请示、报告、意见、函。1、适用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向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方面报告情况或请求批准事项等方面的公文。文种用报告或请示。2、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的公文。文种用意见。3、适用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和函复有关问题等方面的公文。文种一般用函。(八)余府办字:文种用通知、通报、函1、适用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传达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指示和意见,印发重要的会议纪要,以及通报情况等方面的公文。文种用通知或通报。2、适用于成立或调整县政府非常设机构的公文。文种用通知或函。3、适用于县政府办公室向县政府各部门及下级政府布置机关工作公文。文种用通知。4、适用于以
43、县政府办公室名义答复县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向县政府的请示事项等方面的公文。文种用函。(九)余府办抄字:适用于向有关方面告知具体事项。(十)余府办秘字:文种用请示、报告、通知、通报、函、意见、批复、决定。适用于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公文。(十一)余府办督字:适用于答复建议、提案的公文。(十二)参阅文件:适用于印发重要工作探讨文章等。(十三)不编正式文号:下列内容的公文以便函的形式下发。1、会议通知;2、会议纪要(重要的以通知形式印发);3、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或答复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4、经贸洽谈、展销会等活动方案;5、贺电、贺信等;6、一般的联系、商洽工作的便函 公文处理范文篇6 一、近况此次
44、督导检查,我们共查阅公文档案112本,随机抽查公文370余份,听取56个单位办公室主任或办文人员的工作汇报,各单位之间进行了互动交流。总的来看,全区县政府系统公文运转效率有所提高,发文质量逐渐改良,领导指示件处理基本规范,印章治理和保护秘密工作不断增强。工作中涌现出不少亮点:(一)领导注重水平进一步提高绝大局部单位比较注重公文处理工作,将其作为保证政令疏通、提高本身形象的主要工作来抓,遍及坚持了首要负责人、分担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办文人员的层级负责制,积极组织办文人员参与各级举行的公文处理常识培训,不断加大办公主动化设备的投入力度。区民政局确定1名副局长专管公文处理工作,抽出两名具有必然实践程度和文字功底、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办文工作。区城管法律局认真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公文处理政策、法律和规章准则,增强办文人员的规范化、法制化认识。区信访局、人事局、林业局、审计局、质监分局、水产服务中心、旧街街等单位加大对公文处理工作的投入,增强阵地建设,推进了公文处理工作的高效运转。特别是区审计局先后投资近50万元,添加了34台电脑及扫描仪、投影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初步完成了公文处理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