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6年4月自考00257票据法试题及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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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票据法试题课程代码:00257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1、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品种不包括(A)A、中央银行票据B、银行本票C、定额本票D、不定额本票2、票据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其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取决于使用票据的原因。票据因此得名为(D)/10A、债权证券B、文义证券C、流通证券D、无因证券3、当事人之间存在票据关系的情形是(A)A、某公司持支票向某银行提示付款B、某公司向出票人主张利益偿还请求权C、甲

2、拾得乙丢失的票据,乙要求甲返还D、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签发的汇票作承兑4、甲为向乙支付120万元的购房款,向丙银行交付120万元申请签发本票。这张本票的当事人为(C)A、出票人甲,付款人丙,收款人乙B、出票人甲,付款人甲,收款人乙C、出票人丙,付款人丙,收款人乙D、出票人丙,付款人甲,收款人乙5、属于非以票据法规定的方法取得票据的是(D)A、经背书受让票据B、接受他人为捐赠而签发的票据C、从纳税人处收取为缴纳税款签发的支票D、在强制执行时获取以被执行人为权利人的票据【解析】6、甲公司在填写支票时将本该是18800元的金额写成了88000元,票据交给了收款人并已发生流转。其后

3、果为(D)A、因行为人有重大误解,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支票B、甲公司只要能举证证明错填金额的事实,即只须承担支付18800元的票据责任C、由于不符合对价原则,支票无效D、票据有效,甲公司应承担88000元的票据责任,但可以对收款人抗辩7、属于票据代理的情形是(B)/105A、甲在自己填写的汇票上盖上乙的印章B、甲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但注明“受乙委托代乙出票”C、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发支票支付个人债务D、某公司一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发汇票8、基本票据行为是(C)/97A、保证B、背书C、出票D、承兑9、空白票据上必须有(D)A、收款人姓名或名称B、确定的金额C、出票人授权的意思表示D

4、、出票人签章10、甲杜撰某股份公司名称,以该股份公司名义承兑商业汇票。甲的行为构成票据法上的(C)A、恶意欺诈B、变造票据C、伪造票据D、伪造印章11、票据变造后(A)A、变造前签章的票据当事人按原记载事项承担责任B、变造前的票据当事人均免除责任C、票据责任人为变造人D、所作转让无效12、将票据上已记载的事项涂抹消除,称为(A)A、票据的涂销B、票据的伪造C、票据的变造D、票据的更改13、构成票据绝对抗辩的事由是(B)A、票据的基础关系无效B、出票人签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C、持票人以欺诈方式取得票据D、持票人无民事行为能力14、在我国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必须记载(B)A、收款人B、付款人C、票据金

5、额D、票据到期日15、2009年6月10日出票的商业汇票,未记载到期日。权利消灭时效期限为(C)A、2009年7月10日B、2009年12月10日C、2011年6月10日D、2011年12月10日【解析】另见于16、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义务人之一是(B)A、票据上所有债务人B、出票人C、出票申请人D、持票人的直接前手17、对汇票上未记载有关事项的后果的说法符合我国票据法的是(D)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人的,以出票人为付款人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的,以持票人为收款人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18、背书时未记载背书日期的

6、,视为(C)A、空白背书B、期后背书C、到期日之前背书D、背书无效19、票据保证的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A)/219A、连带责任B、按份责任C、补充责任D、独立责任20、甲在向乙背书转让汇票时,只是在背书人栏中签章,未记载被背书人。乙事后在被背书人栏中填写了自己的名称,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对此事说法正确的是(C)A、我国票据法要求必须记名背书,甲的背书行为不合法,背书无效B、甲的背书行为不合法,但丙是善意持票人,甲不得对抗丙C、乙的填写行为与甲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背书有效D、乙的填写效力待定,经甲追认方有效21、在我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的期限是(B)

7、A、汇票到期日前B、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C、出票后1个月内D、出票后3个月内22、依照我国现行票据法规定,票据质押的成立条件之一是(C)A、当事人签订书面质押合同B、设定质押的票据限于银行承兑汇票C、在票据上作设质背书D、质权人有票据行为能力23、对于追索通知与追索权的关系,正确的理解是追索通知(D)A、可以保金追索权,使其不因时效届满而消灭B、可以延长追索时效期间C、是行使追索权的必经程序D、对追索权的行使没有影响24、以出票人等票据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是(D)A、期后背书B、无效背书C、空白背书D、回头背书25、在我国,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应自出票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该期

8、限是(B)A、10天B、1个月C、3个月D、6个月26、出票人会导致票据无效的记载是(A)理解A、“此票据到期须经本公司确认后才付款”B、“此票据付款地为本公司住所地”C、“本票据只用作向某项目投标”D、“本票据不得转让”【解析】B选项是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正确,CD选项是任意记载事项27、属于无须提示承兑的汇票是(B)A、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B、见票即付的汇票C、定日付款的汇票D、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28、依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不是汇票出票时的必要记载事项是(C)A、票据文句B、票据金额C、代理付款人D、无条件支付29、在我国票据法上,收款人是汇票的(A)A、绝对必要记载事项B、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9、C、任意记载事项D、选择记载事项30、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是指(B)A、商业本票B、银行本票C、企业本票D、个人本票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31、票据伪造和票据无权代理的区别在于(AB)理解A、票据无权代理须显示代理关系,票据伪造行为人不以代理人身份出现B、票据无权代理须披露被代理人,票据伪造行为人对外号称自己就是签章人C、票据无权代理是冒用他人名义,票据伪造是虚构他人名义D、票据无权代理是民事违法行为,票据伪造一律为刑事犯罪行为E、票据无权

10、代理侵犯了被代理人利益,票据伪造没有侵犯他人利益,只是扰乱了经济秩序32、属于票据可更改事项的有(ACD)A、被背书人B、收款人名称C、付款人名称D、付款地E、金额33、参加付款的特点包括(ABCDE)A、参加付款人不需要在票据上签章B、参加付款发生于需要在票据上签章权的情况下C、参加付款须承担被参加人应付的全部金额D、参加付款人参加付款后取得汇票上的权利E、参加付款人不得再背书转让票据34、根据记载收款人的不同方式,汇票可以分为(ABE)A、记名汇票B、指示汇票C、完全汇票D、变式汇票E、无记名汇票35、追索权的保全行为包括(CD)A、票据承兑B、票据保证C、遵期提示D、提供拒绝证明E、通知

11、追索三、筒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6、简述票据行为要式性的表现。答:(1)票据行为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2分)(2)票据行为要按一定的款式作出记载。(1分)(3)当事人未按照票据法的要求进行记载的,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2分)37、持票人滥用空白票据补记权,对出票人效力如何?答:(1)出票人可以以补记权滥用为理由对抗滥用补记权人的票据权利。(2分)(2)取得票据时知悉补记权滥用,或者因重大过失而未知道有补记权滥用者,出票人可以以愿意和重大过失对持票人进行抗辩。(2分)(3)对取得票据善意且无重大过失的持票人,出票人不得以补记权滥用进行抗辩。(1分)38、简述票据保证人与

12、被保证人在票据责任关系上的特点。答:(1)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所承担的责任相同。(1分)(2)保证人承担独立责任,效力不从属于被保证人。(2分)(3)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2分)39、简述票据的除权判决具有的效力。答:(1)丧失的票据无效。(2分)(2)自判决公告之日起,公示催告申请人有权要求履行票据债务。(2分)(3)支付人履行了票据债务后,其义务被消灭。(1分)四、论述题(本大题10分)40、试述票据是设权证券的含义及意义。答:一、票据是设权证券的含义1、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所反映的权利由票据行为所创设,是票据形成后新产生的权利,不是在票据形成前已有的权利。(2分)2、票据签发前当事

13、人不存在票据权利,票据权利随票据的签发而产生。(1分)3、票据的签发虽然基于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但票据签发所产生并表明的权利不是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1分)二、票据是设权证券的意义1、票据的设权性是票据流通的需要。(1分)票据权利和票据凭证的一体性,必须以票据的设权性为前提。(1分)2、只要转移权利凭证便能发生票据权利转让的效力,不必以基础关系中的债权转让作为票据权利移转的前提。(2分)3、票据的受让人在取得票据过程中只要无主观恶意,支付了相应代价,便可以取得票据权利。(2分)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41、案例:一汇票,出票人为甲,收款人为乙,承兑人为A。汇

14、票上未记载到期日,B从乙处窃得汇票;刻制了乙之印章,在汇票上背书,以购物付款将汇票转让给丙。丙向A提示付款,A即付款。试问:(1)B刻制乙之印章在汇票上背书的行为,在票据法上称为什么?(2)乙认为A未审查出虚假背书,有重大过失,要求A向其支付票款。该主张能否支持?为什么?(3)乙以B恶意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为由,要求丙返还票款。该主张能否支持?为什么?(4)乙以背书不连续,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为由,要求丙返还票款。该主张能否支持?为什么?答:(1)B刻制乙之印章在汇票上背书的行为,在票据法上称为什么?/117B的行为称为伪造票据。(2分)(2)乙认为A未审查出虚假背书,有重大过失,要求A向其

15、支付票款。该主张能否支持?为什么?不支持。(1分)付款人应对票据和持票人作审查,但其无需也无法对背书大签章的真实性进行审查。A对乙之印章真实性不负有审查义务。(2分)(3)乙以B恶意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为由,要求丙返还票款。该主张能否支持?为什么?不支持。(1分)以偷盗方式取得票据,系恶意取得,其不享有票据权利。但乙没有证据证明丙明知或应当知道B为恶念取得,而且,丙因交易而取得票据,支付相应代价。丙享有票据权利。(2分)(4)乙以背书不连续,丙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为由,要求丙返还票款。该主张能否支持?为什么?不支持。(1分)所谓背书连续,是指签章在形式上的前后衔接,它不因签章被伪造而受影响。(

16、1分)42、案例:甲公司委托个体工商户乙的装修部装修厂房,以远期商业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工程款。工程进行过程中,乙突发疾病死亡,工程无法继续。汇票到期,乙的妻子持汇票和公证过的继承权证明书向甲公司索要票款。甲公司认为,工程未完工,工程款不能全额支付,拒绝兑付汇票。乙妻则认为,自己以继承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的影响,也与票据基础关系无关。试问:(1)乙妻能否以继承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依据是什么?(2)该汇票权利是否受甲与乙之合同履行情况的影响?为什么?答:(1)乙妻能否以继承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依据是什么?能以继承方式取得票据权利。(1分)票据法规定,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

17、,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表明票据法允许以其他法上的方法取得票据权利。(2分)(2)该汇票权利是否受甲与乙之合同履行情况的影响?为什么?乙妻的票据权利受甲与乙之合同履行情况的影响,(2分)票据法规定,因继承而无偿取得票据的,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2分)乙妻的前手即为乙。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2分)故甲可以以乙未完全履行装修合同抗辩乙,同样可以抗辩乙妻。(1分)43、案例:甲公司董事会将总经理对外签署合同和票据的权限限定在金额100万元以下。某日,甲公司总经理为支付工程款签发了金额为120万元的支票。但该支票因空头被

18、银行退票。持票人要求甲公司支付票款,被甲公司柜绝。其理由是:(1)该支票是总经理超越授权范围签发,公司不认可其行为,所以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袒,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2)该支票因为空头而无效,故不需要履行。(3)持票人提供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抗辩。问题:请逐一说明甲公司为自己辩解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1)该支票是总经理超越授权范围签发,公司不认可其行为,所以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法人的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履行职务的行为,后果由法人承担。(1分)公司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如果没有告知第三方,不对第三方生效,(1分)公司把总经理的行为作为其个人行为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2)该支票因为空头而无效,故不需要履行。空头支票是指票据金额超出了在银行支票存款账户的余额。(1分)空头支票并不是无效票据,出票人仍然要承担票据责任。(2分)(3)持票人提供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有权抗辩。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票据权利人进行抗辩。(2分)该支票因支付工程款而签发。如果的确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出票人可以提出抗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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