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集锦8篇)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
2、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2、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
3、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5、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6、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7、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
4、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
5、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4、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5、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6、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
6、带处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2)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
7、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
8、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10
9、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
10、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3)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1、 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xxx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
12、者; 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
13、,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
14、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
15、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5.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
16、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5.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
17、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0%-100%,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6S考核分10分。 5.2.2对造成死亡以上事故的有关职责人,由公司按厂纪厂规予以严肃处理(警告、记过、开除、辞退等,如违法乱纪造成事故的追究法律职责)。 5.3下列状况之一者,报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给予严肃处理: 5.3.1对工作不负责,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
18、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5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5.3.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职责者。 5.3.9对发生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职责者。 5.3.10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
19、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职责者。 6.附则 6.1其它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6.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5)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
20、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 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用心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 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
21、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 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对认真
22、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 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
23、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处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处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24、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乡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奖惩办法: 一、政府分管负责人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县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实施管理。 2、年终按全年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由乡政府实施表彰和奖励。 二、各村委会 1、年终政府委托乡安监办对各村、居委会按照爱民乡村、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集体评奖资格;对村委会负责人,责任人取消本年度的.个人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乡内通报。 2、对全年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会给予奖励。 三、各企事业单位 1、凡发生一起(含一起)
25、死亡事故或发生重伤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评奖资格,对负责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同时按情节追究责任,予以处罚。 2、年终乡政府委托乡安委会对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爱民乡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考核打分,成绩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年度的评奖资格,同时取消企业负责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乡内通报。 3、对全乡安全生产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业单位奖励,负责人予以表彰。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7) 为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单位财产的安全,加速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起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法的职工奖惩条例
26、、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实际,指定本制度。 奖励和惩罚的种类 1、奖励的种类:表扬、记功、晋级、记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2、惩罚的种类:批评、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在给予上述惩罚的同时,可以处以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奖励对象和奖励条件 1、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绩突出者。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3、生产操作人员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要求,在防范事故发生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7、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各部门、车间抓好安全生产,成绩突出者。 5、其他员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者。 奖励规定 1、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每月对各部门、车间进行依次量化考核评分,对成绩第一名的有关部门总负责人进行奖励,金额为100元。 2、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作出显著贡献、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每月可视情况给予13名员工进行奖励,金额掌握在2050元。 3、对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当年职责履行情况,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经厂长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单位研究决定。 4、各部门
28、、车间对本单位的安全员、防火员,根据作出贡献大小,每年由部门、车间总负责人批准奖励一次,奖励金额由各部门、车间决定。 5、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特别重大成就的有关人员,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单位研究决定。 惩罚对象和惩罚条件 1、发生工伤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含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 3、生产现场管理混乱、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责任人。 4、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经上级检查发现,未按规定期限、规定标准整改事故隐患的有关责任人。 5、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等。 惩罚规定 1、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
29、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2000元罚款。 2、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部门、车间,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部门、车间总负责人处以2000-20000元以上罚款。并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检查人员的检查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部门、车间,要求限期解决,逾期未整改的,对部门、车间的总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下次检查仍未整改的,处以200元罚款;第三次检查还未整改的,报告厂长进行研究处理。 4、检查人员在工作现场直接发现的“三违”行为,按照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一般违章员工的经济处罚,每次掌握
30、在20100元。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31、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
32、设有金额为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
33、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外,另罚款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