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合同甲方:天津安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1、劳动工作范围:(施工员、修理工、操作工、保管、收料员、安全员、测量员、驾驶员、 岗位)。2、劳动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按照本年度工程工序结束为期限。3、劳动地点:随工程地变化而变化。4、劳动报酬:每月发薪日期为15日,以日工资( 元/日)计算,为上月的工资合计,工资标准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5、社会保险:乙方年龄符合缴纳范围的按政策缴纳。不符合年龄范围的不缴纳,如有其它情况另附协议。6、劳动保护按企业标准执行。7、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和续订:合同履行中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条件执行。合同期满或依法解除合同自动终止。本合同期满甲方根据乙方劳动表现和工程量变化通知乙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8、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企业纪律及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违反时按规定处理。9、争议处理:本合同产生争议依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到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