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儿童保健工作制度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新生儿、婴幼儿、托幼院所的儿童保健工作以及儿童死亡监测等工作。2、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定期健康体检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并对体检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及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3、做好新生儿访视工作,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等工作。4、对不同月龄和年龄的儿童进行血红蛋白检查,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儿童进行登记、转诊、追踪和治疗。5、 在儿童定期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体弱儿,要按照管理常规进行登记和管理。6、掌握辖区内托幼园所的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7、负责辖区内5岁以下
2、儿童死亡监测和质量控制工作,掌握辖区内出生活产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及死亡原因。8、及时准确完成儿童保健信息的登记、统计、质控和上报工作。9、按时参加上级的工作例会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村级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10、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等。11、完成各项儿保工作指标,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统一编码印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 倒卖和使用非法印刷的出生医学证明 。 2、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 的管理、宣传及首次签发在本院内出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3、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有关资料,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3、出生医学证明实行分级和属地管理,逐级申报订购制度。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发放和管理。 4、各助产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使用电脑统一管理及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直接为院内出生婴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换发、历史办证及其他特殊情况一律在县保健院办理。 5、实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制度。在发放和领取时双方要核对数量及号码,无误后签字登记备案。 6、因意外所致潮湿、破损、丢失或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做好证件号码、报废原因的登记及核查工作,每年统一上交县妇幼保健院集中销毁。 7、每年对发证质量、使用情况做好自查,县级每半
4、年对发证机构进行1 次发证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发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8、各助产服务单位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要公开办证流程,方便群众领取。9、各助产服务单位要建立出生医学证明领取登记本、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本、出生医学证明作废登记本,县保健院要建立补发换发登记本,办证资料长期保存备查。 出生医学办理流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 1、设专职质控员、采血员、并指派专人负责送检标本的交接和管理。2、积极开展新筛健康知识宣传,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将新筛的项目、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监护人,并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 3、 严格掌握新筛采血时间,采血时间为出生 72 小时后,7 天之内,
5、 并充分哺乳(最迟不超过20天),采集的血片在5 个工作日内递送妇幼保健院。4、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程序,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 干血片,置于塑料袋中,保存在 2-8 度的冰箱中。5、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并及时录入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 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姓名、 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6、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对退回不 合格血片,要及时重新采集送检。 7、对可疑阳性病例做到协助随访,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8、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
6、血登记信息等资料,要长期保存,以备查。儿童保健人员工作职责儿童保健人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儿童保健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主要业务包括新生儿访视、散居儿童保健管理、集体儿童保健管理、儿童保健业务培训、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的推广,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辖区内儿童保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并制定质量评价标准考核制度。2、抓好辖区内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散居儿童“四二一”系统管理和体弱儿管理,指导基层开展业务工作,抓好质量。开展“四病”监测,推广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3、对辖区内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监测和指导,促进集体儿
7、童生长发育及心理卫生保健,防止疾病流行和意外伤害的发生,保护促进集体儿童身心健康。4、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群体健康主要因素、7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定期召开儿童保健工作会议,协助上级行政部门制定全县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5、开展辖区内儿童保健管理及村级人员培训考核工作。6、积极组织开展科研工作,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经常深入基层,热情支持、指导村卫生室开展业务。 7、收集整理儿童保健资料,按时上报各项报表。036月儿童系统管理基本服务项目和时间表检查时间免费项目新生儿访视一周内进行。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询问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
8、测量体温。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新生儿满月健康体检28天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和发育评估。3月询问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健康指导。6月询问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健康指导和血常规化验8月询问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健康指导12月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之间的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
9、康指导。18月询问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健康指导和血常规化验24月询问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健康指导30月询问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健康指导和血常规化验36月询问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健康指导孕产妇工作登记制度 1、完善登记内容:产检和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乙肝梅毒及艾滋病筛查登记、新筛登记、分娩登记、出生缺陷登记、围产儿的死亡登记、出生医学发放登记。2、落实责任:专人负责,责任到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真实、完整、
10、准确。3、质量控制:科室负责人定期检查、核实,确保不漏、不错。产前检查制度1、对怀孕妇女做到“发现-检查-确诊-建册-宣教”操作流程。2、孕妇第一次产检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产检时孕妇无孕产妇保健手册,视同未建且进行重新建立,要求“持册”产检。3、每次产检时进行登记记录和高危筛查评分。4、产检时进行优生优育、母婴安全知识宣传、个体化指导。5、产检项目齐全,按湖北省孕产妇管理细则要求进行。6、对有高危因素孕妇及时预约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及时上报和重点监护。7、孕12周、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各进行至少一次产前检查,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
11、异常情况及时检查。高危孕妇筛查及首诊制度1、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人员对所有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并按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评分。2、通过确诊早孕时初筛及每次产前检查均应及时筛查出高危因素。3、提供服务的医疗保健医护人员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登记、宣教、预约及诊治、报告和转诊,避免管理和诊治延误。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1、将评分30 分的高危孕产妇及时上转。上转力争一步到位(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或市级),负责转送和接诊的人员应具备急救的能力。2、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药品管理制度
12、1、根据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要求配备产科常用备用药品。2、备用药品固定规范摆放、标志明显、有效期内。3、药品正确使用,用后及时补齐。4、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核查数量、质量,确保使用方便,安全。消毒隔离制度一、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 二、从事诊疗活动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三、当班人员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四、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缸、持物钳等,每周消毒一次,罐内消毒液每周更换一次,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五、非产房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产房,进入产房必须戴口罩、工作帽
13、,穿产房专用衣,换拖鞋,六、产房保持清洁卫生: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两次。每周大扫除通风一次,每周乳酸熏蒸一次。七、每个产妇分娩后及时更换产床上床单、一次性中单。 八、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每日空气消毒,地面清扫拖擦,床头桌及椅子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定期消毒。病人出院后及时清理房间。 九、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换下的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物品每次用后清洗消毒。 十、有严重感染的手术病人,放单独病房,病室事先进行消毒。 十一、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疑似传染病,应在观察室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妇幼例会制度1、按时参加县级例会。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例会,要求参加人员达80%
14、,卫生院领导参加。2、例会内容:汇总和交流工作情况、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每期一个重点)、传达上级例会精神、落实工作要求3、有例会人员签到册,有完整的培训和例会内容记录。妇幼统计报表制度1、执行月报、季度、半年、年报表,统计补漏调查质控。 2、按时按要求上报各种报表,真实、完整、准确。报表人签名,领导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对统计数据负责。3、落实村保健人员月报表,为孕妇及产妇数、出生数、出生缺陷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等。4、建立健全村乡两级报表的基本台帐,确保统计数字数出有据。通过例会及基层指导,校正报表质量。5、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参加上级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 产后访视制度 1、产后访
15、视由村级和乡村保健人员进行,高危产妇访视由乡级保健人员进行。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完整记录访视情况。2、访视时间: 14天、28天各访视一次。3、产妇内容:产妇一般情况(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血压、体温);检查子宫复旧及伤口愈合情况、观察阴道分泌物情况;了解乳汁分泌,指导产妇母乳喂养,产褥卫生,防治产后并发症。4、新生儿访视:观察一般情况,进行全身检查;指导计划免疫、新生儿护理及科学育儿。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1、高危孕产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2、乡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所有高危孕产妇管理。3、评分30分高危孕产妇,及时上报,县级保健人员协助管理。4、高危评分15 分者,定期检查、预约随访,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5、高危评分为1530 分者,增加产检次数,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6、高危评分30 分者,加强日常监管,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及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及跟踪随访制度1、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2、妇产科门诊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上报保健科,保健科人员每周到妇科科门诊核实和查询产检筛查高危孕妇。3、乡卫生院每月上报辖区内高危孕产妇。4、产检筛查高危孕妇,医师根据孕妇高危情况进行预约随诊。5、乡镇保健人员对辖区高危孕产妇进行跟踪随访,一次见面率达100%,评分30分者同县保健人员与孕妇见面一次。6、高危产妇的产后访视由乡镇保健人员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