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本课程评价制度一、园本课程评价任务由课程开发实施小组具体承担。二、园本课程的评价标准制订要科学、合理、细致,具有教育和发展功能。三、对园本课程教材内容的评价要以符合幼儿园办园宗旨和发展目标为准绳,体现幼儿园的办园特色, 体现幼儿发展的多元化、生动化。四、园本课程评价不仅要关注幼儿的现有发展,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幼儿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幼儿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幼儿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五、园本课程评价要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以自评为主,园长、教师、幼儿、家长共同参与,研究园本课程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园本课程的开发水平。六、园本课程的评价要注重周期性地对幼儿园课程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园本课程不断革新、不断适应幼儿学习需求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