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蓬莱路幼儿园工会工作各项制度 党群工作加入时间:2009-9-18 10:25:45 点击:3108蓬莱路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定期例会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幼儿园工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强化工会委员会的领导能力。提高工会委员会委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使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形成科学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制定本例会制度。一、例会由工会主席主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二、会议议题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幼儿园工会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2、讨论工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讨论研究工会工作重大决策和决定。4、讨论工会经费预算
2、、决算和听取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5、听取各文明班组工作情况汇报和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汇报。6、研究工会制度建设,改进和加强工会工作。审批新会员,讨论对会员的奖励(或表彰)决定、职工困难补助等。蓬莱路幼儿园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大会内容:(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并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三)对工会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四)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二、一般每年召开二次会员大会。三、每次大会举行前,工会委员会应事先将有关大会的筹备情况及大会和各项议案交由代表进行讨论,并召开代表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
3、见。四、在规定的时限内,每个代表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工会委员会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蓬莱路幼儿园帮困送温暖和互助保障制度(一)实施送温暖工程,切实为教师做实事。在学校党政的支持下,学校工会继续落实关爱工程,从思想上、生活上关心帮助教师,做到细微处见真情。1、开放教工俱乐部(多功能活动室),定期添置健身器材。2、组织教工健身活动:教师广播操、教师运动会(冬季运动会、校兴趣运动会)、健身周活动。教师自娱自乐活动:(茶室、卡拉OK自娱自乐)。3、组织教工体检、女工普查活动。4、组织教工长假旅游活动;组织教工暑期疗休养活动。5、进一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如办好教工食堂,行政补贴
4、确保教工免费用餐质量;奉送教工生日礼物。6、解决教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并给予一定的补助。(见细则)7、深化家访工作,做好“六必访”。(二)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互助保障机制,全方位维护好教职工的经济保障工作。1、继续做好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续保工作。2、做好市教育工会的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学校人人参与本项活动。3、继续做好退休教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续保工作。4、做好退休职工大病保险工作。蓬莱路幼儿园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作用,保障教职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
5、定本制度。一、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制,督促、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每月定期组织检查各组室安全状况和食堂、公共场所卫生措施等,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二、宣传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教职员工遵章守纪,提高教职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开展劳动安全、卫生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三、对事故隐患和职工危害作业建立档案,加强监督、整改。四、制止违章作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维护教职员工劳动安全、卫生的合法权益。五、监督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和协助行政落实
6、女员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六、督促园方依法为教职员工缴纳养老基金、人身保险、社会保险费用。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要求限期解决;对拒不执行的,采取强制性措施。八、每月召开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会议,年终进行总结;对工作表现显著的个人、班组、给予表彰和奖励。蓬莱路幼儿园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一、定期组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对本园教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教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定期向上级教育工会进行教工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教职工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汇报。蓬莱路幼儿园劳动争议
7、调解制度一、 设置调解机构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行政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园工会代表担任。二、 调解的对象调解只适用于权利争议,只适用于个别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4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日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三、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1自愿原则: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遵循双方当事人自
8、愿原则。首先,是否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决定、不得强迫;调解非必经程序,并且一方申请调解、另一方面申请仲裁时,仲裁优先。其次,调解过程中应始终贯彻自愿协商的原则,调解委员会不得强行调解或勉强调解。第三,调解协议的执行是自愿的,不得强制执行。2民主说服原则: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只能运用民主讨论、说服教育的方法。四、 调解的程序和期限1当事人申请调解,应自知道或应知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2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做好记录,并在3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方当事人愿意参加调解的,应在4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劳动争议调解应在30日内结案。其间,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调解委员会应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双方应自觉遵守;达不成协议的,或达成协议后一方或双方又反悔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蓬莱路幼儿园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