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教育集团 xx 项目xx 集团公司治理安全管理条例一、严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级企业和项目要从源头、体制、机制上构建大安全生产体系,将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管理的关键路径进行刚性管控。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企业是项目履约和安全管理的合同主体;三级公司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部是安全管理的实施主体,代表中标企业实施项目管理,履行法定安全职责。二级公司(单位) 负责人要对其股份公司资质中标项目及重难点项目达到半年度检查全覆盖;三级公司(单位)负责人对其所有在建项目达到季度检查全覆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项目所有在建工点和生活工作场所达到月度检查全覆盖;项目部安全总监每周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二级公
2、司要对三级公司承担施工任务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不达标的要调整任务或派驻专家团队进行现场指导。二、严格项目现场网格化管理各级企业和项目要将现场网格化管理作为生产组织的核心方法进行刚性管 控。项目管理实施单位(工程指挥部、总包部、项目部等)要根据项目专业特点、风险等级、资源配置情况,按施工阶段、平面布置、专业分布、班组分工等对施工现场进行网格化规划和管理,在项目部、工区、作业队、班组等各层面明确每个网格的施工管理直接责任人,即网格管控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实施动态管理, 落实网格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三、严格工程建设“六不施工”各级企业和项目要将工程建设“六不施工”作为施工生产的前置条件进行刚性
3、管控。未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制定针对性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的不得施工;第4页共4页未明确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人并进行交底培训的不得施工;未编制并执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不得施工;未探明水文地质情况并对地下工程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的不得施工;未监控施工过程土体、构筑物变形和地下水等关键指标的不得施工;未针对重大风险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不得施工。四、严格设计和施工方案执行落实各级企业和项目要将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执行落实作为杜绝事故的主要抓手 进行刚性管控。严禁施工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未进行风险分级管控;严禁施工方案未进行分级评审和管理;严禁施工方案及检算等整体外包;严禁现场不按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
4、;严禁方案交底、施工记录、试验检测、监控量测、拌合站数据、工程验收、地质详勘补勘等技术、设计资料弄虚作假;严禁交底、培训不重实效、流于形式(如技术交底仅采用复印图纸的方式)、虚假签字;重要工序(安全质量风险较高的工序,下同)、关键工序(安全质量风险突出的工序, 下同)交底要有专家组成员参加。五、严格施工现场及分包队伍管控各级企业和项目要将施工现场和分包队伍作为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行实 质性刚性管控。严禁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严禁未设置实体项目部, 坚决杜绝“草台班子”;严禁违反股份公司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严禁项目技术和安质管理力量配备不足;严禁未对施工现场和分包队伍进行实质性管控;严
5、禁分包队伍未经交底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即上岗。六、严格跟班作业和领导带班各级企业和项目要将跟班作业和领导带班作为现场管理的重要手段进行刚 性管控。严禁隐蔽工程、重要工序施工无项目管理人员跟班作业;严禁危大工程、关键工序施工无项目负责人带班作业;严禁出现现场缺乏有效监管、随意施工的情况。三级公司(单位)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 30%;项目部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七、严格施工验收和过程检查各级企业和项目要将工序验收和条件验收作为进入下道工序的前提条件进 行刚性管控。严禁隧道初支、地基与基础、预埋件、预应力筋、结构焊接等隐蔽工程未经
6、工序验收合格进入下道工序;严禁暗挖(盾构)工程穿越重大及以上风险源、盾构始发接收、深基坑高边坡开挖、高大模板及支撑体系、挂篮、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吊装作业、爆破作业、水中作业等关键部位和环节未经条件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严禁技术、物资、设备管理及安质监督等业务系统未进行施工过程检查纠偏。八、严格强制性标准和卡控红线各级企业和项目要将强制性标准和卡控红线作为现场施作的红线底线进行 刚性管控。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各级各类禁令、红线和股份公司发布的隧道施工防坍塌、民用爆炸物品、起重吊装作业、瓦斯隧道施工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模板支架施工防倾覆卡控红线。九、严格建设过程
7、责任追究企业各级和项目要将建设过程责任追究作为防范风险的约束手段进行刚性 管控。进一步强化各层级分管安全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协调、处置进行总体牵头的职权,强化各层级安全稽查队伍(管控组)的职能,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违反“硬十条”的管理或作业行为,责令项目停工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由其上级单位对有关责任人比照事故进行问责处理,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利用会议、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曝光。企业各层级要设置重大隐患和违反“硬十条”行为的举报电话,同时也为安全质量隐患举报电话,凡举报隐患查实,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对被举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及分包队伍等)进行处罚,鼓励全员监督、
8、震慑“三违”行为。十、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企业各级和项目要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的警示震慑进行刚性 管控。企业各级要公开公布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情况。由于违反“硬十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等级及管理权限,依规对事故单位进行年度业绩考核扣分、限制内部承揽和分配任务(较大责任事故 3 个月内、重大责任事故 6 个月内不得参与股份公司资质中标的工程承包项目任务分配)、扣罚工资总额; 依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顶格处理,不得考虑酌情从轻因素;依规对分包队伍限制准入(较大责任事故三年内、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终身禁止参加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类施工项目分包投标)。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和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