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尽职免责规避风险4目 录CONCENTS事故案例分析安全责任事故追责尽职免责规避风险PART 01PART 02PART 03PART 043PART 01事故案例分析4事故案例分析51124江西丰城电厂施工平台坍塌事故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损失人员伤亡: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赔款:共计8822.73万元工期延误:约1年社会影响:国内外影响巨大6事故案例分析7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事故性质: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拘留:9人(重大责任事故罪)职务犯罪-立案调查:10人(玩忽职守罪9人,行贿罪1人)8事故案例分析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刑事拘留序号职务参建单位12董事长项目部总工(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
2、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34567项目部常务副经理项目部工程部部长项目部安检部部长项目部安健环部经理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部经理(监理单位)上海斯耐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9监理部总监监理部安全副总监9事故案例分析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职务犯罪立案调查序号12345610职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指挥部总指挥邓勇超(副厅级)安全监管处处长张志祥监督项目站站长杨飞云工信委副主任毛卫东单位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丰电三期扩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丰城市工信委事故案例分析10事故原因(初步)事故调查组定性:与建设单位、施
3、工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管理混乱等有关。南京大学专家定性:不按工程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操作造成的。11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初步)江苏恒久钢构有限公司的钢结构工程师定性:通常发生坍塌事故可能会有三种情况:一是水泥强度不够导致操作平台垮塌;二是操作平台自身锚固设施失灵;三是塔吊倒塌引发连锁反应。“水泥强度不够”有两种可能:一是使用了未达标水泥;二是水泥养护时间不够,导致未达到设计强度就拆除模板。混凝土浇筑之后,在养护上需要一定的时间,待其凝固达到一定强度才能拆除模板。假如在现场浇筑混凝土时,使用的这批次混凝土品质不达标,而现场技术人员又盲目相信经验,未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只根据
4、往常经验操作,会出现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强度不够,而导致操作平台垮塌。如果混凝土品质无问题时,过短的养护时间也会导致事故发生,由于混凝土养护时间受温度影响比较大,低温时混凝土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达到设计强度,但为了赶工期、抢进度,人为缩短混凝土的养护时间,结果必然发生事故。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初步)忽视“安全第一”,当安全于生产产生矛盾时,重生产轻安全。(1)抢进度:“协力奋战一百天”动员大会(2)推责任:建设方代表与总包方、施工方负责人签订了江西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总承包项目地基处理工程“大干一百天”目标责任书(3)不落实:大检查工作行动迟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5、 12事故案例分析13教训思考 干项目,通过各种途径省下的钱,相关负责人能从公司拿到多少?干项目,犯了错、出了事、要担责,公司能为相关负责人承担多少?个人对于企业来说,是一名员工。个人对于家庭来说,那就是天。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会“尽职免责”、”规避风险”。PART 02安全责任14安全责任15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93号)安全责任16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
6、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安全责任17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第九条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责任18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
7、施工措施的资料。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19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免费资料关注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20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 勘察、
8、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安全责任21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9、,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 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安全责任22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第十八条 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第十九条 必须出具检测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安全责任23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
10、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责任24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当:(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4)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25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
11、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1)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2)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安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安全)(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5)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6安全责任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 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
12、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安全责任27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安全副经理)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科长)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非常
13、重要)(3)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安全责任28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安全责任29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 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责任30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
14、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安全责任31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签字)安全责任32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
15、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 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责任33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安全责任34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条
16、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安全责任35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安全责任36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
17、和违章操作的危害。第三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安全责任37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
18、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责任38建设工程中各参建单位安全责任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责任39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什么是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如施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直接承担主体。什么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什么是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如项目建设全过程),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履
19、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否则接受未尽责的追求。安全责任40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解释:项目经理作为真正全面组织、领导施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负责人,就是本条所说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延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重视、不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就不可能搞好。安全责任4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的含义:1.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负责,而不仅仅是负责某些方面或部分环节不能选择性负责。2.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程负责,要
20、确保施工单位持续具备安全生产条件。3.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最终责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状况、水平高低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最终由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不能以任何借口规避、逃避。安全责任4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责任4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八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责任4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责任45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安全责任4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
21、全责任47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48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部门的核心作用:1、协助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将其安全责任(或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有效地分解到各个部门、各施工队、各个作业班组和各个作业人员,实现责任分摊、风险分担。2、督促各个部门、各施工队、各个作业班组和各个作业人员,共同将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到位、实现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可控。3、安全管理部门只负责督促、组织、参与和检查各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其他各部门负责各自工作中安全部分的执行和落实。安全责任49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企业要落实五大主体责
22、任意见第二部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六)条规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17年安全生产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50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5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责任5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5年3月16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PART 03事故追责53事故追责54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目的:惩罚和教育责任者本人,促使有关人员提高责任心(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态度;对事
23、情能敢于负责、勇于主动负责的态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避免产生侥幸心理、麻痹心理、惯性心理、应付心理、抵触心理、逆反心理、惰性心理、从众心理、厌倦心理、破坏心理、纵容心理),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得到遵守,保障安全生产。55事故追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关键:责任追究制的关键在于责任的落实和追究。重点:责任追究制的重点是要明确责任追究的边界(边界:责任制要求、责任状签订),做到“尽职免责”,防止责任追究泛化(泛化:责任不明确、不合法),甚至出现先追究责任、后调查事故以及简单根据事故等级确定问责级别等情况,使责任追究演化为“岗位追究”(做到:岗位责任要明确、要合法),严重挫伤基层安全工作
24、者的积极性,造成生产经营单位中没人愿意干安全生产工作,部门领导不愿意分管安全生产工作。56事故追责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案例分析:某起重事故责任追责边界罪名重大责任事故罪职务龙门拆卸工现场负责人带班班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追责原因(岗位安全责任未落实)在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过期的情况下,仍然从事有资格要求的高空作业,并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未按制度要求在拆卸现场组织、指挥,造成现场施工混乱,多名无资格工人从事高空作业未按规定在龙门吊拆除前参加并督促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并在事故发生后伪造安全技术交底单未按规定在龙门吊拆除前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指派监理
25、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审查龙门吊拆卸方案时未能核实施工人员名单及资格事故追责57生产安全事故分类自然事故: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造成的事故单纯的“天灾”但是: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自然灾害引发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追责58生产安全事故分类责任事故:指由于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所导致的事故“人祸”注意:责任事故常常与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投
26、入不足、从业人员违章操作、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因素有关。事故追责59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要求比较高,这就要求企业主要领导必须要有法律风险意识。免费资料关注公众号: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党内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60事故追责责任追究行政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质量监督站)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或领导者执行处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在
27、下列情况下,对有关企业给予行政处罚:(1)造成死亡、重伤、职业病等严重后果;(2)发生事故后,故意隐瞒不报或谎报;(3)忽视劳动条件的改善,削减防护设施,导致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4)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指派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或不按规定给职工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造成伤亡事故者。事故追责61责任追究行政责任追责:(1)对违反上述安全生产法规的责任人、领导者,视情况应给予不同行政处分,记过、记大过、降低职务工资;(2)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还未构成犯罪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则要给予重罚。(3)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
28、带班,如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从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事故追责62责任追究党内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造成较大或严重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者,给予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事故追责63责任追究民事责任在安全生产上,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给国家、公民财产与人身安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事故追责责任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
29、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今天来开会的所有人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入罪门槛: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64事故追责65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未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件或者安全许可证件过期、被暂扣、吊销、注销后从事生产
30、经营活动的;(二)关闭、破坏必要的安全监控和报警设备的;(三)已经发现事故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的;(四)一年内曾因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五)采取弄虚作假、行贿等手段,故意逃避、阻挠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六)安全事故发生后转移财产意图逃避承担责任的;(七)其他从重处罚的情形。66(1)重大责任事故罪(2)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5)消防责任事故罪(6)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7)交通肇事罪(8)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9)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罪(10)过失致人死亡罪(11)过失致人
31、重伤罪(12)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安全经费上报)事故追责责任追究刑事责任建设项目常见的追究罪名主要有以下几种:PART 04尽职免责规避风险67尽职免责规避风险68安全管理难在哪里尽职免责规避风险69安全管理难在哪里尽职免责规避风险70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有效途径-五个步骤(1)紧抓“内业”的两个核心 行政路线,过程风险控制制度建设(三性五要素):做到全面性、针对性和合法性“三性”,明确人物、时间、地点、内容和工作程序“五要素”。技术路线,重点风险控制专项施工方案(图表化):做到表为统计,图为指导,作业程序可视化。(2)紧抓“制度+方案”的执行 关键在于现场情况与内业的对应 根据制度要
32、求,建立对应的台账记录,能反应整个安全管理流程。71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台账记录怎么做?人员管理流程及记录内容:进场登记三级教育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持证上岗)继续教育责任考核奖惩退场 设备管理流程及记录内容:编制方案安装验收(报备)使用维修保养拆除 进场登记验收(检测)使用维修保养退场 安全会议流程及记录内容:通知(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人员签到(主要负责必须在场)会议记录(文字+影像)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红文下发)执行反馈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台账记录怎么做?隐患排查流程及记录内容:通知(符合检查频次要求,专项和大检查应有方案)检查(内业、外业
33、隐患)检查通报整改落实验收反馈闭合 危险源清单危险源控制措施清单照单管理 安全费用流程及记录内容:计划(总体、年度、月度)安全物资采购验收使用(计量签证)审计(监理、指挥部)支付 考核奖惩流程及记录内容:办法(考核与奖惩办法)日常考核阶段考核年终考核绩效挂钩/奖惩72尽职免责规避风险73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台账记录怎么做?风险管控流程及记录内容:风险评估管控措施(规章制度、专项施工方案、预案体系)风险告知风险监测动态风险评估 预案体系(综合、专项、现场处置)应急演练(通知方案记录评价总结)修订完善 事故报告流程及记录内容:事故预案启动事故快报 无事故月报74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落实安全生
34、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的原理 本质: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求:责任落实不能泛化,必须落实到具体人员,定人、定岗、定责任,才能使从业人员心怀畏惧,履职尽职。一岗双责:不管处于哪个岗位、不管是哪位领导,除了把本职工作做好以外,同时还要分担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实施:明确-履行-落实-检查-奖惩全员签订安全承诺书,分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员工进行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晋升、晋级、评优和奖惩挂钩。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凡是有法律、法规规定且涉及到的所有的生产环节,都要有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单位14
35、项,监理单位17项,施工单位21项)。所有的岗位和人员都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所有的危险岗位都要有安全操作规程。主要负责人签发以文件化的形式发布生效明确相关人员安全职责将安全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部分固定岗位可以张贴相应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制度要求定期对落实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组织人员对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考核等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估所有的制度执行情况都要有相应执行记录并存档75尽职免责规避风险76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内业管理的核心意义:所有人的履职证据。(1)依法履行职责(2)做好法律要求该做的事(3)
36、留下“真实”的证据证明做了该做的事(4)跟安全相关的所有活动都要留下痕迹77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5)“人-物-环-管”常态化过程管控外业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外业设备制定并张贴一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备案,检测合格在有效期内关键设备进场验收挂牌作业现场指挥安全装置完备(自锁、限位、报警等)78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5)“人-物-环-管”常态化过程管控 外业环境 项目部、三场平面布局标准化 便道硬化、防护、安全标志到位 高空作业平台、人行通道
37、、临边防护到位 基坑支护、人通道、临边堆载、临边防护到位 脚手架支架基础硬化、杆件搭设和支撑、安全标志、安全网到位 其他 临时用电符合规范要求 气瓶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材料堆放、交叉作业符合规范要求尽职免责规避风险79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关键在领导重视 根本在安全意识 重点在执行落实尽职免责规避风险80掌握技巧规避风险(1)知晓责任,履行职责(2)时刻警惕,安全第一(3)提高能力,防范风险(4)留下痕迹,自我保护尽职免责规避风险81安全管理风险可控82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落实安全管理做到风险可控(1)安全条件,合法合规(2)日常管理,建章立制(3)资金投入,满足要求(4)机构人员,按标配备
38、(5)教育培训,全员合格(6)安全设施,同时到位(7)较大危险,标志明显(8)工艺设备,合法可靠(09)危险物品,严格管理(10)事故隐患,及时排除(11)疏散出口,保持畅通(12)危险作业,专人管理(13)危险防范,如实告知(14)劳防用品,配备使用(15)相关各方,协调管理(16)制定预案,定期演练(17)发生事故,立即抢救(18)工伤保险,依法缴纳83规避法律风险(1)规避:重大责任事故罪-违规分析: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较多的一种犯罪,一旦施工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伤亡等事故,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就将被审查是否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此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必须
39、予以足够重视。概念: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尽职免责规避风险84(1)规避:重大责任事故罪-违规解析:“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哪些?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导则、指南,条例、办法、制度等。虽无明文规定,但却反映了生产、科研、设计、施工中安全操作的客观规律与要求,长期为群众所公认的行之有效的正确的操作方法等
40、。规避法律风险尽职免责规避风险(1)规避:重大责任事故罪-违规预防提示预防涉嫌该罪名,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进行工程分包、转包,一定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优先选择施工安全记录良好者,明确安全生产、作业责任,控制、避免层层转包,杜绝挂靠情形。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这是法律、法规所要求的,也确实是必要的。落实必要的劳动安全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原材料进场及施工机械的管理,确保这些方面不出安全问题。强调依据安全操作规程生产、作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很多安全事故源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行安全标准件、建设安全体验馆,时常播放一些
41、施工安全方面的影像资料,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施工单位对于安全巡查人员配备不足,应增设确实具有相应安全管理能力的安全巡查人员,对于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85规避法律风险尽职免责规避风险86规避法律风险(2)规避: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明知故犯概念: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企业、工程等单位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等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工人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没有保证,继续生产会发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然不顾相关法律规定,以解雇、减薪以及其他威胁,强行命令或者胁迫下属进行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尽职免责规避风险87规避法律风险(2)规避:强令违章冒险
42、作业罪-明知故犯具体表现: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二)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三)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四)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尽职免责规避风险(2)规避: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明知故犯解析:什么是“强令他人(含劳动者和雇工)冒险作业”工人不愿听从管理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命令,但生产指挥、管理人员明知违章并存在很大的危险而仍然强迫工作进行作业;生产指挥、管理人员明知其强令作业行为可能造成重
43、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后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被命令的工人必须明知其所从事的作业具有重大安全隐患,不愿听从管理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命令,而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拒绝施工作业;施工单位的生产指挥、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外,对施工现场作业下达的强令要求,也可属于“强令工人冒险作业”。88规避法律风险尽职免责规避风险89(2)规避: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明知故犯解析:什么是“强令他人(含劳动者和雇工)冒险作业”工人受到一般的违章指挥而冒险作业的,如果工人明知被要求实施的是违章冒险作业,并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工人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只是在处罚上应从轻。如果工人没有认识到
44、被要求实施的是违章冒险作业,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工人受到强令而被迫冒险作业的,一般不予追究承担刑事责任。规避法律风险尽职免责规避风险90 在存在违章或可能违章情况下,不能强令工人施工作业一位优秀的施工管理者,应该从来不会强令工人违章冒险施工作业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规避法律风险(2)规避: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明知故犯预防提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因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被判刑的不多见,但是也有。预防涉嫌该罪名,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学习、了解施工安全、施工工艺、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避免盲目指挥,避免指挥违章作业。对于自己不懂或拿不准的施工作业环节,不要随意发号施令。不能因赶工期、赶时间、赶
45、检查、赶形象进度等,冒违章作业风险指挥施工作业。在施工中不能感情用事、意气用事,冒违章作业风险指挥施工作业。91规避法律风险(3)规避: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达标,有隐患分析:随着建设工程的增多,如何避免工地伤亡事故的发生,维护劳动者的安全成为施工单位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项目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安全监察、司法机关就会调查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将有可能被调查是否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概念: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尽职免责规避风
46、险92规避法律风险(3)规避: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达标,有隐患解析:什么是“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设施,是指为了防止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用以保障劳动者安全的技术设备、设施和各种用品。主要包括防护装置(如临边护栏、安全带)、保险装置(如漏电保护器、接地线、限位器)、信号装置(如爆闪灯、警示灯、报警器)危险告知牌和安全识别标志(安全警示标志、风险告知牌)尽职免责规避风险93规避法律风险(3)规避: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达标,有隐患解析:什么是“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指施工单位给施工人员提供的防止事故发生的工作条件,以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例如:专
47、项施工方案审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三类人员持证、特种设备检测、其他机械设备验收、作业人员岗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生产设施落实等尽职免责规避风险95规避法律风险(3)规避: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达标,有隐患预防提示-施工企业人员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刑是非常多见、常见的。预防涉嫌该罪名,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施工情况解决用以保障劳动者安全的技术设备、设施和各种用品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保持符合国家规定。建立必要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配备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施工机械设备
48、养护、运行管理,确保这方面不出安全问题。严格审核单位资质。尽职免责规避风险96规避法律风险(4)规避: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分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导致支架坍塌、桥梁断裂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而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概念: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尽职免责规避风险97 施工单位隐蔽工程不符合规定而进行验收、偷工减料、违反有关材料试验规定等。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规避法律风险(4)规避: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质
49、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解析:什么是“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超过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或者发包分包工程。施工降低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擅自或者任意更改原设计。建设单位任意压低工程造价、缩短合理工期。没有或者降低标准进行竣工验收而交付使用。98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规避法律风险(4)规避: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解析:什么是“重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
50、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l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99 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尽职免责规避风险规避法律风险(4)规避: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预防提示-项目建设各参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件时有发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往往因此被判承担刑事责任。预防涉嫌该罪名,各参建单位应注意以下问题: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