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目的 为了做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素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和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的各级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术语解释 三级安全教育:指新入职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4. 职责分工4.1 总经理审批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4.2 安全部组织公司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4.3 安全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新入
2、职员工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4.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关安全培训记录,上报安全部。4.5各班组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将考试卷上交安全部。4.6 各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评估,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安全部。4.7 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关安全培训记录,报安全部备案。4.8 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由安全部评估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并分析改进。5. 工作程序 5.1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5.1.1 由安全部担任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公司
3、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5.1.2 由安全部编写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5.1.3 由安全部负责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岗位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由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建立相关培训档案和培训、考试记录。5.1.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相关安全培训记录。5.1.5 各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效果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评估,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安全部备案。5.1.6 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由安全部评估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并分析改进。5.2 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5.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按照国家法
4、律法规要求,接受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初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学时,培训的内容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培训结束后,由安全部填写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取证记录,保持记录。5.2.2其他管理人员(其他公司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培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5、、规章及标准;b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c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d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e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f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g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相关知识;h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5.3操作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5.3.1 新入职员工要参加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各级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学时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公司级考试由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部门级和班组级考试由各部门组织。(1)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
6、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b 公司及企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c 企业的安全生产发展史、生产特点;d 设备分布情况、特殊危险部位及消防重点部位分布情况;e 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f 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g 其它安全知识。(2)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内容:a 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安全生产组织情况;b 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c 本部门的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岗位情况;d 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e 基本消防安全知识及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处理程序;f 事故多发部位、原因,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g 安全生产、文明
7、生产的经验与问题等;h 其它安全知识。(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b 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c 本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d 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及保管方法;e 自救互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方法;f 其它安全知识。(4)培训结束后,由安全部填写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保持纪录。5.3.2 公司内转岗、复工6个月以上者,应进行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参加各部门组织的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培训
8、学时不少于4学时。培训结束后,由组织部门填写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并报安全部备案。5.3.3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设施投入使用前,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4学时。相关从业人员需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a 采用“四新”后的基本安全操作规程;b 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c 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d 相关事故案例分析等。5.3.4安全部应按国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安全技术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性安全技术培
9、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工作,并定期参加复审,无证件、证件复审不合格及证件过期未复审者不得上岗作业。培训结束后,由安全部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登记表。5.4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5.4.1安全部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a 相关方应执行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 b 进入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 c 作业现场的特点、主要危险及周边环境;d 企业应急管理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e 进入特殊危险区域或特殊危险作业时所需的安全培训要求; f 事故报告的要求; g 其他
10、需要交代的安全内容。 5.4.2无固定岗位的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应由各使用部门组织,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学时,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企业概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特点;b 进入企业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c 所从事工作的危险有害因素及注意事项;d 事故教训等。5.4.3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内容包括本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安全注意事项、可能遭受的危害及应急措施,参观人员应有专人陪同。5.4.4全体员工每年接受再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8学时。6. 记录和表格 6.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取证记录6.2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6.3转工、
11、复工安全教育培训6.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统计台账6.6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6.7培训人员签到表6.8安全教育培训记录7. 实施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7.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全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取证记录序号姓名性别职务培训日期考试成绩发证部门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复审日期备注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入职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教育日期教育内容学时教育者受教育者公司教育年 月 日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及企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发展史、生产特点;设备分布情况、特殊危险部位及消防重点部位分
12、布情况;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其它安全知识。8部门教育年 月 日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安全生产组织情况;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部门的工作环境及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岗位情况;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基本消防安全知识及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事故多发部位、原因,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经验与问题等;其它安全知识。8班组教育年 月 日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本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预防事故及灾害的措施;安全防护
13、设施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及保管方法;自救互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其它安全知识。8主管部门意见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日期换岗()复工()原工种拟从事工种公司教育()部门教育()班组教育()教育内容教育者(签名)受教育者(签名)备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统计台账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在岗位培训时间下次复审时间发证单位操作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序号时间地点培训名称授课老师学时培训对象培训性质组织部门备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序号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学时培训经费培训时间备注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内容培训日期培训地点培训讲师培训时段序号姓名部门/职务备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地点培训学时培训对象培训教师参加培训人员范围(共 人,见培训人员签到表)培训内容摘要:培训总结:总结人:日期: 年 月 日记录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