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林九坤小学“学困生”、“品德有缺点的学生”挂钩帮扶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每一个学生在学习上不掉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一、各年段由专职下段行政领导负责“学困生”、“问题学生”帮扶工作,参加“学困生”、“问题学生”帮扶的教师为所任教班级的课任教师。二、参加帮扶的教师在每学期初自行选定一名帮扶对象并报教务处、政教处备案,备案时上报上学期末该帮扶对象的各相应科目的成绩。三、帮扶教师每周至少一次辅导帮扶对象。四、帮扶教师在每次帮扶后及时登记帮扶过程记录。帮扶记录包含帮扶的日期、时间、内容及该学生的签字确认。五、在学期末上交帮扶材料时,除帮扶过程记录外,还应包含帮扶对象的每单元成绩和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六、教务处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召开帮扶对象座谈会,了解帮扶情况。七、每学期末,对于学困生帮扶较好的教师在教师给予表扬,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加分;反之,扣分,并与绩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