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轮岗交流事项为适应发展需要,培养锻炼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统筹干部资源、促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按照企业中层及以下干部交流办法,区国资委紧密结合新形势下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树立政治、品行、能力、业绩并重的国企选人用人导向,开展本次人才轮岗交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自我推荐时间:4月6日至4月13 日16:002.职位查询:交流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在人员交流岗位表中查看。3.各企业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自我推荐,提交的自我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人员交流全过程。在考各环节发现自我推荐人员不符合交流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交流资格。4.自我推荐方式及材料:自我推荐表及经历业绩报告表,依据实际情况填写后以附件形式连同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曾负责项目及与业绩相关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等扫描件以“岗位+姓名”压缩包的形式报送至企业组织人事部门,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统一汇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4.岗位相关事宜咨询人员交流岗位表中各企业电话,其他事宜可咨询。 5.各直接企业负责向本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员工公告本次通知内容。 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