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音乐教室是专门用于音乐教学和其它文娱活动的场所,要完善各种设备设施,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二、学生进出音乐教室,须整队并保持安静,有秩序的进入室内,遵纪守法,遵守课堂纪律,听从老师指挥,不允许在教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准携带无关物品,不准吃零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三、加强音乐设备管理,严防人为损坏。四、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教具、公物等,未经允许,学生不准随意动用或使用钢琴或其它音响、乐器等,如有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五、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六、 每次使用完毕, 物品要摆放回原来的位置, 关好门窗, 切断电源, 做好交接工作。七、凡配备有音乐教室钥匙的教师和学生应爱护和保护音乐上的财务,不允许将钥匙转借和复制给无关人员,如发现财物丢失或损坏将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八、音乐器材外借,须由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