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实训考核管理制度学生实训成绩考核是教学实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教学实训过程及教学实训管理等情况的重要环节,也是督促学生学习,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应用能力,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的重要环节,同时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也是对学生一个重要评定。要充分重视,确保考核真实。为了加强学生考核管理,便于组织考核时具体实施,特制定本制度。一、基本要求1、学生实训成绩的考核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劳动纪律、实训态度、平时作业、实训报告成绩以及最后的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定。2、学员考核成绩的记载,以100分为标准。3、平时成绩的评定应从严掌握,有1/3以上作业不交或1/2以上作业补交的,平时成绩为零。累计缺勤达到规定时间或无故
2、缺勤天数达到规定时间,不予评定实训成绩。以上情况均视为本次(或本阶段)实训不及格。二、考核内容的确定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各工种根据本阶段实训内容设定,经教学实训教师确认,教学领导批准后确定。三、考核计划的编制1、考核计划由教学实训教师制定,考核计划应在考核前一周通知各学生。2、考核计划表中应详细列出考核日程安排、科目、地点、工作人员。四、考核资格审查1、在考核前一周,实训教师对学生考核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公布。2、学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1)有1/3以上作业不交或1/2以上作业补交的者。2)累计缺勤或无故缺勤时间达到规定时间者。3)因为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拒绝赔偿者。4)无理取闹,不听从指挥,被停止实训者。五、考核办法1、学生考核成绩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平时成绩30分,由实训教师记录、确定;2)实训报告成绩10分,由实训教师评定;3)综合作业成绩60分,统一出题,每次考核结束后,由实训教师及相关专业教师、专家综合评定。2、评定成绩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学生与评定人见面。3、评定成绩应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实训教师不得擅自作处理。4、一般情况下平时表现及平时作业成绩应按如下分布:优秀20%以内、良好50%以内、中等20%以内、及格或不及格视具体情况而定。5、评定工作必须在考核三日内结束,并将考核结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