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委会对各单位(部门)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安委会对各单位(部门)安全管理考核规定为促进厂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做到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使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特制订本考核规定,本规定是参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针对单位(部门)制订,望各单位(部门)照此认真执行。一、安全例会的执行情况( 分)1、无故不参加厂安全例会的,每人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参加人员比例达不到时80%的,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对当班人员及外出人员需由部门负责人在签到表上详细注明,不注明的按未到处理。2、各部门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部门安全例会,召开会议时应通知安环部人员到会参加,不按时召开的每次扣相关部门0
2、.1分;不通知安环部人员参加的每次扣相关部门0.1分。3、运行值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运行值所辖班组或运行班组每月组织召开不少于两次安全,其他班组每月不少于一次。安环部不定期抽查,不按时召开的每次扣相关部门0.1分;对无安全例会活动记录或入会人员未在相关记录上签到的,每次扣相关部门0.1分。二、安全总结(评价)及安全事件上报情况( 分)1、各单位(部门)将安全总结和安全评价按规定时间报安环部,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2、安全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部门)应及时通知安环部,并在三日内组织当值(班)人员分析并填写事故报告报安环部,未及时通知安环部的每次扣相关部门0.
3、1分;不按时填写事故报告报安环部的,每次扣相关部门0.1分;对安全事件不依据事实分析或分析时态度不端正的,每次扣相关部门0.1分;安全事件发生后,未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导致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每次扣相关部门0.1分。三、反事故演练的执行情况( 分)1、各单位(部门)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和急救演练,并将演练总结报安环部,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2、各单位(部门)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反事故演练,并将演练总结报安环部,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四、安全检查执行情况( 分)1、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安监人员当日写出安全缺陷、隐患整改通
4、知单下达到责任单位(部门),责任单位(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并反馈到安环部,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未将完成情况反馈到安环部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2、凡发现在工作中违反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即各种违章行为,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3、各单位(部门)每三个月检查一次装置性违章并做好记录,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班组或专责人每月10日检查并记录一次,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4、各单位(部门)对所属消防器材及设施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使用班组每
5、天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按规定检查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对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或不按规定放置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对使用过的灭火器和不合格灭火器应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安环部,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5、各单位(部门)每月对所属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使用班组或专责人每月5日和25日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6、各单位(部门)每月对所属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使用班组或专责人每周一检查并做好记录,对不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7、各单位(部门)对工程安全检查要做到: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过程中随时检查;工程完工验收检查。每次检查都要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8、各单位(部门)每年6-10月份每月的10日、20日进行防汛检查并做好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9、各单位(部门)每月22-25日检查上月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并于每月26日前整理报安环部,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相关单位(部门)0.1分。4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