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汉市光谷第八小学外籍教师管理制度一、外籍教师的任职资格(一)对中国政府和人民持友好态度,尊重中国文化。(二)能够尊重学生和教师的个人信仰,不得宣传宗教文化。(三)愿意学习和接受中西方文化差异。(四)外籍教师必须是来自英语语言国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具有两年以上的英语教学经验。二、任职前,外籍教师应主动向校方(或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以办理来华工作手续,并与校方(或教育主管部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三、外籍教师使用的教材和执行的教学计划,由教务处与其协商确定,鼓励支持外籍教师使用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及教学方法。四、为便于外籍教师更好的进行教学工作,学校会根据需要和可能为外籍教
2、师配备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突出、外语水平较好的青年教师做助手。五、外籍教师必需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工具和教具等由校方提供。对教学中的困难问题,校方应及时帮助解决。六、鼓励外籍教师在我国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可邀请外籍教师参加学校的教学或学术讨论会。七、外籍教师的授课任务应纳入教学计划,并进行必要的考核,定期检查教学效果;外籍教师一般不得调课,如确需调课,应征得教务处同意;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在教学期间外出旅行;对于在校工作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对于教学不良,教学态度不好,不完成教学任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外籍教师负责。八、未经政府相
3、关部门和学校批准,外籍教师不得在校外兼课或从事其它劳务。九、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但不准其进行传教活动,不准其以教学名义在学生中散发各种宗教书籍及光盘等进行宗教宣传,但教学中一般涉及宗教背景、沿革和介绍的有关知识,不应视为宗教宣传。十、外籍教师在教学中如有政治观点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一般正面阐明,予以解释,但注意不要强加于人。外籍教师不能擅自在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填写任何外国登记表或调查表,如确需填写,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如果外籍教师发表反对我国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不利于维护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的应予以批驳,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十一、外籍教师在离职、离校、回国前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十二、安全管理制度(一)入职伊始,外籍教师须接受日常生活基本安全教育,学习水、电及煤气的缴费和如何安全使用。防止漏水、漏电、漏气或使用不当造成危害。(二)外籍教师在华工作生活中应注意随手关窗、锁门、关断电源,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注意防火防盗。(三)外籍教师应接受外出、旅行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外出旅行前须告知校方,并留下紧急联系方式,确保人身安全。十三、涉及本制度之外的未尽事宜,由学校与外籍教师本人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