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制药工业技工学校教辅岗位工作津贴考核细则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教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牢固树立“以生为本,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细则,作为教辅工作岗位量化考核的依据。一、考核对象在册在岗的教辅工作人员。二、考核条例(一)师德考核(20 分)1、对参加非法组织、参加对抗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搬弄是非者,1 次扣 10 分;2、对在校园传播低级、庸俗、下流、影响学生身心健康言论者,1 次扣 10 分;3、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1 次扣 10 分;4、对向学生推销商品者,1 次扣 10 分;5、对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看影视、听歌曲者,
2、1 次扣 10 分;6、对在会议中打、接电话者 1 次扣 2 分;7、对在上班期间穿短裤、背心、拖鞋者,1 次扣 2 分;8、对在校园内打骂、大声吵闹者,一次扣 5 分。(二)出勤(20 分)1、病事假每天扣 1 分;2、迟到每次扣 4 分;3、早退每次扣 4 分;4、串岗每次扣 2 分;5、旷工半天扣 5 分;6、替代他人签到每次扣 5 分。(三)工作态度及能力考核(30 分)1、无工作计划扣 1 分、无工作总结扣 1 分、无工作日志扣 1分;2、日常工作在校务日志上有不良记录或被领导批评的,每次扣 2 分;3、工作失误每次扣 2 分、工作失职每次扣 3 分、工作渎职每次扣 5 分;4、平时
3、自我要求或管理不严格,有违犯工作纪律现象每次扣 2分、工作卫生环境差每次扣 2 分;5、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每次扣 5 分;6、考核工作中有包庇现象扣 25 分、拒绝学校安排其他工作的扣 1030 分;7、值班人检查不到位、夜间无人在值班室值班、突发时间不能 5 分钟内到场处理事情每次每人扣 520 分;8、不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的,每次扣 5 分。(五)实绩(30 分)1、每发现 1 项工作计划还没有开始实施的:扣 30 分月工作计划项目数;2、每发现 1 项工作计划完成效果不佳的:扣 5 分月工作计划数;3、每发现 1 项工作计划正在实施,没有按时完成,但对学校工作没有造成不良
4、后果:扣 10 分月工作计划数;4、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或失误,没有完成工作计划, 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扣 20 分;造成事故等后果,扣 30 分。说明:非部门原因未完成工作任务的不纳入考核项目,月工作计划数减 1 项。三、考核的基本程序(一)出勤考核:以出勤考核记载和会议等集体活动情况记载为依据,以本细则为准绳进行考核。(二)其他方面的考核:1、一般工作人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进行考核。考核小组对各可是考核情况进行审查。2、对中层干部和校级领导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充分发表考核意见,由组长小结后实行无记名打分方式进行测评,实际分数取去掉 1 个最低分的平均值。如偏差过大,组长有权要求重新评分。3、考核结果由办公室统计、组长签字后呈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查,如有不公正、不公平、不严格现象,主要领导有权要求重新考核, 并扣除考核小组分数共 5 分。四、兑现岗位津贴实际岗位津贴=个人对应岗位津贴标准考核得分100 五、奖分:对学校有特别贡献或工作量过大等情况,考核小组或学校主要领导有权提出奖励,奖励分数为(1100 分)。六、本细则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考核细则自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