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市中学教科研绩效奖励制度指导思想 根据江陵县2014-2015学年度初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评价目标共四项:巩固率及贡献率,权重0.1;教学常规,权重0.1;教科研绩效,权重0.2;八、九年级质量,权重0.7。),鼓励所有教师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升教师的业务素养,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工作目标 使广大教师的教科研能力有明显提高,确保在教研室的学年检查中教科研绩效居全县前三位。奖励办法 1、论文发表。教师在国家、省、市专业报刊杂志上公开正式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分别奖励30分、20分、10分;在非专业报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分别奖励15分、10分、5分。 2、各种评优。教师参加国
2、家、省、市、县教育教学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优秀论文(含教育叙事、教学反思、教学课例、教育案例、教学设计等)、优质CAI课件等评选活动,获国家、省、市、县一等奖的,分别奖励40分、30分、20分、10分;获国家、省、市、县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分、20分、10分、5分。 3、讲课说课。教师在省、市、县举行的大型教研活动中讲示范课、研讨课、展示课等,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说课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如果获奖,参照论文评比另给予加分奖励。在校际交流中讲课或说课每人次奖励50元。 4、每学期末,教师要主动提供各种证书原件给教务处统计,奖励分数加入个人绩效分数再进行折算。 本制度解释权属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