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后勤集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LSDHQ-RZ-003-2014一、 目的为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范围后勤集团所属各部门三、职责1、集团总经理负责对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审批;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集团质量监察部负责对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监督与落实;4、集团各中心经理(主任、园长)负责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贯彻。四、程序要点1、劳动作息制度(1)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维护良好的工作环
2、境。(2)全体员工应在正常上班前作好自己岗位的清洁卫生,当日清洁值班人员按清洁值日规定做好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3)因工作需要通知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无故不到岗或中途脱岗。员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时应向负责安排加班的领导说明理由,不得无故推诿。(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集团办公人员的作息时间拟定为:每周为五个工作日,休假二天。每个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的权利,节假日加班享有加班工资。每个工作日的作息时间安排如下: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幼儿园、运输等部门,按实际工作需要实行两班或弹性工作时间。2、考勤制度(1)各中心考勤分管本部门的考勤事
3、务,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考勤记载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因顾及私情和讲求面子而故意遗漏、隐瞒。(2)严禁无故缺勤,擅离职守。(3)员工均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更改或缩短工作时间。(4)员工上下班需签到(签退),要实事求是,不托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得弄虚作假。(5)员工考勤分出勤、出差、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旷工、迟到、早退等。(6)员工请四小时以下事假,按半天计算,超过四小时而不足八小时按一天计算。(7)迟到:上班迟到20分钟内为迟到。超过2小时而不足4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凡规定的开会、学习和领导通知的活动时间,不按时出席的,均
4、作为迟到(事先经过批准可不作为迟到)。(8)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20分钟之内下班者为早退,早退超过2小时而不足4小时以旷工半天论处。未到正点离开工作岗位或中断学习、活动,又未经批准,作为早退,经主管准假或公出者除外。(9)各中心在每月3日前把上月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附请假手续报本部门领导签字,作为编制工资、效益及有关福利的依据。(10)各中心在每月25日前将汇总好的效益报表上交人力资源部审核。3、请销假制度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公假等,参照学校、大连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4、旷工 (1)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末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一律作旷工处理。(2)员工无故
5、不服从组织调配,经教育仍坚持错误拒绝分配者,一律按旷工处理。(3)无故擅离生产、工作岗位,以及生产、工作时间不从事生产、工作满半天以上者,以旷工论处。(4)上班干私活或无事生非、争吵打闹、寻衅斗殴,一律以旷工论处。 (5)各种假期无正当理由无故超假者。超假时期作旷工论处。(6)对经常无故旷工,经说服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单位通知本人期限不回的),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集团有权予以除名。(7)其他条例中规定为旷工的情形。5、准假权限(1)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2)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请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各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及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4)公假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5)工伤假需持医院医疗证明,经劳动部门鉴定,经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6)婚、产、哺乳假,凭相关证件,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7)任何员工请假必须递交书面申请,按照程序得到批准方可休息,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8)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者,需电话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五、相关支持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3、辽宁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 4、关于计划生育的管理规定5、国家及学校相关法律规定六、记录1、请假申请单2、考勤记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