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园(住宅园区)底商管理手册Z园(住宅园区)底商管理手册一、缴费说明及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1.管理费底商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月;其中物业管理费主要包括:1)公共环境绿化、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安全保卫、秩序维护等服务费用;2)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费用;3)公共区域保险费用;4)物业管理费的税金;5)一切用于全体底商的其它合理费用。1.管理费保证金/能源费/其它费用1)相当于三个月物业管理费金额,并于签署租赁合同三日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缴纳,合同解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管理费保证金。2)能源费:根据底商每月实际使用量及租约规定进行收取及调整。3)其它费
2、用(包括但不限于):特约维修费、特约清洁费、通讯费、装修保证金等。2.款项说明:上述各项费用之收取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标准。1)以上费用逾期缴纳,物业管理公司每天收取万分之三滞纳金。2)保证金的使用:A.底商未违反商铺有关规定时,保证金将于租约期满时无息退还,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租约规定做相应的扣减,差额部分由底商根据物业管理公司要求补齐。B.每月5日(遇节假日提前)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部会将包括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特约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的缴款通知单发送至各底商店铺内,或按租赁合同内指定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发出。底商需按租约规定将上述款项交付至财务部。3.款项支付方式1)付款方式:国际电汇、
3、国内信汇、电汇、现金、支票。2)汇款须知:收款人: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收款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光华路支行收款帐号:8020-069118080920013)各种交纳费用均以人民币计算4)底商也可以到管理处财务部直接缴纳现金或支票。联系电话:855907861.物业管理收费明细表管理费保证金相等于3个月的管理费额首期物业管理费4个月的管理费额采暖费(代收代缴)按照国家标准收视费(代收代缴)RMB900元/年电费RMB1.00元/KWH冷水费RMB3.7元/吨(含排污费)热水费RMB25元/吨装修押金最低不少于RMB3000元;最高不超过RMB10000元,可退还施工管理费R
4、MB200元施工证办理费20元/证,含10元押金,可退还二、一般条例为了营造一个舒适、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保障小区内业主/住户的整体利益,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加强对底商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凡在小区内营业的底商的营业人员必须到*园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登记并办理出入证,每人交一寸免冠相片两张,交验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户口不在本地的,应办理登记手续或派出所申报暂住证。2、各底商均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3、各底商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或在同一插座接驳多样电器,以免由于超过负荷而导致火警。4、各底商文明营业,主要负责人
5、应教育好自己的员工,绝不允许在园区打架斗殴、吸毒贩毒,以及进行赌博、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即送公安机关处理。5、各底商均不得在门外大声喧哗,滋扰住户。6、各底商严禁在门前或其它公众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不得在门前及任何公共场所悬挂衣物或其它洗涤物。使用公共卫生间时要爱护环境,禁止在卫生间内洗漱;7、各底商装卸货物时,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卸货区内进行,不得将货物随处摆放,以免发生意外及堵塞通道。8、各底商要保持门前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不准将垃圾乱丢乱放,货物包装材料废弃后要及时清理,不准放置在任何场所,生活垃圾需放在指定的垃圾筒内。9、各底商营业人员必须衣着得当,注意个人形象。10、各底商
6、内的水、电系统发生意外故障,不得擅自修理,必须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进行维修,以免因此发生意外事故。11、各底商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12、各底商不得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乱立广告牌等。禁止在园区内发放小广告及宣传品;禁止进行商品宣传类的媒体播放;13、各底商如增添预付费形式的各类服务卡等促销业务,须定制完善的双向制约协议,不得因此而损害园区业主/住户的利益。14、各底商必须严格遵守小区所有 管理规定,文明经商,共同繁荣。15、底商需根据管理处的缴费通知单,于收到账单日期起两周内到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相关费用,否则底商须支付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为应交费用的万分之三/每天收取
7、)16、各底商应详细了解底商管理手册和装修手册中所列内容,并认真严格遵守执行。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向物业管理处咨询。17、管理处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及公共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底商所租用区域内的上述事项应自行完成。如有需要,管理处将提供有偿服务。18、底商所租用区域内的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将按月查表并发放缴费通知单,底商应于接单后按账单标注的规定时间及时缴纳,否则将会产生滞纳金。19、商铺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一经发现将被驱逐,物业管理公司还将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20、底商人员禁止在营业场所内大声喧哗、打闹等一切影响园区业主/住户的行为。21、任何底商人员如违反上述任意
8、条款,将处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如有累犯者将予以罚款的处罚。三、商户须知(一)经营活动及营业执照的悬挂1.底商的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照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不得欺骗园区顾客,非法牟取暴利;商品标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售出商品实行“三包”。底商需对售出商品的质量负全部责任,任何商品的质量问题均与物业管理单位无关。若因底商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而给管理处及任何第三者造成经济损失,底商须承担赔偿责任。若管理处在名誉等方面因底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而受到牵连,则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部分或全部扣除底商所交的押金或保证金,并保留向该底商进一步追索赔偿的权利。2.根据政府部门
9、的规定,底商在经营时必须将有效营业执照悬挂于承租范围内之明显处。3.如营业执照由于经营场所的变化需做变更,底商还须在开业前至本商铺所属地区(*区)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一)售货凭证1.在正常经营中必须使用标明底商名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售货凭证(交款凭证/发票);2.所使用的销售凭证不得带有*园或开发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名称及标志。(二)洗手间的使用1.请爱护卫生间内设施,节约用水;2.请勿向面盆、小便池及下水道内倾倒杂物和废弃物,以免堵塞;3.大、小便后请放水冲洗,卫生纸投入纸筐内;4.请勿在卫生间内随地便溺;5.正确使用烘手器,请勿烘烤其它物品;6.请勿坐、踏洗手池平台;7.禁止在清洁
10、房墩布池内大小便或乱倒易引起管道堵塞的杂物。8.请勿将放置的客用卫生用品据为己有。9.禁止在卫生间内洗涤衣物及洗头、洗澡。(三)商铺照明在使用内部照明时,谨记下列事项:商铺内的照明须妥为修理确保安全使用。为节省能源,除紧急照明外,所有照明灯应在非营业时间关闭。(四)持证上岗底商所属人员上岗前属于经营食品、美容美发的底商,必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发出的有效合格证书。(五)促销与宣传推广活动1.各底商只能利用指定商铺进行经营,任何情况下,不可占用公共区域摆放宣传设施,招揽/兜售生意。2.不得在本公共区域或其它区域派发宣传品。特殊要求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以保证底商宣传的统一。3.底商如出售预付卡,由此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将由底商与业主/住户协商解决,*园物业管理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4.各底商可针对各自经营项目,对园区业主/住户实行各种优惠措施或不定期开展优惠活动。(六)音乐噪音气味气球等事项所有底商须遵守下列事项:1.商铺内所播放的音乐(广告、电台或电视节目、其它音响设备等)音量须调低至于商铺外不能听到的水平。2.不得在商铺内或附近地方放置散发不必要或刺激性气味物品。3.不得发售或派送氢气球或类似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