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制度(DOC 1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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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目 录1.总则2.监督机构与职责3.监督内容4.监督资料及档案管理5.工程设计、基建、交接验收监督管理6.发电机企业励磁系统监督质量管理7.发电企业励磁系统监督运行管理8.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件的配置与管理9.附则10.附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发电机励磁系统是发电机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发电企业的稳定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管理,以适应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的发展与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需要,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

2、督规程及有关的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励磁系统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励磁系统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第三条 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励磁系统设备,不断提高发电企业安全、可靠运行水平和励磁系统的专业技术水平。第四条 所有并网发电企业运行的发电机励磁系统以及所属二次回路,都必须接受技术监督。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发电企业的励磁系统技术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各种规程、规定。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3、。各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 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励磁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第八条 集团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励磁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等。(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励磁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导则、技术措施;组织对发电企业的励磁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三)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国电电科院及发电企业的励磁技术监督工作,组织交流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四)

4、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励磁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五)组织对在建和已投产发电企业发生的励磁重大、特大事故进行分析调查工作,组织制定励磁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励磁重大技术问题。(六)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规划,根据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推广先进、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励磁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新技术。(七)负责已投产发电企业励磁设备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八)组织检查发电企业与当地电力试验研究院(所)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执行情况。(九)组织在建发电企业的励磁专业设计审查、设备监造、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第九条

5、 各分支机构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励磁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二)建立健全本辖区励磁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励磁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励磁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励磁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励磁技术监督工作。(三)对影响和威胁本辖区安全生产的重要问题,督促发电企业限期整改;组织电科院、发电企业完成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技术难题问题。(四)组织开展新建、扩建、改建电网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等生产过程中的励磁技术监督和基建交接验收的技术监督工作。(五)组织实施大修技改励磁项

6、目质量技术监督,督促、协助发电企业解决励磁技术监督发现的问题。(六)定期组织召开本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励磁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励磁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励磁技术监督阶段工作任务。(七)协调电科院、地方电力试验研究院(所)、本辖区发电企业关系。(八)组织电科院、发电企业加强对励磁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第十条 电科院作为集团公司授权的技术监督机构,行使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能。其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所在电网管理部门有关励磁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二)检查、督促发电企业做好励磁系统设备的日常技术监督工作。(三)对励磁系统设备

7、的重要技术监督指标进行监督,对重要设备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实施大修技改项目质量技术监督。(四)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励磁系统项目的设计审查、重要励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工作。(五)掌握励磁设备的技术状况,建立、健全励磁设备的技术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措施。(六)参加重大励磁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并提出反事故措施。(七)参加并网发电企业的并网技术条件审查和技术监督评估。(八)研究和推广先进的励磁测试手段、方法和新技术,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交流。(九)定期组织召开发电企业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有关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技术

8、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第十一条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职责发电企业应建立由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的企业、生产技术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技术监督网。制定企业、生产技术部门、车间及班组各级岗位技术监督责任制,按责任制的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责任到位,责任到人,负责做好励磁系统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 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的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计划措施,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完成与落实情况。(二)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基建、扩建、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

9、以及生产准备和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三)定期组织召开本企业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有关发电机励磁系统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本企业技术监督水平。第十三条 生产技术部门专责工程师的技术监督职责(一)对本企业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运行维护,定期校验计划及完成情况,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日志的编写、事故分析等工作进行监督。(二)督促落实上级有关励磁系统规程、规定的执行情况。掌握本企业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清除,努力消除事故隐患。(三)监督试验设备的装备情况及完好

10、情况,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配置标准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验工作等。(四)做好监督的各项管理工作,监督建立本企业励磁系统设备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及有关的录波图等技术监督档案。第十四条 车间班组专责工程师(技术员)的技术监督职责(一)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试验检修状况,根据设备状态进行必要的试验检验工作。(二)按月、季传报本企业励磁系统技术监督报表,并确保各项励磁系统监督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在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应及时向本企业、河北省电力研究院传报相关报表。第三章 监督内容第十五条 励磁系统技术监督内容如下:(一)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设计选型。(二).发电机励磁系统安装

11、。(三)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试验。(四)发电机励磁系统的特殊试验。(五)发电机励磁系统的交接验收。(六)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运行,检修和设备管理。监督内容的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DL/T 1049中的第5项执行。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行业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4.3.4项中“励磁监督”的内容。“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试验”重点检查以下几点:1.电压静差率测定2.发电机空载阶跃响应和负载阶跃响应品质的测定3.调节器通道和控制方式的人工和故障模拟(电压互感器断线,工作电源故障等)的切换试验。4.灭磁试验5.低励限制,低频保护,过励限制,定子过电流限制以及伏/

12、赫限制功能和整定值检查试验。6.无功电流的补偿率测定7.事故记录的功能第四章 监督资料及档案管理第十六条 各企业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资料应分情况归档,有保留价值的要进行归档。为配合电网四大参数数据库的建库工作,下列资料也应由监督部门保留,随时供上级部门调用: (一)各发电企业要归档保存10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含10万千瓦机组)的发电机电气参数及试验数据;10万千瓦及以上发电机励磁系统传递函数框图及参数说明等资料。(二)各级岗位责任制。(三)励磁系统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档案。(四)发电机励磁系统及其相关部分的图纸、台帐、试验报告、技术资料(见附件一)。(五)常用规程:励磁系统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装置检验条

13、例、电气运行规程、现场保安规程、电网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企业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反措要点及实施细则。发电企业下发的各种检验规程,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和标准等。(六)本企业励磁系统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及检验报告第五章 工程设计、基建、交接验收监督管理第十七条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发电机励磁系统的选型、设备改造、技术谈判、签定定货协议等必须有专业人员参加,所有技术条款必须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第十八条 督促励磁系统设备安装施工、调试等单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发电机励磁系统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等规定进行工作,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第十九条 发电机励磁系统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应有生

14、产单位专业人员介入,了解装置的性能,结构和参数,并对装置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验收。第二十条 在新建、扩建、技改项目中,励磁系统设备投产前,基建调试单位与生产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必要时由负责该设备的监督部门予以组织验收,未经验收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其验收主要项目如下:(一)检查设备技术文件(包括参数,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出厂试验报告,设备运行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备份)(二)检查交接试验验收试验项目,试验报告和整定单。(三)检查是否存在影响运行的缺陷,是否存在未及时完成的试验项目。(四)检查无功电流补偿率,电力系统稳定器和低励限制参数以及调节器的控制方式。(五)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自动电压调节器

15、中各限制器特性,如过激磁,过励,过电压及低励限制等必须与机组的继电保护相关特性良好配合,严禁保护装置动作时,励磁系统相关限制器还未发生作用的情况发生。(六)检查励磁系统故障直接引起跳机的逻辑。(七)对设备是否可以投运提出意见。第二十一条 各级技术监督工程师在监督工作中,如发现重大设备缺陷,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二十二条 基建调试单位须按时向生产单位移交工程竣工草图、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备品备件、专用试验设备及工具,试验报告最迟在验收后一个月内移交。第六章 发电企业励磁系统监督质量管理第二十三条 发电机励磁系统设备特别是300MW以上机组的配套设备必须按上述第三章“监督

16、内容”中相关项目进行出厂试验,严禁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设备投入运行。第七章 发电企业励磁系统监督运行管理第二十四条 监督建立、健全发电机励磁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建立、健全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设备档案(含图纸、资料、动作统计、运行维护、验收、检验事故、调试、发生缺陷及消除情况等)并采用微机管理。第二十五条 监督实行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运行管理报告制度。各级监督部门对发电机励磁系统的动作情况及管理工作应定期组织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二十六条 监督建立和完善定值管理制度,对发电机励磁系统应有完善的定值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 依据发电企业实际运行情况,经评议应淘汰存在明显缺陷及不

17、能满足电力系统安全运行要求的励磁系统,以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设备的运行水平和完好率。第八章 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件的配置与管理第二十八条 各发电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实际需要配备合格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第二十九条 励磁系统用仪器,设备及仪表应认真登记在案并按相关电测仪表的标准、规程要求进行定检,以保证其精确度。第三十条 经检验正式不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及仪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整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及仪表,应上报本企业主管部门报废,更新。不允许在励磁系统调整试验中使用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及仪表。第三十一条 使用仪器设备及仪表必须参照说明书,严禁超规范使用注意

18、避免因蛮干或粗心而损坏仪器设备及仪表。第三十二条 仪器、设备、仪表及其附件要存放整齐有序,注意防尘,防潮和防碰。保证其完好可用。第三十三条 试验设备、仪器仪表配置最低标准见附表2。第九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发各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企业的励磁技术监督细则,并颁发实施。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国电集团公司安生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十章 附 录附表1 国家、行业颁发的主要标准、文件附表2发电企业应具备的技术资料附表3励磁系统试验仪器设备及仪表配置最低标准附表4发电企业励磁技术监督月报表附表1国家、行业颁发的主要标准、文件目录序号标准/文件编号标准/文件名称1GB/T 740

19、9.2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电力系统研究用模型2GB/T 7409.3同步电机励磁系统大、中型同步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3DL/T 650大型汽轮发电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技术条件4DL/T 723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5DL 75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6DL/T 843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7DL/T 1049发动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8DL/T 1051电力技术监督导则9DL/T 1092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系统通用技术条件10JB/T 6516电力系统稳定控制装置11QGDW 143电力系统稳定整定器整定试验导则12SD 270汽轮发电机技术条件附表2 发电企业应具备的

20、技术资料1二次回路(包括控制及信号回路)原理图。2一次设备主接线图及主设备参数。3励磁系统各屏的端子排图。4发电机励磁系统传递函数总框图及参数说明。5励磁系统的投产试验报告及历次校验报告,校验报告应包括试验项目数据、结果、试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试验负责人、试验使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和试验日期等内容。6. 励磁系统现场运行规程。7上级单位颁发的规程、规定制度、专业技术文件的反措及执行情况记录。8励磁系统的校验计划及执行情况。9仪器、仪表设备使用说明书。附表3励磁系统试验仪器设备及仪表配置最低标准1可做励磁系统自动电压调节器的静态试验装置(多功能信号发生器)。2电流电压相位表3数字式万用表 4

21、 1/2位4相序表51000V摇表6交流电压表 0.5级7交流电流表 0.5级8滑线变阻器9单相调压器 5kV10用于发电机励磁系统动态试验的参数记录仪(录波器)11红外测温仪附表4_发企业_年_季度励磁系统监督报表机组号发电机运行小时数AVR自动投入率(%)励磁系统故障次数励磁强迫停机小时限制故障原因限制环节动作情况备 注123456789批准: 审批: 填表: 填报日期:发电机励磁系统监督报表内容要求a)励磁调节器运行情况(自动、手动、感应调压器方式)主要统计自动运行方式占全部运行时间的百分比,即自动投入率。b)励磁系统每季度故障次数(仅统计造成停机的故障次数),由于励磁系统故障或事故造成强迫停机的小时数。c)励磁系统各限制器动作情况。d)励磁系统更改后的运行情况。注:各发电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上报,每季度一次,报表格式见附表。如遇到重大设备缺陷或事故应随时传报河北省电力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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