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协议的范本一、协议期限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2.若上款约定的协议有效期终止时间届至,乙方确因生产经营原因,需要整体的或特定岗位上的派遣员工继续工作的,乙方有权延长协议有效期,但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与乙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协议实际有效期。双方确认的协议实际有效期视为本协议签订之时约定的协议有效期。若协议期满未续签,但甲乙双方仍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的,视为甲乙双方续订本协议,续订期限为 。3.如果双方确认的协议实际有效期超出甲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甲方应与派遣员工变更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以使该有效期与协议实际有效期相
2、一致。二、派遣岗位、人数、期限和费用1.乙方需要使用派遣员工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所需派遣员工的岗位种类、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1用工岗位: 数量 性质 期限2用工岗位: 数量 性质 期限3用工岗位: 数量 性质 期限4用工岗位: 数量 性质 期限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招聘、推荐符合条件的派遣员工供乙方择优使用。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可以甲方的名义招聘劳务派遣员工,录取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派遣形式供乙方使用。甲方承担对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责任义务,乙方对派遣员工承担用工单位责任义务。3.乙方按实际接收的派遣员工数量按管理费每人每月
3、 元的标准于次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劳动人事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实际用工天数计算,每月按30天标准计算。甲方应于收到款项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结算发票。劳动人事管理费指乙方支付给甲方用于办理派遣员工招募,签订劳动合同手续,社会保险开户,缴纳工伤处理等及本协议涉及的其他甲方义务范围内的一切费用。4.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需要增、减派遣员工数量时,一般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以实际用工的人员、数量为准,并相应增减相关费用。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工作时间: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随工作岗位调整工时制度,机关管理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度,机关服务岗位及施工现场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对劳务派遣员工
4、书面告知其岗位适用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由乙方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申并获得审批后执行,并由甲方在劳动合同中告知派遣员工。2、休息、休假:按乙方自有职工的休假规定执行。四、劳动报酬甲方与乙方商定的派遣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前,工资发放形式采用下列第( )方式:1.由乙方直接现金发放或委托银行发放。2.由甲方委托银行或现金直接发放。合同期间派遣员工与乙方单位员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对于具有相应职能的派遣岗位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待遇。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克扣或延期支付派遣员工劳动报酬,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乙方于每月15日前将派遣员工本月的工资费用支付甲方,甲方应于收到款项后七个工作
5、日内提供劳务费用结算发票。因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产生的劳资纠纷由甲方协助办理。(如有乙方代发派遣员工工资则该条无效)五、社会保险1.甲方负责办理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具体险种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险,其中基数( 元/月),单位缴纳_%,共( 元/人/月),个人缴纳_%共( 元/人/月),合计为( 元/人/月)。如为乙方员工申报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数( 元/月),共( 元/人/月)。如遇社保政策调整,按照甲方所在政府规定的标准并经乙方确认后执行。乙方选择需派遣员工的社保缴纳地点为 ,比例不低于该市社保最低基数。2.乙方于每月 日前将应承担的社会保险
6、费和派遣员工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如有代扣)统一支付甲方,甲方应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并于 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缴费票据复印件备查。3.乙方无故延期或拒付而造成社会保险延缴或停缴,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而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支付,甲方应积极同乙方协商相应费用的支付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则可解除本协议;甲方虚假申报或缴纳,而给派遣员工或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而产生的滞纳金由甲方支付,乙方有权自劳动人事管理费中扣留相应的费用及损失,直至解除本协议。4.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首先由乙方及时救治,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
7、处理,积极组织救治,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及提供相关资料。甲方负责按国家及其企业社会保险参统地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事宜。乙方有提醒受伤派遣员工按规定向甲方申报工伤并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的的义务,甲方应与受伤员工积极配合完成工伤申报。用人单位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不承担派遣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5.工伤员工紧急救治期间治疗费用可以由乙方垫付,垫付费用由甲方根据凭证办理报销后,社保机构报销部分全额返还乙方。社保基金支付外的其他费用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条例与工伤员工协商解决,用工单位超额垫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返还。6.派遣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地点,因个人或
8、第三方原因引发伤、残、亡、损失等意外事故,责任自负,费用由派遣员工本人及家属承担,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乙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对派遣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鉴定,在协议期内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2.乙方安排派遣员工从事需要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工作岗位的,派遣员工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操作证书。七、协议履行中相关问
9、题的处理及双方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派遣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甲方应将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交由乙方处备案。2.派遣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派遣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需留用的,将派遣员工退回到甲方。3.若乙方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需提前向甲方退回员工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为退回的员工办理改派手续。4.派遣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直接遣返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由乙方按规定处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追偿。(1)双方协商一致的;(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经常迟到
10、、早退、旷工、干私活、串岗或弄虚作假、造谣生事、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扰乱生产、工作和社会秩序,影响企业形象的;(3)工作不负责任,浪费企业资财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违章作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5)贪污盗窃、故意损坏企业财物的;(6)被司法机关依法收容、劳动教养及追究刑事责任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5.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将派遣员工改派其他用工单位,乙方不得将派遣员工再派到其他用人单位,派遣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务关系,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侵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派遣员工有权解除劳务关系。6.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派遣员工的义务,或者侵害派
11、遣员工合法权益致使派遣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与义务,甲方有义务协助派遣员工追偿。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8.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主要条款不能履行,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9.由于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歇业、关闭等情形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协商,
12、满30日对方未予答复视为同意,未经对方同意而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视为违约,须按当月应结算劳动人事管理费的20%支付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派遣员工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并书面告知派遣员工。九、其他约定1.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派遣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企业法人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3.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