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l、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防火巡查制度 1、防火巡查由各责任区管理人员组织完成,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每日进行一次。下班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
3、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的,巡查人员应填发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或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落实整改措施。 4、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保卫部门、各责任区管理人员组织完成,保卫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
4、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进行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的,检查人员应负责填发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或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3、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
5、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 1、能够挂放的灭火器材,一定要符合规定要求,从顶部至地面距离不得超过1.5米。 2、对于不能挂放的灭火器材,应装在器材箱内摆放,如因资金较为困难,不能解决器材箱时,也可制作铁架、木箱并添刷红漆摆放。 第九条 灭火器材的设置位置与所防护物品的距离,手提式灭火器不得大于20米,手推式灭火器不得大于40米。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必须指定专人并挂牌管理,不能有积尘、锈蚀、损坏等现象,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好用。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属于特种装备,严禁挪
6、作他用。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职能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必须正确对待,在规定的期限内务必整改完成。 2、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电源管理制度 1、营业场所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高低压线不得架设在同一电杆上。 2、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
7、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各电器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头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3、配电房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和堆放其它物品。 4、配电房内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各重点部位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以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2、按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3、消防演练时,应当
8、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4、消防演练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组织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了解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学习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会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与技能。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数目不少于2个,疏散门和走道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少于0.65米计算。2、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以利疏散,而且疏散门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疏散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堆放杂物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3、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发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必须有文字指示和必要的图案,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和疏散走道或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上的墙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离不大于20米。4、疏散走道和楼梯口内必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时间不得少于90分钟,灯光疏散标志亦满足照明救宜。5、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有玻璃或其它非燃材料制作保护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