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一、设备购置。企业购置特种设备时,一定要审查生产厂家是否取得特种设备制生产许可证、设备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时,也要选择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前要督促施工单位到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开工告知,接受检验机构的安装监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设备登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要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五项: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加盖
2、单位印章);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量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锅炉登记还要提供能效证明文件。】未按时办理使用登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3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三、设备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也要定期进行校验。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3、的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4条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设备操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使用单位不按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6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需要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证的常用设备操作人员有七
4、类:特种设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司炉工(B级及以下全自动锅炉巡查人员需要持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氧舱维护保养人员;气瓶充装工;起重机指挥人员、带驾驶舱的起重机操作人员;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叉车司机、观光车司机。【符合下列六个条件之一的使用单位,需要配备专职的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证的安全管理员: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使用5台以上(含)第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使用10公里以上(含)工业管道的;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的
5、。】第五,设备状态变更。受企业生产状况、设备使用寿命等影响,特种设备使用状态常常处于动态过程,如:停用、注销、报废,以及移装、改造等,设备状态变更均要按规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设备停用: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要办理停用手续,停用设备要设置停用标志,重新启用时要进行检查,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须经检验合格,到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启用手续,方可继续使用。设备注销:注销的设备可以作变买、转让处理,需要携带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叉车的牌照)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换取设备注销证明,再将注销证明、设备出厂资料一同随设备进行转让。设备报废,无使用价值,或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要采取去功能
6、化处理,并办理报废手续,防止设备重新流入市场。设备移装、改造(修理),都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企业不得私自进行,否则违法了特设法,移装、改造(修理)均需要履行告知、检验、重新登记等手续。第六,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管理使用规则要求,建立健全4类安全管理档案:技术档案:一台设备一份档案,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资料、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等;制度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及演练资料、隐患管理台账等;检验检测档案:包括设备台账、安全附件台账、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仪表)检验检定报告等;人员管理档案:包括作业人员台账、作业人员证原件(有单位聘用记录)或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需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电梯的;使用10台以(含)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以上(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