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学习条例学习条例(三十二(三十二三十九)三十九)2学习目的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通过学习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贵州省学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了,了解学校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解学校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依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与处理依据,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学生人身减少学生人身 伤害事故的发生伤害事故的发生。3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一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行为
2、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律责任:4(一)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一)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的;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者难以知道的;5(四)非因学校教职工职务行(四)非因学校教职工职务行为有过错导致学生自杀、自残为有过错导致学生自杀、自残的;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
3、生意外伤害的;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6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下列情形造成学生下列情形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已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行为并无不经尽到管理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7(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者期间发生的;离校途中或者期间发生的;(二)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二)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工作时间以外,
4、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三)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三)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发生的。8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一)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一)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实施为准则、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实施危害他人或者自身行为的;危害他人或者自身行为的;(二)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者违反学(二)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者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租住房屋,学校、教师已校规定擅自租住房屋,学校、教师已经告诫并要求纠正,学生不听劝阻、经告诫并要求纠正,学生不听劝阻、不改正的;不改正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1011121314 1516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