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工作,预防火灾,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一、严格控制学生公寓火种:1、不准在学生公寓内使用明火;2、严禁在公寓内焚烧杂物,不准乱扔烟头;3、严禁在室内使用蜡烛照明,严禁用电器或煤气罐取暧、烧水、烧饭;4、白炽灯与木箱距离不得小于1米,严禁使用60瓦以上灯泡。二、合理使用电器,防止过载和短路:1、公寓内每个床位安装有固定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劣质插座、接线板、充电器和灯具;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炉、电饭锅、热的快、电热毯等电器;3、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准悬空或在地面拉临时电源线。三、用电注意事项:1、接线板切勿放在被褥、书籍、洗发水等易
2、燃物上面;2、切勿将电源线缠在床头、椅子等易于墙壁、地面等摩擦部位;3、学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保护公共财产及他人人身免受火灾伤害的意识,自觉学习用电常识和电器使用说明,安全用电。四、加强公寓消防管理:1、保安人员、值班生活老师,要定时检查学生宿舍,及时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2、严格执行供电、停电规定。学生宿舍在白天上课时间及晚上卧床休息后应关闭电源;3、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消防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器每年检修一次;4、公寓内要有防火标志和消防预案,保证人员疏散;5、发现较大火情,在采取紧急扑救的同时,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和向学校报告;6、凡有火灾隐患有处理或阻挠排除各种隐患或违章用电造成
3、损失者,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给予相应处分。公安消防部门的经济处罚,由责任人承担。员工公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15-07-04 21:56 | #2楼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
4、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