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状 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内部政治稳定、治安安定、生产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治安、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各级安全防范责任。领导(法人、分管领导)的安全责任:一、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分管安全保卫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二、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本园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
2、保卫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安全、促生产”先进单位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单位有关加强安全、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及法规政策,提出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任务和要求,指导和帮助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治安防范措施。四、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各部门安全、治安防范责任人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园内科研生产、治安、消防防范和安全隐患工作。重视安全、治安防范网络建设,组织单位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教育。五、检查、监督、指导、考核各部门安全、治安防范工作,对未实现本协议部分条款,有消防隐患、治安隐患,经提出不解决,由此发生火灾或重大恶性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3、,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根据损失程度,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按有关国家法律追究部门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六、定期进行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出年度安保工作计划、部署重大社会的科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七、组织交流安全、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的经验和做法,审定和表彰奖励安全、治安防范工作集体个人。八、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案件、事件、事故的调查处理。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二、认真接受上级机关和单位对各部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指导和检查,并认真执行单位领导及综合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布署的
4、消防、治安、生产安全工作。三、认真落实本部门的治安保卫、消防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其纳入本部门行政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实现安全制度考核。四、组织贯彻落实单位有关治安、消防、生产安全等项工作计划决定和要求,保障具体落实到行政后勤、实验室、课题组、台站、车间班组和个人。五、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以及“四防”教育,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制定的治安、消防、生产安全法规和我所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执行。六、把各项安全工作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纳入承包责任制中去,实现承包经济必须承包安全工作,并按责任制贯彻奖惩制度。七、加强本部门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思想表现情况。发现有违法和有
5、犯罪苗头的人及时同保卫科或派出所取得联系,对有犯罪行为的人或“三类”人员,应组织党、团员和治保小组成员进行帮助教育工作。八、各部门科研、教学和实验用的贵重仪器(录像机、照相机、计算机设备)等,及危险物品(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机密文件、科研资料和贵重图纸及票证,应有牢固的安全设施,并有安全专柜管理;存放现金的房屋门窗要牢固(必须有三铁一器,即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规定。同时严格执行我园制定的安全制度,并由专人保管好。九、对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电器设备等危险物品做到一周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定时定人采取措施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报告综合办公室及园级安全责任人。十、发生案件、事件、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原因,分清责任,上报处理。十一、加强本部门聘用人员(临时工、民工建筑队等)的管理,必须先审后用。持三证(身份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临时出入证”,督促其到街道办理暂住证。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维护所内安全、治安秩序。安 全 保 卫 责 任 人 部门安全保卫责任人 签名: 签名: 二O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