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杏胡台小学卫生管理制度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总则(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
2、“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学校卫生管理要求组织机构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王亦龙 副组长:王全宏 成员:王全宏 牛晓燕 后红梅 杨惠霞 2、食品卫生管理员:3、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
3、接受监督。(4)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5)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6)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2、卫生管理员职责(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
4、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
5、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12)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3、岗位责任人职责(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5)根据本岗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