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编第二编 仲裁程序仲裁程序第九章第九章 仲裁参加人仲裁参加人 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当事人仲裁当事人 一、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与特征 1当事人的概念当事人的概念 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仲指因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仲裁协议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接受仲裁裁决约裁协议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并接受仲裁裁决约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束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二、当事人的特征二、当事人的特征 1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程序。2当事人之间必须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当事人之间
2、必须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3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4当事人之间必须发生了仲裁协议所约定事项的争议。当事人之间必须发生了仲裁协议所约定事项的争议。(实例1)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的权利 1申请仲裁权与答辩权 2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当事人的辩论权 5当事人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6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7当事人有自行和解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8在仲裁审理过程中,经过仲裁庭的许可,有权向对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发问,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9请求补正仲裁裁决的权利 10请求撤消仲裁裁决的权利 11申请执行的权利(二)当
3、事人的义务 1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 2遵守仲裁秩序 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以及仲裁调解书 4交纳仲裁费用第二节第二节 仲裁代理人仲裁代理人 一、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与特征 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指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制裁活动的益,在代理权限内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制裁活动的人。其特征为:人。其特征为:1仲裁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制裁仲裁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制裁活动活动 2仲裁代理人为进行仲裁活动的目的是维护被仲裁代理
4、人为进行仲裁活动的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的利益 3仲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仲裁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在同一案件的仲裁活动中,代理人只能代理在同一案件的仲裁活动中,代理人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一方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 二、仲裁代理人的种类二、仲裁代理人的种类 1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2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3.指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和区别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和区别(实例(实例2 2)思考题:思考题: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与区别 1、两者的概念 2、两者
5、的联系:委托代理人可以接受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委托代理人。3、两者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2)两者代理人的范围不同;3)两者的代理的权限不同;4)代理权终止的原因不同。第十章第十章 仲裁的申请与受理仲裁的申请与受理第一节第一节 仲裁的申请仲裁的申请 一、概念一、概念 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他们之间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他们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双方当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协议中选定的事人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提请仲裁协议中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行为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
6、议的行为 二、二、条件条件 1实质条件实质条件(1)有仲裁协议)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仲裁实例仲裁实例3 3)2 形式条件形式条件(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实例(实例4 4)第二节第二节 仲裁的受理仲裁的受理 一、概念一、概念 指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经过审查,指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条件,从
7、而决定立案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条件,从而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审理的行为 二、二、审查仲裁申请与受理审查仲裁申请与受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 1)1仲裁申请的审查与受理仲裁申请的审查与受理 (1)审查是否符合)审查是否符合仲裁法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条件 (2)审查是否符合)审查是否符合仲裁法仲裁法第第23条规定的条件条规定的条件 2受理的法律后果受理的法律后果 (1)仲裁委员会取得了对争议案件的仲裁权)仲裁委员会取得了对争议案件的仲裁权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取得了仲裁当事人的资格)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取得了仲裁当事人的资格 第三节第三节 仲裁答辩与反请求仲裁答辩与反请求 一
8、、仲裁答辩一、仲裁答辩 1概念 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仲裁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抗辩的行为。2方式和内容 方式:必须以书面的方式 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 二、反请求二、反请求 (一一)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 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9、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特征:特征:(1)事人地位的双重性)事人地位的双重性 (2)反请求的独立性)反请求的独立性(3)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 (4)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5)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讨论答辩与反请求的联系与区别?1、答辩是针对请求与证据、事实进行答复,目的在于反驳请求;2、反请求是提出同原请求有牵连的独立请求,目的在于低效、吞并原请求。3、两者提出的时间、目的、程序、条件不同。(二二)反请求的提起与审理反请求的提起与审理 提起条件:提起条件:(1)反求情请求应由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反求情请求应由被申请
10、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被申请人提出。被申请人提出。(2)反请求只能由被申请人向受理原仲裁申请的)反请求只能由被申请人向受理原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3)反请求应当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原仲裁申请后,)反请求应当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原仲裁申请后,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作出仲裁裁决之前提出。(实例实例5 5)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保全制度保全制度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及作用和条件 财产保全的条件 1申请财产保全的争议案件应当是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2申请财产保全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3财产保全申请须在一定期间内提出。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
11、争议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二、财产保全的范围与措施 (一)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财产保全的措施。通常为查封、扣押、冻结。(实例实例6 6)三、财产保全的程序与解除三、财产保全的程序与解除 (一)财产保全的程序(一)财产保全的程序 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应规定,采取财产根据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应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遵守以下程序:保全措施应遵守以下程序:1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 2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
12、法院。3 3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4 4裁定。裁定。5 5执行。(执行。(实例实例7 7)(二)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二)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1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2 2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3 3被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成立。被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成立。(实例(实例8 8)四、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条件四、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条件 仲裁中的证据保全,是指在仲裁程序开始后,仲仲裁中的证据保全,是指在仲裁程序开始后,仲裁庭收集证据事前,遇有法定情形时,当事人提出申裁庭收集证据事前,遇有法定情形时
13、,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由仲裁委员会将该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请,并由仲裁委员会将该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对证据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保存证据证明力的活对证据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保存证据证明力的活动。动。证据保全的条件证据保全的条件 1 1证据须存在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证据须存在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2 2被保全的证据须具有证明性。被保全的证据须具有证明性。3 3证据保全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证据保全须由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4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给有关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给有关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证据保全的措施及效力证据保全
14、的措施及效力 谁是被申请人?甲行向乙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丙公司欠乙公司货款60万元,乙公司多次向丙公司索款未果,遂与丙公司签定了一份协议,约定丙公司向甲行返还借款本息,贷款到期后,甲行向乙公司催要贷款,乙公司拒不还款,并告知甲行去向丙公司索要,甲行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答辩称,乙公司与丙公司已签定了债务转让协议,因此,甲行应当以丙公司为被申请人而非乙公司。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仲裁庭仲裁庭(案例分析)一、仲裁庭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P135)特征:仲裁庭不同于仲裁机构,具有以下特征:1仲裁庭是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争议案件的直接审理者与裁决者。2仲裁庭具有临时性。3仲裁庭具有灵活性。二、仲裁
15、庭组成形式的确定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有两种,即独任制仲裁庭与合议制仲裁庭。1独任制仲裁庭。2合议制仲裁庭。三、仲裁庭的权利和义务 仲裁庭的权利 1调查取证权 2开庭审理权 3争议案件的调解权 4争议案件的裁决权 5仲裁程序的指挥权 仲裁庭的义务 1及时、正确地审理并裁决案件 2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 3制作开庭笔录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仲裁审理(仲裁审理(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一、仲裁审理的概念和特征一、仲裁审理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概念:特征:特征:1 1仲裁审理具有阶段性与程序性。仲裁审理具有阶段性与程序性。2 2仲裁审理的参与人具有综合性。仲裁审理的参与人具有综合性。二、仲裁审理前准备的概念和准备工作
16、二、仲裁审理前准备的概念和准备工作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审理前通常应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审理前通常应当做好下列工作:当做好下列工作:1 1送达仲裁文书、仲裁规则与仲裁员名册送达仲裁文书、仲裁规则与仲裁员名册 2 2书面通知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仲裁庭的组成情况 3 3审阅仲裁资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审阅仲裁资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三、仲裁审理原则三、仲裁审理原则 1 1以开庭审理为主,书面审理为补充原则以开庭审理为主,书面审理为补充原则 2 2以不公开审理为主,公开审理为补充原则以不公开审理为主,公开审理为补充原则 公开审理公开审理是指是指:仲裁庭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仲
17、裁庭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的参与下审理争议案件时,允许社会群众旁证人的参与下审理争议案件时,允许社会群众旁听,同时也允许新闻记者采访与报道的开庭审理听,同时也允许新闻记者采访与报道的开庭审理形式。形式。是否开庭审理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识自治。是否开庭审理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识自治。(案例案例9 9)四、仲裁审理程序四、仲裁审理程序 仲裁审理一般应经过以下阶段:开庭准备、开庭仲裁审理一般应经过以下阶段:开庭准备、开庭开始、庭审调查、庭审辩论、评议与裁决。开始、庭审调查、庭审辩论、评议与裁决。1 1开庭准备开庭准备 1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2 2)对
18、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的公告。2 2开庭开始开庭开始 3 3庭审调查阶段庭审调查阶段 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 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2 2)证人作证。)证人作证。3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4 4)宣读鉴定结论。)宣读鉴定结论。5 5)宣读勘验笔录。)宣读勘验笔录。4 4庭审辩论阶段庭审辩论阶段 庭审辩论通常可下列顺序进行:庭审辩论通常可下列顺序进行:1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发言。2 2)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答
19、辩。)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答辩。3 3)双方进行辩论。)双方进行辩论。5 5评议与裁决评议与裁决 庭审辩论终结后,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庭审辩论终结后,经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未经过调解的,应当进入评议与裁决阶段。未经过调解的,应当进入评议与裁决阶段。6.6.仲裁庭庭审笔录仲裁庭庭审笔录 仲裁庭庭审笔录即仲裁委员会的记录人员对仲裁仲裁庭庭审笔录即仲裁委员会的记录人员对仲裁庭开始审理的全过程所作的记录。庭开始审理的全过程所作的记录。五、撤回仲裁申请五、撤回仲裁申请 1 1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申请撤回仲裁申请 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1)撤回仲裁申请
20、必须由仲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撤回仲裁申请必须由仲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2 2)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3 3)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之前。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之前。4 4)提出撤回仲裁申请需当事人自愿。)提出撤回仲裁申请需当事人自愿。2 2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六、缺席裁决(六、缺席裁决(案例案例10)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被申请
21、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七、延期开庭(七、延期开庭(案例案例11)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延期开庭: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延期开庭:1 1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2 2当事人在仲裁审理中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在仲裁审理中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 3需要调取新的证据进行需要重新鉴定、勘验的。需要调取新的证据进行需要重新鉴定、勘验的。八、仲裁中的和解(八、仲裁中的和解(案例案例13)1 1和解的概念与特征和解的概念与特征 2 2和解的处理及效力和解的处理及效力 1 1)请
22、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2 2)撤回仲裁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九、仲裁中的调解(九、仲裁中的调解(案例案例15)1 1调解的概念和意义调解的概念和意义 1 1)调解的概念与特征。)调解的概念与特征。2 2)仲裁调解的意义。)仲裁调解的意义。2 2仲裁调解的程序仲裁调解的程序 1 1)调解的开始。)调解的开始。2 2)调解的进行。)调解的进行。3 3)调解的结束。)调解的结束。3 3、调解与和解的区别、调解与和解的区别 (1 1)两者性质不同)两者性质不同 (2 2)发生的时间段不同)发生的时间段不同 (3 3)法律后果不同)法律后果不同 3 3仲裁调解书
23、仲裁调解书 调解书制作调解书制作 1 1)仲裁调解书概念。)仲裁调解书概念。2 2)仲裁调解书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的制作。A A首部首部 B B正文正文 C C尾部尾部 3 3)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仲裁庭依据当事人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仲裁庭依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该调解书与生间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该调解书与生效的仲裁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效的仲裁裁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A A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系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B B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仲裁裁决仲裁裁决
24、一、仲裁裁决的概念一、仲裁裁决的概念 二、仲裁裁决的种类二、仲裁裁决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仲裁裁决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仲裁裁决分为不同的种类:1 1对席仲裁裁决与缺席裁决对席仲裁裁决与缺席裁决 2 2临时裁决、部分裁决与全部裁决(临时裁决、部分裁决与全部裁决(案例案例16)3 3先行裁决和最终裁决先行裁决和最终裁决 三、仲裁裁决的作出及形式三、仲裁裁决的作出及形式 1 1仲裁裁决的作出因仲裁庭的支持形式不同而有所仲裁裁决的作出因仲裁庭的支持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两种:不同,具体可分为两种:1 1)独任制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独任制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2 2)合
25、议制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合议制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2 2仲裁裁决的形式。仲裁裁决的形式。四、仲裁裁决书及其效力四、仲裁裁决书及其效力 1 1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及补正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及补正 1 1)仲裁裁决书及其内容。)仲裁裁决书及其内容。根据仲裁实践,仲裁书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根据仲裁实践,仲裁书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A A首部首部 B B正文正文 C C尾部尾部 2 2)仲裁裁决书的补正。)仲裁裁决书的补正。仲裁法仲裁法第第5656条。条。补正的事项限于:文字错误、计算错误、已经裁决但补正的事项限于:文字错误、计算错误、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2 2仲裁裁决的法律
26、效力。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1 1)约束力。)约束力。A A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B B仲裁裁决对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仲裁裁决对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C C仲裁裁决对社会具有约束力。仲裁裁决对社会具有约束力。2 2)强制执行力。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体现在以)强制执行力。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下两个方面:A A仲裁裁决是当事人自觉履行其实体义务的依据。仲裁裁决是当事人自觉履行其实体义务的依据。B B仲裁裁决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仲裁裁决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本章图解本章图解仲裁裁决1、仲裁裁决的作出2、仲裁裁决书的法
27、律效力3、仲裁裁决的种类4、仲裁裁决的意义图解:仲裁裁决的种类仲裁裁决的种类当事人到庭否裁决的内容裁决的时间缺席裁决对席裁决临时裁决部分裁决全部裁决先行裁决最终裁决裁决书补正法律效力内容首部正文尾部约束效力强制执行力对当事人对仲裁机构和法院对社会义务依据执行依据 实例实例1 1:仲裁中的第三人:仲裁中的第三人 某轮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驶离香港抵达中国某港,准备装载10000公吨袋装水泥运往韩国仁川。由于租方没有备妥货物,该轮无货可装,导致船租双方最后解除了租船合同,船方向租方索赔该轮从香港至某港的航行时间损失、油耗,以及该轮在装货港等待期间的时间损失。租方提出,本案争议是由第三人某港外轮代理公
28、司没有提供货物引起的,最终解决本案争议,须有某港外轮代理公司参加本案争议的仲裁。租方提供了其与某港外轮代理公司达成的备忘录,该备忘录称:“双方一致同意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解决这一问题,并同意一起参加仲裁”。船方提出,租方与船方有合同关系,由于租方的行为直接造成的违约使船方遭受损失,应由租方直接对船方负责赔偿,然后再由租方向第三人追偿,租方不应以第三人对其负有责任为由拒绝直接、单独地对船方承担赔偿囊任。船方原则上不同意第三人参加本案争议的仲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仲裁庭认为,本案争议是船方和租方产生于双方达成的租船合同的争议,虽然某港外轮代理公司同意与租方一起参加仲栽,但由于该公司与船
29、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船方原则上也不同意该公司参加仲裁,因此仲裁庭不能接受租方要求第三人参加仲裁的主张。如果租方认为该公司应负责任,则应与该公司达成解决租方与该公司之间争议的书面仲裁协议,向本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庭可以考虑将两案合并审理,然而,租方没有这样做。问题:1、仲裁中是否有第三人?如何理解仲裁中的第三人?2、仲裁中的第三人与诉讼中的第三人有什么不同?3、第三人可以通过那些途径参加仲裁?实例实例2 2:仲裁代理人:仲裁代理人 申请人:湖水某加工厂 委托代理人:胡天于,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深圳某商场 委托代理人:王剑,系该商场职员 1998年深圳某商场(商场)和湖水某加工厂(工厂)签
30、订了一份购买100万只乳胶手套的购买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交C仲裁委员会仲裁。1999年3月工厂依约交付了100万只手套后,商场以手套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为由只付了40万元货款,另欠10万元未付。工厂多次索要无果,于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C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C仲裁委员会立案后,申请人选定高某为仲裁员,被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由选定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赵某为仲裁员,并指定黄某为首席仲裁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各自的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仲裁。庭审中,申请人陈述了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进行了答辩,双方又进行了当庭举证和质证。最后仲裁庭裁决由商场支付工厂7万元货款。本案
31、中,双方均有委托代理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为商场推荐的职员。当事人要委托他人为代理人须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如委托律师为代理人还应向仲裁庭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在代理合同授权范围内代被代理人参加仲裁,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问题:1、哪些人可以担任委托代理人?2、单位当事人推荐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其参加仲裁属于什么身份出庭?3、法定代表人出庭参加仲裁活动的话,其地位如何?实例3:中外合作企业纠纷案 1995年12月1O日,英国富山公司与中国远程公司组建了一个名为山顿公司的“中外合作企业”。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由双方约定了一仲裁条款:“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有关争议,
32、合同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xx仲裁委员全藏决。xx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双方应当履行。”后来,美国富山公司与合作企业山顿公司签订了一个货物购销合同,富山公司拒不向山顿公司支付所欠货款,由此产生丁美国富山公司与山顿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纠纷。远程公司为了维护合作企业山顿公司的利益,以订有仲裁条款为由向xx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受理?为什么?实例4:申请仲裁必须符合法定形式 1996年3月,某县仪表厂同该县某汽车修理厂签订了两辆汽车大修合同。事先议定修理费。双方约定如有争议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同年6月,汽车修完后,汽车修理厂计算费用为32000元
33、。仪表厂认为费用过高,提出要与汽车修理厂协商,但汽车修理厂表示没有协商余地,仪表厂就拒绝按此标准付款。同年8月20日,汽修厂派一名代表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当地仲裁委听了该汽修厂代表的口头申请后,当即决定立案,并让汽修厂代表回去准备有关材料,确定9月10日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前3天,将受理此案的决定和开庭 日期口头通知仪表厂一方,要求仪表厂提交答辩状。仪表厂以时间大紧为由,声明无法提交答辩状,并拒绝出庭。仲裁委员会于9月10日按时开庭,在只有汽修厂一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作出缺席仲裁,要求仪表厂一方如数付清汽车修理厂修理费用,仪表厂一方认为仲裁委员会执法不公,拒绝执行该裁决。仪表厂向仲裁
34、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撤销该裁决的裁定。问:本案中存在哪些程序问题?仲裁申请书格式见后页仲裁申请书格式见后页 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住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住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电话 案由:申请理由:(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仲裁请求:1、。2、。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请依法仲裁。此致 X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盖章)附: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2、物证件;3、
35、书证件;4、证人住址电话。案例5 仲裁中的反请求 申请人(被反请求人):湖南A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反请求人):深圳D信用卡制造有限公司 C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C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湖南A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深圳D信用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签订的非接触式卡购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申请人A公司与被申请人D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仲裁委员会立案后,D公司向本会提交了反请求申请书。2000年9月5日,开庭审理了本案,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了仲裁请求与反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并进行了答辩。根据案情需要,仲裁委员会先后委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公安
36、局对A公司提交的有李某签字的“收条”进行该签名字迹是否李某所写的鉴定,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对两个鉴定 机关提交的鉴定结论进行了质证;双方还分别举证和相互质证,本案现已审理完毕。A公司称:2000年3月24日,A与D签订了购买1万张IC卡的合同,并依约支付了48720元的定金。D公司应于合同生效后28天内交货。但直至2000年5月11日止,公司仅供货4917张,且所供卡片厚度超过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造成不能实际投入使用,给本公司带来了经营和信誉上的极大损失。经双方自愿协商,对A公司收到D公司所供的不合格IC卡做退货处理,由A公司将收到的4917张IC卡如数退给D公司,D公司亦退还申请人收货时出具
37、的收条。但双方就返还定金问题不能协商一致。据此A公司请求裁决由D公司双倍返还定金。D公司辩称:D公司第一批交货时间是2000年4月18日,A公司收货后,从未对交货日期提出过任何异议,更未对IC卡的质量提出过异议。D公司从未同意其退货,也未收到过退货。A公司违约,收到第一批 IC卡4917张后,就拒收D公司已生产好的其他IC卡,给本公司造成损失,依法应予赔偿。D公司同时提出 反请求,要求裁决其已收取的48720元定金不予返还,裁决A公司向D公司支付已收到的IC卡货款78672元,及已生产出来的IC卡基(半成品)货款(5233张)10166元。A公司答辩称:D公司不能举证证明价值78672元的货是
38、4月18日提供的,其已生产的半成品也无证据证明,D公司超过履行期限未供货,应负违约责任。D公司的反请求没有相应的证据佐证。经本庭审理查明:合同签订后,A公司依约于2000年3月24日将定金48720元电汇给D公司,至2000年5月11日D公司已交货4917张,但未按约定提交产品符合合同要求的相关资料,对此,本案进入仲裁程序前,A公司未向D公司提出异议。D公司尚有5233张IC卡未交给A公司。另查明,A公司向本庭提出的2000年5月11日由该公司出具的“收条:今收到D公司IC卡4917张”左上角“李某”的签名不是D公司的经办人即本案代理人之一李某所写。仲裁庭认为,A公司认为D公司所交货物厚度超过
39、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因未提供相应证据,本庭不予认定。A公司又提出要求D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对此仲裁庭认为,D公司虽有违约行为,但并非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行为,故应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D公司反请求要求裁决其收取的48720元定金不予返还,因A公司已收取部分货物,已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故仲裁庭不予支持。D公司反请求还要求A公司支付已收到IC卡货款78672元及IC卡基半成品的货款10166元,仲裁庭认为,D公司没能举证证明A公司拒收4917张IC卡之外的货物,故对其收取A公司比卡基半成品的货款10166元的要求,本庭不予支持。至于4917张IC卡的贷款,D公司已收取的定金48720元应抵作货
40、款,其差额29952元应由A公司向D公司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157条、159条之规定,裁决如下:一、A公司支付D公司4917张非接触式IC卡货款78672元,除A公司已付的定金48720元外,A公司还应支付29952元贷款。二、D公司未按约定交足10150张非接触式IC卡,应依约承担违约金812元。本案仲裁费由A公司、D公司各承担一半;鉴定费由A公司承担。问:本案D公司提出的反请求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实例实例6 6: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泰国某公司(卖方)与空国深圳某工贸集团公司(买方)于1999年)1月4日在深圳签订了关于买卖10000吨(首批3000吨
41、)泰国3号烟胶片(优质橡胶)的(订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仲裁条款规定,遇有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买方于1999年11月6日委托星华公司及星华公司的合作伙伴达阳公司按合同规定对外开出以申诉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1999年12月7日和八日,卖方将首批3000吨货物交付承运人中国远运输公司,取得了承运人签发的货物提单,并立即将装船情况电传通知了买方和达公司,卖方将所有单据(提单、装箱单、发票和产地等)交付卖方的泰国议付行议付行。买方收到卖方的装船通知后,即找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外运)商议报关及提货事宜。1999年12月12日买方和
42、星华公司共同委托青岛外运办理相关手续。首批货物抵达口岸后,买方在设有向开证行赎取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以委托书、随船副本提单和保函的方式,通过青岛外运办理了3000吨货物的进口报关和提货手续,将其中2000吨货物卖给了山东某橡胶厂,将另外148.5吨货物在青岛就地售出。因买方欠付青岛海关部分关税,其余85145吨货物在青岛海关扣留监管。买方的开证行于1999年12月15日收到了卖方经议付行提供的全套单据。开证行审查单证后,认为议付单证中有些不符点,议付行对此作了解释,认为单证是相符的。买方和开证行不接受议付行的解释,没有支付3000吨货物的货款,信用证于2000年3月15日到期失效,而正本提单等议
43、付单据,买方一直没有从银行赎取。买方收到了货物并已转售,但卖方却不能得到货款,于是卖方遂于2000年5月下旬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但买方拒不应诉。卖方重新于2000年6月15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当即受理此案。在仲裁申请中,申诉人(卖方)诉称:被诉人(买方)不向开证行赎单,提取并销售申诉人发运的货物,违反了国际贸易惯例;被诉人的提货、卖货行为已表明其实际上接受了单证不符点,因此有向银行付款赎单的义务,被诉人拒不赎单系对其付款义务的违反。此外,被诉人不开出其余7000吨货物的信用证,给申诉人造成了重大损失,申诉人要求被诉人偿付货款和其他损失计2
44、83910448美元。申诉人在提出仲裁申请的同时,还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保全申请书),申请冻结被诉人价值283910448美元的资金或财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仲裁委员会的提请,作出了(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了被诉人的有关资金和财产,总值不超过283910448美元。在此情况下,被诉入座诉并提交了书面答辩。仲裁庭于2000年9月15日和9月16日在北京开庭审理本案。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经征得双方同意,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调解。双方遂于2000年9月16日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由被诉人向申诉人偿付1736150美元,了结此案。问:财产保全在仲裁中的意义如何?评析:本案虽以和解结
45、案,但申请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促进本案的解决起了重大作用。(仲裁法)第28条对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了防止被申请人拒不履行仲裁裁决,本案申请人在提出仲裁申请的同时,提交了(仲裁保全申请书),仲裁委员会将申请转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了裁定,冻结了被申请人的资金和财产。实例7:仲裁中财产保全的程序 1998年7月12日湖南甲公司与深圳乙公司经充分协商,签订了一份购销蕨菜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蕨菜154吨。单价为人民币4万元,总金额为616万元。合同规定了分期交货的数量及时间。规定了结算方式为货物验收后,分期凭供方办理的商、植检证书、增值税发票及出口专用缴款
46、书结付。在该合同中约定了纠纷解决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签约后,甲、乙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公司因乙公司欠其货款835万元,申请仲裁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某仲裁委员会依法对“仲裁财产保全申请书”加以审查,并提交“深圳某基层法院”,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制作了财产保全裁定书。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乙公司在某一银行相当于所欠货款的资金。评析 本案是仲裁中采取财产保全的案例,甲公司为保证将未生效的仲裁裁决能够执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转前被申请人所在地基层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裁定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了被申请
47、人相应的银行存款。实例8:仲裁中财产保全的解除 1994年1月5日和3月24日,申请人湖月光大公司与被申请人德国伊尔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在收到申请人开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后的40天内装船,在中国汕头三百门港交货。申请人于同年2月26日和3月31日通过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先后开出了以被申请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4张,总金额为571万余美元。同年4月2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补充协议,将货物装船期修改为5月25日。5月27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发来的装船通知,告知货物已按修改后的装船期装船。5月28日,申请人与汕头上建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将购钢材转售给汕头上建公司,
48、7月10日前在汕头三百门港交货。汕头中建公司支付定全人民币1360万元、货款人民币80万元,共计1440万元。6月20日、7月5日,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先后收到上述4张信用证项下全套提单,并表示予以承兑,约定付款时间为1994年10月14日。但至1994年7月19日货船才抵达三百门港。因申请人未在约定时间向汕头上建公司交货,7月12日,汕头上建公司向申请入提出拒绝收货,并提出索赔,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据此;货船于7月22日改泊深圳蛇口港。承运货物的船舶,承运货物的船舶为圣殿骑士船务有限公司的“地拉那”号。经申请人调查,提单所载的日期和启运港不实,4张提单中有两张系伪造,另两张提单系被申请
49、人向船务公司提供担保后由船务公司倒签。申请人遂于1994年8月2日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诉前扣船申请,并提供了担保。广州海事法院于同日经审查作出裁定:准许申请人诉前扣船财产保全申请,自即日起扣押圣殿骑士船务有限公司所属“地拉那”号轮;责令圣殿骑士船务有限公司在收到裁定之日起30日内提供360万美元担保;责令“地拉那”号轮船长提供相关证据。此后,申请人于法定期闽对圣殿骑士船务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请求赔偿损失。据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根本违约,导致用户拒收货物,提出索赔,使申请人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申请人对到货只能依法拒收。故依与被申请人的买卖合同仲裁条款,于1994年9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50、会申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赔偿损失等费用共计1700多万元。受理后,申请人申请对其在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业以承兑的4张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予以冻结。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同21日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湖月光大对井贸易总公司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向法院出具了担保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提请人的提请和申请人的申请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8条和第94条第2款的规定,于1994年9月23日裁定如下:一、准许申请人湖月光大公司的财产保全请求。二、自即日起对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业已承兑尚未支付的4张号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予以冻结。此裁定送达后,鉴于被申请人在纠纷发生之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