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6-3三级动火许可证表9.5.6-3 三级动火许可证施工单位上海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镇江凯园项目 #楼动 火 须 知动火部位层墙柱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作无证动火。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施工队、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动火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焊割作业。2、焊工及监护人员必须事先摸清焊、割现场周围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焊割。3、清除各种存放可燃物品的容器及可燃物品。4、焊割作业必须遵守焊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5、焊割部位若有PVC塑料管线、木模板竹夹板等易燃物品,应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6、监护人员在作业前查看现场,消除隐患;作好各工种协调工作;作业中应跟班看护;作业后,做好下班前的清理工作,并把焊接设备撤离现场,以防他人动火。动火人姓名监护人姓名申请动火人签名:日期:批准人姓名:日期: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