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市政三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遵章守法;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为加强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工作,健全安委会工作机制,充分挥公司安委会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安委会的组成(一)安委会是公司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是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集团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公司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2、总工程师、其他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三)公司安委会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承担安委会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安技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安技部部长担任。二、公司安委会主要职责(一)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研究通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考核方案;(三)指导协调各成员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四)指导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五)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三、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职责(一)研究提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指标;(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3、检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三)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四)分解、细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拟定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考核方案,组织安排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情况考核工作;(五)承办公司安委会或安委会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公司安委会会议议定事项;(六)承办公司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宜。四、公司安委会成员部门主要职责在公司安委会统一指导、综合协调下,各成员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报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三)积极参与
4、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四)完成公司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宜。五、公司安委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议题由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也可由成员提出,报安委会主任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议题,可以召集全体会议也可以召集部分成员参加会议。公司安委会文件由安委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人员按照安全职责完成好本岗责任目标,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考核制度:一、原则: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考核。二、考核范围:1公司:安委会中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所有人员、相关
5、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以及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委会所有人员以及各工种或操作部位负责人。三、考核时间:1公司:每季度考核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对项目经理的责任目标进行考核。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每月对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四、参加考核范围:1公司:由安技部负责组织,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进行考核、评估,由主管安全生产经理代表公司安委会签字确认考核结果。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由安技部门牵头组织,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班子成员参加并进行考核、评估,由分公司经理或项目经理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五、考核内容记录入档。六、处罚:对考核不合格的各级领导、管理
6、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扣发安全奖金的处罚。文件管理程序1目的为控制管理活动所要求文件充分适宜,确保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特实施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所要求的管理方针、目标、管理手册、作业文件和记录以及法律法规的控制。3职责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公司的管理手册。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发布公司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管理记录。主管经理负责批准主管部室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公司级管理文件。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管理体系要求的文件及上级下发的与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登记、发放和对下属分公司对口部门文件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4程序内容文件分类管理手册含管理方针和目标,按照GB/T19001-2008质量
7、管理体系 要求、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50430-2007工 程 建 设 施 工 企 业 质 量 管 理 规 范、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标准有关条款要求建立的30个过程控制的程序文件。为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而编制的作业文件及记录。其他文件。包括各部门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等,由各相关部门自行保存;公司级管理性文件,由各编写部门保存。文件的编制与审批管理手册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写、汇总,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布。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管理记录由各部门负责编写;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8、如有修改与更新,需再次得到批准。部室的日常管理性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文件的标识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分为两类:一类由公司自行编制的与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为“受控文件”,可修改或更换,需在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红色“有效版本”章;另一类是外来文件为“非受控文件”,只可使用,需在封面书眉线右下方加盖蓝色“有效版本”章,并需及时获得更新版本,确保适宜性。公司综合办公室、职能部门及下属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应建立管理体系文件清单(QGES/TJSZSE(04)),记录受控文件的名称、编号、顺序、版本、日期等内容,确保文件易于识别、检索和查找。施工图纸为受控文件,以图号编码为准。文件发放为确保各岗位
9、员工明确其活动所依据的文件,并及时获取所需文件的适用版本,对有关文件进行发放。文件的发放由各类文件的主管部门填写文件发放记录(QGES/TJSZSE(04)),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发放。下属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文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文件发放记录(QGES/TJSZSE(04))。 文件发放后需扩大使用范围,不得随意复印,应填写文件发放记录(QGES/TJSZSE(04)),经文件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领用。文件的更改为保持文件的适宜性,必要时,管理手册由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更改,填写文件更改申请(QGES/TJSZSE(04)),说明更改原因。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技术质量部
10、实施更改。其他文件的更改由各相关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QGES/TJSZSE(04)):程序文件更改由主管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作业文件更改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报技术质量部备案。文件更改时还需填写 管理文件修改记录(QGES/TJSZSE(04))。文件经多次更改或进行大幅度修改时,应换版。文件更改的方式:换页、杠改或以修改信息的方式进行传递。文件的借阅、作废与销毁借阅有关文件时,需经文件主管部门的领导同意后,应填写文件借阅申请单(QGES/TJSZSE(04))。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文件发放部门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加盖“作废”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因某
11、种原因需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由文件管理员标注“仅供参考”。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一般情况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填写文件销毁清单(QGES/TJSZSE(04)),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统一销毁。如各分公司大批量运送文件资料不经济,可采取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销毁本单位作废文件的方法,将填写完整的文件销毁清单(QGES/TJSZSE(04))复印一份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外来文件的控制各职能部室收集国际、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ES/TJSZSE(02))中有关规定,并加盖蓝色“有效版本”印章,填写文件发放记录(QGES/TJSZSE(04))(1)),分发到相关部
12、门及下属各分公司。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收到外来文件需登记并填写收 文 登 记 簿(QGES/TJSZSE(04))。职能部室收到外来文件登记并填写收文登记簿(QGES/TJSZSE(04))时,“审批领导”、“承办部门”两项可不发生。综合办公室每半年对各职能部门或下属各分公司的文件管理进行监督抽查,并填写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记录(QGES/TJSZSE(04))。需归档的文件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QGES/TJSZSE(03)ZH-12)执行。5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程序 (ES/TJSZSE(02))档案管理制度 (QGES/TJSZSE(03)ZH-12)6记录管理体系文件
13、清单 (QGES/TJSZSE(04))文件发放记录 (QGES/TJSZSE(04))文件更改申请 (QGES/TJSZSE(04))管理文件修改记录 (QGES/TJSZSE(04))文件借阅申请单 (QGES/TJSZSE(04))文件销毁清单 (QGES/TJSZSE(04))收文登记簿 (QGES/TJSZSE(04))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记录 (QGES/TJSZSE(04))安全会议制度为了更好地学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部署安全管理工作,达到信息沟通、责任落实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会议,由安委会主任
14、主持,安委会成员参加。二、遇重大事件、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或工作指示精神,公司将召开由各分公司党政一把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专题会议。三、公司安技部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的安全业务例会。四、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对安全管理进行总结,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遇重大事件或上级重要文件指示,必须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宣传、贯彻。五、项目经理部针对重要作业部位、新工艺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等要召开专题安全技术交底会,向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详细阐明施工程序、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资金投入的规定,保证公司
15、各项为了生产安全所需资金的充分落实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及各单位、施工项目必须设有安全生产资金,并保证资金的落实和使用,并做好安全生产资金的登记、存档,以被追溯。二、安全生产资金按照年工程产值的%提取,由财务部门负责此款项的管理,以备生产过程中必要、及时地投入。三、对于重点工程或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要相应增加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比例,可达到%。四、安全生产资金必须履行签字批准手续,各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由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后生效支付。五、安全生产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另做他用。六、安全生产资金的主要用处:1、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经费;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3、各种安全防护设
16、施、设备、材料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4、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种书籍和宣传用品等;5、施工现场做应急准备所需的储备品。七、各单位和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资金支付台帐,将所支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资金登记归档,并保留资金批准手续和专项发票复印件。八、外来工队伍也应有专项安全生产资金,用来购置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以保证人员的施工安全,并留档备查。工程材料管理制度总 则1.为进一步深化公司物资供应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材料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建立稳定的材料资源渠道,保证采购材料质量,完善企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推进公司全面发展。为确保采购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满足并符合规定的
17、采购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为加强工程材料管理,理顺公司内部材料采购与供应关系,降低采购与供应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材料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主要材料的计划、采购、供应管理、结算程序及材料招标采购等管理工作。3.材料管理的基本任务:建立健全材料运营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材料采供、供应质优价廉、及时到位,保管安全完整,实现公司材料管理规范化。4.分公司的管理职责监督和检查项目材料供方的资质评定,确保程序真实、资料完备。监督并负责采购合同的审核及确认,确保采购程序符合要求、真实准确。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质量、数量的检测、验收,确保质量达标、数量充足。检查工程项目材料的现场和使用管理,督
18、促工程项目的自检工作,审核并保障月末盘库的真实。监督并检查材料的台账建立和票据管理,保障相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指导并监督所属工程项目材料管理中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工作的落实,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督促整改。负责每月组织对工程项目材料管理工作的例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督促整改。主要材料管理5.材料存放钢材应分类堆放,钢架或垫木搭设合理,钢材距离地面不小于米。水泥堆放前应搭设水泥储料台,距地面净高米以上并铺设防潮材料,按每平米储蓄一顿计算,水泥储料台的面积应大于日消耗水泥用量的5倍以上,水泥一旦进入施工现场要及时苫盖,做好防雨淋措施。钢绞线运到现场后,用方木做垫格,采取防潮,防倒
19、塌措施,装卸时使用聚丙烯吊装带或其他软绳扣进行装卸。水泥制品,管材,规格石材,堆放时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碰撞损坏。橡胶支座堆放时应排放整齐,与油脂,易燃危险品分开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橡胶制品老化,变形或发生火灾。地方材料经验合格后,应根据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平面图划定的区域,按照便于体积测量的原则堆垛,同时根据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要求,做必要的苫盖。主要材料的可追溯性管理需要实验及技术质量部门与材料部门相配合填写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地方材料不需要做追溯性管理。6.监管制度分公司负责对项目的材料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项目积极配合整改。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项目材料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20、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达到教育为先、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和安全知识的目的,增强各级人员安全法律意识,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应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原则,由公司教育、技术、安技等部门配合进行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新分配职工以及外来工的教育。各级教育必须并留有记录。二、安全教育必须提前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相关部门配合工作,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三、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好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并将培训、教育情况如实填写安全
21、保证资料,作为检查依据。四、项目经理部要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安全文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救等方面的教育;对外来工进行全员系统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技术知识、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部位防护等内容;对技术人员和专业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性安全教育;所有教育必须并做好记录。五、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艺特点、部位施工措施、季节变换等对施工人员和外来工进行专项教育,保证所有外来工熟悉、掌握施工情况和安全防护要求,按照本岗操作规程认真作业。六、外来工负责人也要针对项目管理要求、技术措施、交底内容,做好各层的教育工作,并有教育记录;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教
22、育,讲解当天施工注意事项,以保证务工人员的作业安全。七、安全教育的人员: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特工种操作人员,待岗、转岗人员,新进单位的从业人员。(1)项目经理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安全管理知识的系统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2)专兼职安全员严格执行上级要求进行资质上岗的专业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取证、验证,每年培训教育不少于40学时。(3)特殊工种(如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架子工、起重工、各种机械操作手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禁止无证违章操作;其培训教育严格按照上级或建委统一授课时间执行。(4)新职工进场(包括外来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
23、”后方可上岗作业。(5)待岗、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现岗专业知识及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八、三级教育内容:1、公司(分公司、站)教育(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文件;(2)公司及其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的基本知识、目的意义等;(4)伤亡事故的处理和预防。2、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1)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安全文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救等方面的教育;(2)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3)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行事故的特点规律以及预防措施、事故教训等;(4)工程
24、项目的基本情况、施工中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季节性的施工安全要求等。3、班组教育(岗位教育)(1)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部位的安全防范要求;(2)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3)个人和使用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4)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措施、要求等。九、安全生产教育的责任1、公司利用年初安全生产责任签定会、定期的安全生产会议、紧急安全会议、上级组织的安全培训等,对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进行教育;专门组织权威人员或专业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讲座、讲课。2、公司安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考核、取证、发证工作,保证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系统、专业
25、性强的教育;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业务及管理知识的教育。3、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施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保证安全教育贯穿整个工程和每名职工。4、外来分包队伍也要自行组织相关的安全教育,主动为务工人员提供安全书籍,为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取证让方便,并积极配合公司和分公司、项目的各项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奖惩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加大管理力度,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并按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6、。第二条 本条例的制定是为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充分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全员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安全氛围,使“责、权、利”有效地体现,做到鼓励先进、惩罚后进、奖惩分明。 第三条 本条例同时适用于外来工队伍和外来务工人员。第四条 本条例中未做规定的一些安全生产管理、劳动保护事宜,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中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 本条例如不适应今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以国家法律、法规或部颁标准、行业规章为准。第二章 奖励的具体内容第六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给予2000-10000元的安全奖励。第一款 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
27、管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有显着成绩,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安全荣誉的。第二款 被市级主管部门在检查中通报表扬的。第三款 在施工过程中突发意外险情,由于及时妥善处理或抢救,使国家、人民财产避免损失的。第四款 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并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第五款 对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工作提出行之有效地合理化建议,经上级主管部门评审被推广使用的。第六款 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年无死亡和重伤事故的。第七款 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做出贡献,在各级大型检查中表现突出,得到好评的。第八款 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评比、考核中
28、成绩优秀,按照JGJ59-2011检查标准,平均得分达到公司要求合格标准的。第七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领导,给予安全奖励。第一款 凡是获得第八条所指出的任何一项集体荣誉的单位领导或项目经理,按照集体总奖励的20%给予奖励。第二款 始终如一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带领全体职工完成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全年无事故,考核合格的单位领导,给予兑现安全风险金。第三款 支持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管理制度,达到安全规范要求和防护标准,充分保障工程安全施工,安全业绩确实突出的项目领导。第八条 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做出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0-3000元安全奖励。第一款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盯岗
29、到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达标和内业资料规范齐全,考核合格的安全管理员。 第二款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单位或项目生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本岗成绩显着的各级管理者。对科研成果的发明人或采纳合理化建议提出人员。第三章 惩罚的具体内容第 九 条 发生工伤事故的处罚:发生重伤、死亡、重大安全事故或隐瞒不报、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给予罚款20000-100000元,同时将与事故单位的年终考评、经济承包等工作挂钩。第 十 条 考核未达到公司要求,成绩不合格的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给予罚款10000元。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给予1000-5000元的
30、处罚。安全管理方面:第一款 未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任何一项制度,查无任何执行制度记录的。 第二款 没有按规定申报开工前的安全监督管理手续的。第三款 单位或项目未设立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兼任其他职务的。第四款 未与外来工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或其证件不全、不合格便签定协议的,准许参与施工的。第五款 对分包工程不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出现“以包代管”现象,造成现场安全状况较差。第六款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无发放记录的。方案管理方面:第七款 无施工组织设计或未按规定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第八款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未审批就进行施工的,按每一项累计处罚。第九款 未针
31、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方案或相应的应急预案的。交底方面:第 十 款 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无记录的。第十一款 未执行逐级交底,未按项目、部位、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详细记录,按每缺少一个工种交底或缺少一个部位交底累计处罚。整改、落实方面:第十二款 拒不接受安全监督检查,阻扰检查人员正常工作或不配合的。第十三款 对检查出隐患问题,拒不整改、未按规定反馈整改结果、继续施工的。第十四款 对给予停止作业,未上报整改汇报,没有要求申请复查、擅自恢复施工的。第十五款 对重复发生隐患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防护与检查、验收方面:第十六款 重大危险源、重要岗位、临边部位、高
32、空作业处、通行马道等没有达到安全防护标准要求,存在较大隐患问题,仍在施工的,给予停止其作业并罚款。第十七款 施工现场各区域及预留孔、洞口、井口及危险路段、临边防护处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第十八款 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层设置不规范、未固定或为独板的。第十九款 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的。第二十款 施工现场多数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各自的劳动防护用品,仍然作业的。第二十一款 未按公司制度及时检查,检查不到位,无记录或记录不详。第二十二款 需要验收的部位,未经检验,便投入使用、无任何记录的。教育、培训方面:第二十三款 未对自有职工、外来工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和阶段
33、性、季节性教育,针对性不强、无教育记录、无考核试卷的。第二十四款 各工种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或安全教育及操作规程教育的。第二十五款 使用需持证但没有上岗证件的操作人员,按无证人员的多少累计处罚。安全用电方面:第二十六款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空线路、电缆敷设达不到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第二十七款 线路未按规定设置重复接地的。第二十八款 未按规定对用电线路的接地阻值和漏电保护器进行定期摇测,无记录的。第二十九款 施工部位使用非标准闸箱、自制闸箱的。第 三十 款 闸箱设置达不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的(未设置开关箱)。第三十一款 使用设备达不到一机一闸一漏保或未接保护零线的。
34、第三十二款 用电线路接线不符合规范,拖地现象严重,线路接头处未进行可靠绝缘处理的。第三十三款 外来工宿舍照明灯高度低于米,未采用低压供电的;其线路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私自接线现象和私自使用插座现象严重的。设备方面:第三十四款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施工机具没有执行进场验收,设备“带病”运行的。第三十五款 空旷区域的高大设备(包括塔吊等),没有安装避雷设施的。第三十六款 对设备的避雷、接地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无记录的。第三十七款 设备、机具防护装置不齐全、有缺陷,仍在使用的。 第三十八款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报废的设备。第三十九款 大型设备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进行安装、验收,无合格验收证件和记录
35、,便投入使用的。第 四十 款 钢木加工设备露天使用,未搭设防护棚的或无明显操作规程的。第四十一款 电焊机未垫实、架起,一、二次接线不规范,设备本身未采取防雨措施的。第四十二款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没有警戒区域及专人监护的。施工架体:第四十三款 架体未执行规范,搭设间距过大、无扫地杆、斜撑或剪刀撑;剪刀撑不符合搭接要求的。第四十四款 搭设临时架体或支撑架体所使用的脚手管和扣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品管理方面:第四十五款 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或违规存储、使用的。 第四十六款 动用明火未经项目管理人员批准,无保护措施的。第四十七款 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压力表未
36、经效验、严重损坏或气瓶在高温下使用未采取防晒措施的。冬季取暖方面:第四十八款 冬季取暖设施未按市建委要求规定执行,未采取有效的防煤气中毒措施的。第四十九款 使用电热毯、电炉子、碘钨灯进行取暖的。内业保证资料方面:第 五十 款 安全保证资料不按规定归档或内容缺项较多的。第五十一款 表格的内容填写过于简单,人员签字有代签现象的。文明施工方面:第五十二款 施工现场不断交,未按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进行封闭。第五十三款 食堂、浴室未使用防护灯具和防护装置的。第五十四款 外来工宿舍环境管理无序,脏、乱、差。第十二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领导,给予处分或1000-10000元的罚款。第一款 管理的单位或项目
37、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撤消项目职务、降职等处分,并扣除风险抵押金或追加罚款。第二款 发生重伤以上或急性中毒事故,隐瞒不报、迟报(不得超过24小时)、弄虚作假、伪造事故现场等行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撤消项目职务等处分,并扣除风险抵押金或追加罚款。第三款 在项目施工前,未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工艺、技术、安全措施会议,造成作业人员不清楚工程施工工艺等情况发生事故,查明情况后,给予事故责任人行政记过、撤消职务等处分,并扣除风险抵押金或追加罚款。第四款 发生工伤事故后,经主管调查部门查实,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款 使用无企业资质、无安全生产资格的劳务分
38、包或专业分包队伍,给予记过处分并追加罚款。第六款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造成现场布置混乱、防护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加罚款。 第七款 施工项目中的专业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其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撤消项目职务并追加罚款。第八款 未对职工、外来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上岗作业人员未持有效操作资格证书,给予通报批评并追加罚款。第九款 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加罚款。第十款 拒绝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或在被检查时隐瞒事故隐患,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
39、记过、撤消项目职务等处分并追加罚款。第十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不具备安全管理知识,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外来工),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第一款 所管辖部位发生伤亡事故,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和相关责任给予处罚。第二款 擅自动用非本岗使用的设备、工具或擅自派活、超出本岗工作范围,造成事故的。第三款 部位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任何措施、未遵循交底要求,强行组织施工,造成事故的。第四款 负有监管责任的管理人员,在现场监督管理不利、无详实记录的。第五款 未落实本岗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负责的工作没有留下任何记录的。第六款 不遵守安全
40、管理制度、不服从管理,蛮干造成险肇事故或事故的。第七款 未经批准私自拆改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或架体、支撑的。第八款 安监督大队人员在施工现场没有统一着装的。第九款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佩戴安全帽,按人次累计处罚。第十款 赤膊、赤脚、穿拖鞋进行操作的,按人次累计处罚。第十一款 特殊工种、机械操作人员、相关配合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按人次累计处罚后,责令无证人员退出工作岗位。第十二款 在无可靠防护情况下,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按人次累计处罚。第十三款 在宿舍内私搭乱接或使用禁用设备、物件的,按人次累计处罚。第十四款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私自作业、酒后作业,按人次累计处罚。第十五款 在禁止烟火区域内
41、吸烟、明火作业未采取措施的,按人次累计处罚。第十六款 私自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的,没收其使用品,并按人次累计处罚。第四章 奖励原则与实施程序第十四条 奖金的来源: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日常安全管理的各种奖励。第十五条 凡符合本条例中第八条第一至五款规定的先进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由各单位上报书面材料和奖励证书(复印件),报公司安技部。公司安技部审核后,报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并依据相关条款给予奖励。第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中第八条第七款规定,将由公司安委会提议对其进行奖励。第十七条 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60分为合格、70分为优良、80分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量化打分
42、采取平时巡查、定期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最后合成平均得分。平时巡查以安全监督大队历行的巡回监督检查为主;定期集中检查依据JGJ59-2011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实行全面打分。公司按照各单位考核成绩排出名次,对考核合格的单位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奖励。第十八条 年终将对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全年安全目标、指标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确定单位的安全奖励;同时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评,确定安全风险抵押兑现和个人安全奖励。第五章 惩罚原则与实施程序第十九条 公司安监大队在历行的巡检中,将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各项安全标准和规范,对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施工项目,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和下达隐患
43、整改通知单、责令停工整改、通报批评等书面处罚。第二十条 凡接到书面处罚的单位和项目,未能及时上报整改反馈、未按规范要求整改到位,并在复检中再次出现隐患问题的,将按照相关条款给予惩罚。第二十一条 新开工项目没有按照规定,申报开工前的安全监督检查手续,被上级部门提出通报批评的,按照相关条款给予惩罚。第二十二条 项目管理松散,造成施工现场混乱、安全状况不良、存在问题较多,虽是第一次检查,但可直接执行惩罚条款。第二十三条 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电器,危险部位或用电线路存在较大隐患,严重违章指挥、操作,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施工的,可直接执行惩罚条款。第二十四条 工程开工一段时间,安全保证资料没有按规
44、定归档成册,内容不齐全的,可直接执行惩罚条款。第二十五条 定期进行安全绩效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照相关条款给予处罚。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惩罚(包括单位与个人)一律针对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由单位或项目经理部统一交付,不对违章的个人实施现场处罚(个人的处罚由单位或项目经理部自行负责)。第二十七条 依据惩罚条款规定被处罚的单位或项目,单位领导或主管领导必须在违章处罚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公司将按照安监大队呈报的惩罚书面材料,强制执行,并追加罚款50%。第二十八条 违章处罚通知单将由公司主管经理签阅后,交到公司财务部保存,年终按照累计数额在其利润中予以扣除。第二十九条 凡是涉及到相关领导
45、的行政处罚,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经理办公会决定后,予以通报生效。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一、临时设施的概念临时设施是指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用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娱乐活动室或农民工业余夜校及其他临时性建筑。 二、临时设施的结构形式根据各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可选用砖混结构或装配式结构。 三、临时设施的选材1.墙体材料推广使用装配式隔热板,也可采用其他定型材料或标准砌块、机制砖。 2.屋面材
46、料应具备相应隔热性能,若采用非隔热材料作屋面时,应加作吊顶等有效的保温隔热措施。 3.临时设施使用的材料,还应符合安全和环境卫生标准。 4.禁止使用钢管、三合板、竹片、毛竹、彩条布等材料搭设简易临时设施。 四、临时设施的选址1.临时设施的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方、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地段。 2.临时设施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临时设施应当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 4.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建造临时设施。 5.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 五、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1.施工现场自建临时设施时,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 2.临时设施设计施工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临建设施的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2)临建设施的施工工程图纸。 (3)临时设施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4)临建设施的施工安全技术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