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好医生、好护士”推荐评议活动方案为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推进温馨清廉医院建设,培树医疗卫生领域勤廉兼优、“德医双馨”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锤炼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作风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温馨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好医生、好护士”推荐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岗医护人员工作满5年,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包括离退休后返聘或参与志愿服务的医护人员。事迹特别突出者,可不受
2、从业年限限制。已获评“最美天使”“好医生”“好护士”等荣誉称号的个人不再参评。二、推荐条件(一)医德高尚。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处处为患者着想,诚实守信,因病施治,规范治疗;服务态度好,注重医患沟通,医患关系和谐;廉洁行医,医德档案无不良记载。(二)技术精湛。长期工作在临床一线,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业务水平较高,得到患者和同行的普遍认可;在行业比武、岗位技术比赛中成绩优秀;在健康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三)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敬业奉献,勇于创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具有大局观念和团队意识,群众基础好。媒体关注报道。(四)事迹突出。致力于临床业务或公共卫生工作,能够
3、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参加对口支援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重大活动或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勇挑重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社会和患者满意度高。(五)侧重基层。推荐对象侧重于工作在基层和临床一线的医护人员,行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推荐(长期从事临床一线诊疗业务的除外)。三、推荐名额各区市卫生健康局推荐“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各3名,市市立医院(含九医)、市中医医院(市海慈医院含五医)、市中心医院(含胸科医院)、市妇女儿童医院、大学附属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推荐“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各3名,其他委属单位、驻青医疗机构推荐“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各1名。四、推荐流程(一)组织推荐各区市卫
4、生健康局、委属各单位、驻青医疗机构按照推荐条件,层层发动,组织推荐。经征求单位组织人事、纪检部门、党组织研究确定后予以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二)材料报送各单位于3月24日前,报送“好护士”候选人推荐材料;6月20日前,报送“好医生”候选人推荐材料至市卫生健康委宣传处,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推荐材料包括:“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廉洁审核意见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加盖公章,邮寄至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卫生健康委宣传处。电子版材料包括:“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详细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
5、照片原图(3-5张)等,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三)开展评议市卫生健康委将邀请市文明办及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和候选人事迹等,评出度“好医生、好护士”拟命名人选各50名,通过网络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展示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四)公布结果5月12日“国际护士节”前,公布度“好护士”名单;8月19日“中国医师节”前,公布度“好医生”名单。组织全系统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五、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好医生、好护士”推荐评议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重
6、要举措,各区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做好“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推荐、网上展示评议、宣传报道等工作。(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组织好本区市、本单位“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的推荐活动,按要求认真审核推荐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并按时报送。(三)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各区市、各单位要以“好医生、好护士”推荐评议活动为契机,动员广大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立足基层,深入挖掘、培树先进典型,在全系统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姓名 出生年月 1寸免冠照片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
7、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推荐类别 好医生/好护士 本人简历 所获奖励和媒体报道情况 主要事迹500字(详细材料、图片电子版另附) 推荐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 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推荐日期:年月日 序号 推荐 类别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候选人简要事迹(300字) 注:推荐类别根据情况填写好医生/好护士。 附件3 “好医生、好护士”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总体原则 严格落实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规范,内容详实、数据准确、逻辑清晰、材料齐全。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纳入候选人推荐范围。 二、基本要求
8、(一)标题 1.材料须有大标题,应包含人物身份、重点事迹等核心信息,正确表达人物事迹相关亮点,不泛指、不虚化、不夸大、不评论。20 字左右。 例如:姜法春:疫情不除誓不收兵 2.正文内须设有小标题,要紧扣内容、醒目清晰,单独成行,小标题应不少于 2 条。 (二)正文 1.正文第一段应包括候选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 - 5 - 年月、单位职务等)、事迹简述和市级以上获奖情况。 2.行文通顺,避免出现错字、白字、病句。正文共计 1200-1500 字左右。 3.所有稿件一律用第三人称,不出现“我市”“我区”“我院”等字样,应为“xx 市xx区xx医院”。 4.稿件中出现的其他人物,其身份应清晰明确,确保读者能明白各种人物关系。避免使用不易明白的方言俚语。 5.注意尊重个人隐私,文内涉及患者、受助者、未成年人真实姓名应作化名等处理。 6.数字应规范使用。凡是统计意义上的数字,都要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0年来、1000多人次等;5万10万;55%60%;1/3;数量在万以上的,一律以万为单位,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两位。 7.时间概念要明确。不用“今年”“去年”“明年”等字样,明确为“20xx 年”。稿件中涉及时间的内容,核算年数截至报送当月。 8.请注意“的”“地”“得”的规范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