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持协议甲方: _身份证号: _乙方: _身份证号: _甲方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 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 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
2、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 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 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2、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0 日书面通知乙方;4、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每月 10 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2、甲方委托乙方代
3、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3、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 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 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5、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6、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四、委托费用甲方于本协议签
4、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积极履行本协议的报酬。五、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六、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七、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
5、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日期:日期: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8 号 19 楼,建筑面积为300 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二、合租期限:1、租期自2014 年 9 月 11 日起,至2015 年 3 月 10 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
6、合同。三、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四、其他费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费、清洁工工资、花草养护费等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五、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甲方办公场所及其全部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详见公物登记表)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设施设备现状,如需装修和改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甲方办公场地进行黄、赌、毒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4、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卫生等相关
7、规定,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5、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优先,如甲方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均不得随意损坏甲方设施设备。六、办公场所转租和归还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2、租赁期满后,上述办公场所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七、其他条款1、上述办公场所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视为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赔偿。3、租赁和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
8、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出租方:承租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 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苗木数量:二、苗木规格:胸径15cm 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苗木
9、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五、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 日内一次付清。六、有关事项:1、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 米以上,厚度60cm 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 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 以下。绳杆高度40cm ,缠冠高度2 米。3、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 0一 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