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家中心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领导要把饮食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明确饮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督查其管理情况。2、每学期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员都必须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学生营养,饮食卫生法律知识培训一次。3、具体管理员要每周到校饮食店和食堂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依照国家部门和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指导、指令其不违法规经营,并将情况按时反馈给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每天三餐跟踪督查其食品卫生和食品质量、价格,如发现有不良情况要向管理小组反馈,以及时要求其贪污经营。保证师生利益和健康。5、主管领导要定期
2、深入查看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要求具体管理人员严控其学生食品原料采购关、消毒关,加工烹调关、储存关等,跟踪督查,限令整改,并要有整改记录。6、学校领导要让饮食从业人员持证从业,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并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合同书。要求管理小组突出学校食堂卫生九项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管理重点。7、政教处配合管理小组对学生餐厅和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监督。包含卫生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餐厅、食堂场所、水沟等环境要组织人员每天打扫并注意保洁,通风。8、严禁非从业人员和管理员进出食堂内部,防止投毒行为发生。9、实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10、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