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隐患整改制度(2012年2月修订) 火险隐患的整改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也是做好学校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一、严格按照检查制度对辖区内所有地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二、对学校的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静电,要认真检查是否符合要求。三、整改隐患和要害部位,要严字当头,拟定好可行方案,严格整改措施,力求解决干净彻底,不留后患。四、学校值班老师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事后上报学校负责安全领导。五、各班各室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留一个死角。六、各班室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班室落实人员及时整改;对本班室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书面报学校安全管理人,提出整改方案,由学校消防管理人确定整改措施,负责落实人员和整改资金,按期整改。七、整改处室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必须落实防火措施,保障安全。对不能保障安全的,由学校决定停止使用,限期进行整改。八、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护要保持常备状态。 托克逊县第一小学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