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交通费管理实施细则10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欧华财字【 】第001号 签发人:工作交通费报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工作交通费的管理,使之在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人员,不适用于全部工作人员驻场项目和外地项目。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员工工作出行交通费的报销管理。第四条 工作出行交通工具的选择。1、遵照优先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汽车、地铁等)的原则。2、公共交通不便之地和集中出行以选择部门个人自备车为主。3、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选择出租
2、车或网约车出行。第五条 工作交通费报销方式:按部门工作性质的不同、外出频率的高低,采用实报实销和包干使用两种方式。1、采用实报实销的部门:市场开发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2、采用包干使用的部门:工程造价部、工程监理部、项目管理部。上述部门的工作交通费报销方式能够按业务开展需要或工作内容变化,由部门申请变更,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但每次变更报销方式实施周期不得短于六个月。第六条 工作交通费报销额度的确定。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租车或网约车报销由财务部根据工作出行内容、出行频次、乘车距离、乘车种类、标准票价等,进行报销额度的确定。2、部门个人自备车工作出行报销由财务部根据工作出行内容、出行
3、频次、出行里程、车辆排量、自备车单位里程价格表等,进行报销额度的确定。 自备车单位里程价格表 单位:元/公里序号 排量1.6以下 (含)1.62.0(含)2.02.4(含)2.4以上11.001.201.501.80注:1、上表所列价格是按当前市场价格测算的; 2、价格中包括汽油费、高速通行费、车辆保险费、车辆保养费等;第七条 工作交通费实报实销的报销管理规定。1、本部门员工工作出行结束后,须按时填写由财务部统一设制、自备在各部门的工作出行记录表。2、每月初由部门经理/主管统一统计本部门所有员工上月发生的工作交通费,并对工作出行记录表和工作交通费报销统计表进行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3、每月
4、5日前由部门经理携带经审批的出行记录表、工作交通费报销统计表和相关票据,按相关财务报销制度进行报销。第八条 工作交通费包干使用的报销管理规定。1、工作交通费包干使用费用组成:由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两部分组成。(1)固定费用:部门经常性的同政府行政管理机关、行业协会、合作单位联系工作和办理事情、回访客户等相对固定的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2)变动费用:A.根据合作业务数量、到合作单位联系、办理业务发生的工作交通费;B.根据服务项目的数量、项目咨询服务性质、项目距公司的距离、出行的人数和频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使用自备车而发生的工作交通费;C.除A、B两项已包括的能够预见和计划的工作情况外,处理突发事
5、件或零星工作而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工作交通费。2、工作交通费测算周期的规定。每年年初进行一次测算,固定费用执行期限一年,在一年内不再调整;变动费用因测算条件发生变化时,条件变化的当月对变化部分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即做为新的变动费用数值,执行至下一次新的变动费用数值产生。3、工作交通费的发放与使用。部门经理携带经总经理签字批准的工作交通费包干使用测算表,于每月5日前到财务部统一办理领取,同时应提供等额的符合财务报销制度要求的相关票据。本部门工作交通费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统一使用,不可挪做它用。本部门员工工作交通费的发放,可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七条执行,但只做为记录资料备查,过程中不需报总经理审批和到财务部
6、报销。第九条 附则1、本实施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改调整。2、全部工作人员驻场项目和外地项目,根据每一项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工作交通费事宜。3、本实施细则由财务部颁布并负责解释。4、本实施细则从 1月1日起执行。附表1 工作出行记录表附表2 工作交通费报销统计表附表3 工作交通费包干使用测算表欧华建业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1月1日附表1工作出行记录表序号姓名出行日期工作内容出行目的地/里程交通工具交通费金额(元)备注总经理: 部门: 部门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附表2工作交通费报销统计表序号姓 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交通费金额(元)部门自备车出行交通费金额(元)交通费合计金额(元)备 注总经理: 复核: 部门: 部门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附表3工作交通费包干使用测算表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固定费用测算金额测算计算公式:变动费用测算金额测算计算公式:工作交通费测算金额合计总经理: 部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