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冈市中小学和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分标准验收单位: 验收人签名: 验收时间:评估要素实施要求评 分 细 则评估方法评分A组织管理36分A1组织领导16分A1.1、机构健全5分1 有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分管校领导担任或兼任主职,1分2 有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2分3 国家级和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人数不少于学校在职教职员工总数的5%,1分4 学校有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1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问询A1.2 制度健全6分1 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具体意见、措施等,3分2 对校园用语用字有监督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有督促整改措施,有关记录完整,2分
2、3 语言文字工作档案完整,分门别类妥善保存,1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A1.3 列入学校议事日程5分1 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有专项工作计划和总结,2分2 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校级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语言文字工作,1分3 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内容,要求明确,措施具体,1分4 落实教育督导评估中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并达标,1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问询A2管理常规20分A2.1 纳入教学管理9分1 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要求,2分2 制定符合学生实际的语言文字能力培训要求,并认真落实,2分3 结合语文教学,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用字规
3、范化训练,课时、教材、师资等落实,2分4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听说读写能力的训练常规化,1分5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汉语拼音教学,并将其贯穿于各年级,1分6 对学生普通话口语表达、写字能力及汉语拼音能力进行考核、验收,1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问询A2.2 纳入师资管理7分1 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录用、聘任的基本条件,并落实,2分;每缺一项,扣1分2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并落实,3分;每缺一项,扣1分3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和条件,并落实,2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问询A2.3 纳
4、入学生管理4分1 将学习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列入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并检查落实,2分2 将普通话口语表达、写字能力纳入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并积极落实,1分3 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等纳入评选三好学生等各类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1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问询B校园用语用字规范24分B1校园用语规范11分B1.1 教学用语规范4分师生在教学活动中用语规范,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不得评为示范校随机听课B1.2 宣传用语规范2分学校广播、电视播音、演出等宣传用语规范,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实地调查B1.3 集体活动用语规范2分各类集会等大型活动的主持、发言用语规范,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
5、0分实地调查B1.4 日常工作用语规范3分1 教师教育学生时用语规范,1分;师生之间交谈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2 各类会议主持、发言用语规范,1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3 对外联系、接待等用语规范,1分;发现一例不使用普通话,0分实地调查B2校园用字规范13分B2.1 教学用字规范4分1 教师板书、试卷、自编教材、教辅读物、教学软件、印发的教学讲义等用字规范,2分;每发现一例不使用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因教学需要除外),扣0.5分2 学生作业、答卷等用字规范,2分;每发现一例不使用规范字,扣0.5分随机抽查B2.2 宣传用字规范3分1标语、橱窗、墙(板)报等用字规范,1分;
6、每发现一例不使用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扣0.5分2电子屏幕、电视网络等用字规范,1分;每发现一例不使用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扣0.5分3校风、校训等用字符合规范要求,1分;不符合规范要求,0分实地检查B2.3各类标牌、印刷物、公章等用字规范6分1 校名牌用字符合规范要求,2分;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得评为示范校2 各类标志牌、指示牌用字规范,2分;有不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0分3 公文、校报(刊)等印刷物用字规范,1分;公文文头、印刷体的校报(刊)头,有不规范字或汉语拼音使用不规范现象,0分;内文每出现一个不规范字,扣0.2分4 公章、奖状、证书等用字规范,1分;出现
7、一个不规范字,0分随机抽查C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26分C1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16分C1.1 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较强3分1 领导班子语言文字法制意识、规范意识强,1分2 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基本普及,1分3 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家庭、社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1分调查问询C1.2 教职员工普通话水平较高13分1 教职员工100%参加普通话培训,2分 2 教职员工100%参加普通话测试,2分3 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二级乙等以上,2分;4 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2分5 30%以上的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1分6 40%
8、以上的除语文以外的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1分7 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三级甲等以上,2分8 60%以上的非教学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1分9 教职员工普通话水平达标率低于90,不得评为示范校查验统计资料实际测查C2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10分C2.1 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较强2分1 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1分2 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家庭、社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1分调查问询C2.2 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水平较高8分1 90%以上的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普通话二级),2分2 3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普通话一级),1分3 95%
9、以上的学生能正确分辨其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和不规范字,2分4 95%以上的学生能正确书写所学汉字,字形、笔顺规范,2分5 95%以上的学生能熟练使用汉语拼音,1分调查问询D宣传科研及特色14分D1宣传工作9分D1.1 校园有良好的语言文字宣传环境5分1 校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设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提示牌,1分;缺一处,扣0.5分2 校报(刊)、校广播台、闭路电视等每年登载、播出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文稿或节目累计不少于5次,1分3 每学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二次(推普周活动除外),师生参与面达90以上,2分4 有语言文字工作网页,1分听取汇报查验资料实地检查D
10、1.2 认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4分1 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1分2 在校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推普宣传活动,师生参与面达90以上,3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D2科研工作2分D2.1 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科研工作2分1 每学年至少开展1项关于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式的课题研究,或承担国家、省级科研课题并结题,1分2 干部教师每年撰写关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论文不少于1篇,1分查验资料D3特色项目3分D3.1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特色明显3分1 组织师生开展社会用语用字调查、社会咨询服务等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1分2 参加国家、省级语言文字方面的各类评优、竞赛活动并获得奖项,或有其他可供推广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经验,2分听取汇报查验资料说明:1 中小学校的评估内容为本标准的全部指标项,满分为100分;幼儿园的评估内容为除A2.3、C2.1、C2.2及C1.2中的评分细则3和6以外的所有指标项,满分为83分。自评得分率达90%以上者可申报省级示范校。2 教职员工是指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人员。3 不规范字是指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4 凡扣分项目,所扣总分均以该项分值为限。5 特色项目以学校申报示范校之日起前三年的成果为限;奖项是指三等以上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