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道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项目部二0一六年六月发布通知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已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特此发布。项目经理: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娄衡高速祁东县城连接线项目部2016年6月20日目录总则4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17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20第四章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23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5第六章消防安全责任制33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40第八章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42第九章安全生
2、产奖惩制度43第十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47第十一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0第十二章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51第十三章安全事故救援及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52第十四章特种作业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57第十五章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58第十六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59第十七章意外伤害保险制度60第十八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交底)制度63第十九章安全生产带班制度64第二十章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65第二十一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7总则为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和谐、平安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
3、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单位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项目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各级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队伍、各岗位,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第二条 项目经理(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承建的项目负全面责任。第三条 项目部要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经费。第四条 要成立以领导
4、班子为成员包括工会及安全部人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责任人。第五条 要以“综合治理”的全员安全管理思想开展工作,技术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第六条 依法分包的工程,分包单位对其承揽的营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向项目部负责,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职责参照本制度汇编内容依照规定落实执行。第八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1、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令、规定、制度、标准、规范。2、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
5、实施。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安排作业队(作业班组等)定期进行安全活动。3、创建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4、提供现场施工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保证职工的作业条件和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政府的标准。5、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6、亲自领导组织每月一次的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和其他季节性、专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7、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安全生产要与分配挂钩,实施考核与奖罚。8、不安排
6、不合格的施工队和人员上岗作业及安排无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9、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防护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10、所有施工队进场施工,一律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施工队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必备的资质。11、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12、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后,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期将完成
7、情况上报安监部门。13、进入施工现场,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第九条项目书记安全职责1、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宣传教育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协助安全部门积极搞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4、经常向员工进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教育。5、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劳动竞赛”等活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6、组织制定女工与未成年工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7、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8、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文明生产施工方面的工作。9、进入施工现场,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
8、章行为。第十条项目总工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问题、负技术领导责任。2、工程开工前,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性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要明确提出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4、组织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
9、术交底审核工作。5、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6、参加本单位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7、进入施工现场,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第十一条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安全职责1、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2、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的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组织审核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及施工生产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方案和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确定生产任务中的安全生
10、产考核指标。4、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5、领导组织本单位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或者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6、组织并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组织编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和有关“四不放过”材料,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程序上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在本单位内落实“四不放过”工作。7、指导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安全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检查、合理处置的权利,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
11、任制。8、进入施工现场,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第十二条安质部部长安全职责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监管责任。2、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认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下发检查整改通报,提出安全工作改进措施和要求,履行好本部门职责。3、负责参与制订本项目各项安全保证措施、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对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监督。4、负责组织对本项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预控措施、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工作。5、做好各工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6、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随机抽查,发现各
12、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与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沟通,帮助、督促整改。7、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防护设施配备和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8、对现场发生的严重安全隐患,有造成事故的危险,又不能得以立即解决时,及时向项目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经理汇报。紧急情况下,有权先指令停止生产,再向项目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经理报告。9、按要求定期总结和统计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并按业主、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10、负责完成项目领导、业主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安全相关工作。第十三条工程技术部部长安全职责1、按“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原则,对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监督管理责任。2
13、、协助总工程师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指示,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施工及技术管理实施细则,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3、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难题,在总工程师的直接指导下,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4、在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过程中,需要时对其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的验算。5、对技术难度较大或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负责制订相应的专项方案,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事故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7、会同安质部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技术创新活动。8、配合安质部组织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
14、训工作。第十四条项目计划合同部长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施工预算、施工规范中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2、在进行标后预算时,应根据工程地况、施工工艺等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经费预算。3、编制各类分包合同、招标合同时,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条款的制定,杜绝霸王条款。4、参与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问题。;5、进入施工现场,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第十五条项目财务部长安全职责1、按规定提取年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费用,监督专款专用。2、保障生产安全宣传教育费用的支出。3、监督办理有关生产安全违章的奖罚手续。4、组织建立安全措施经费使用台帐。5、按规定及时安排购置项目个
15、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组织建立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6、组织建立用工人员花名册,及时按合同要求验证分包队伍入场各类人员配置情况。7、进入施工现场,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第十六条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本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协助领导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和抽检,制止违法违章指挥、作业,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及职工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的重大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4、组织
16、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设计、开工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按“三同时”原则予以落实。6、参加对新工入场、复工等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职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
17、做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预防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预防事故措施。10、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日巡查,检查各单位和个人安全工作执行情况,并有权纠正一切违章行为,对违章单位或个人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违反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开具处罚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检查。第十七条现场主管、生产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总工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2、协助总工制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3、
18、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编写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及检查工作。5、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同时监督检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行为提出整改建议。6、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7、参加本单位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8、进入施工现场,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第十八条机械、材料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协助项目安全部门编制项目现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经常对机械设
19、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和机械设备使用状态下的安全检查。3、经常监督指导机械设备保养工作,重点对安全控制系统的保养维护。4、认真做好分包队伍的机械设备按合同要求入场验证,并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并取得国家颁发的安全检验证书,保证各类操作人员持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5、保障购置的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用品符合标准;在购买安全防护用品时应向商家索要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证、安检证、厂家生产许可证。6、经常开展司驾人员的安全驾驶意识教育,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7、做好材料库、燃油库等重点防火区域的安全消防工作,对材料库;燃油库的消防安全负有直接责任。8、进入施工现场,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
20、有权制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第十九条办公室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协同安全部门认真做好有关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2、对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对有关安全生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3、认真做好有关生产安全信息、指令传递工作。4、做好有关生产安全记录的存档管理工作。5、在项目经理部考核评比中,将生产安全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之一。6、认真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确认工作。7、进入施工现场,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有权制止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行为。第二十条施工队队长安全职责施工队长对本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严格督促并落实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制度、措
21、施、预案等管理规定及按国家相应标准、规范、规程等施工。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作业、改善劳动条件。不违章指挥和组织野蛮施工。2、要自觉坚持“五同时”的原则布置本队日常工作,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地组织施工生产。3、坚持跟班作业,督促班组执行“三工”制度(工前讲、工中查、工后评),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可能造成事故的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4、对施工机械设备组织加强维修保养,做到定机、定人、定责。尽量避免因人员操作不当、机械设备故障影响施工安全。5、对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意识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做好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工的稳定情绪教育。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
22、上岗制度,按规定配发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6、配合各级检查并落实整改要求,尊重各级安质(监)检查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他们履行安全工作职责。7、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8、配合本队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分析。第二十一条岗位工人安全职责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并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2、特殊工种必须要持证上岗,严禁将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得上岗操作。禁止酒后开车、驾驶机械和进入作业场地。3、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本
23、岗位工作地点和机具设备的安全整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4、树立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进入高处作业、起重、打桩等有物体坠落部位的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5、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的指导和管理,及时反映和处理不安全因素。6、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的错误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反映。7、施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班组长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8、遇有伤亡事故发生,要积极参加抢救工作,并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第二十二条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领导编制本项目中、长期安全工作及环境工作整体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
24、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领导制定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3、组织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止违法、违章指挥作业,发现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危及职工生命、健康和单位财产的重大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现场并报告领导。4、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领导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督促有关部门和分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25、和防暑降温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职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督促有关部门和分包单位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报告、预防工作。督促提出预防事故措施。9、领导组织开展本项目安全生产竞赛、评比和奖罚活动及安全生产经验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工作。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预防事故发生,保证从业人员安全,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项目按照规定标准
26、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规定,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贯彻落实。安全费用的资金来源和提取标准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矿山工程为2.5%;(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
27、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第五条如承揽项目的建设工程概算中已列入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此项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只能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
28、、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安全费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设立专项科目
29、、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第九条经营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在项目经理部初始标后预算中,提取相应的安全费用。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应根据公司标后预算中的安全费用,按工程施工计划提取年度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管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经常了解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确保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以及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作是否符合规定。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和财务管理部门应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进行监督。项目经理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应于次年元月
30、10日前,向公司财务部、生产安全部提供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和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第三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为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大型机械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机械设备安装与拆除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
31、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除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除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除施工方案。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除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第二条验收、检测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安装单位在向使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具有建筑机
32、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条使用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四条定期保养、维修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1、进行日常维护保养;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3、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第五条改造和报废对确属淘汰设备消耗大,又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并无利用价值的老、旧设备要进行报废。设备改造和报废
33、的主条件:1、 设备老化无修理价值。2、设备淘汰无修理配件。3、设备的技术性能差无利用价值。4、公司财政能力等情况。5、国家经委、财政部、机械工业部自1982年以来公布淘汰的机电设备。6、国家经委、计委等六个部委发布的国经贸经?1997?456号文件中公布的报废设备。7、使用期限已达到效用年限或使用年限较长,无修复价值,又无安全保证的机械、设备。8、非国家定型产品,已无配件来源,技术性能低下,无法满足正常的施工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9、经多次大修,磨损严重,修复后不能满足正常的施工安全生产需要的设备。10、磨损虽不严重,但技术性能落后,效率低,耗能高,经济效率低的设备。11、设备修理费用达到设备
34、原值50%的设备。12、排污、噪音超过国家环保标准的设备。第四章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第二条识别方法为从相关法规文件的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表中筛选并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第三条危险源识别范围:a)本项目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
35、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第四条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第五条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管理1、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2、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
36、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3、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4、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5、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6、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7、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
37、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安质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项目部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
38、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第三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第四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
39、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第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
40、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第六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
41、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4)未办
42、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
43、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第八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第九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
44、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一年进行一次演练。?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第十条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45、并记录。?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
46、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第十一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
47、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