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班会宪法在我心中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目录CONTENTS发展历程1.概念的产生2.三个阶段1.传统2.现代 分类 表现1.成文2.法律3.惯例研究结果自主研讨发展历程1.概念的产生2.三个阶段在此一时期,行政法开始出现,依法行政、法律保留、特别权力关系等概念逐渐出现。宪法典是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绝大多数国家以一部统一的法典形式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宪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建立了代议制度(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有的),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宪”、“宪令”、“宪法”等词
2、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鉴于前一时期国家任务范围狭隘,在私法自治及契约自由等前提之下,经济力强大的社团或财团造成市场垄断,对于人民权利侵害过巨,因此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非完全重叠,也非完全分立的二元,而是应有适度的混合,国家形成社会秩序同时,也要对人民权利予以最低的保障,强调人民基本权利可直接以宪法为保障根据,并且宪法应加入基本国策,以补充性原则保障人民福利。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
3、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宪法典是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绝大多数国家以一部统一的法典形式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宪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此一时期,不只国家,社会的一般人民也要遵守宪法对于基本权的保障规定,但随着时间转移,因而使国家修改宪法的可能性增加。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
4、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宪法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nconstitution,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诏令”、“谕旨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通过的法律文件。欧洲欧洲“封建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
5、组织法的意思。,含有组织法的意思。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建立了代议制度(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英国在中世纪时期建立了代议制度(当然这种情况在中国先秦时期是没有的),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有的),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代议机关)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宪宪”、“宪令宪令”、“宪法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法”同义,同义,古代古代“宪宪
6、”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宪法”一词含义不同。一词含义不同。1919世纪世纪60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才有相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2)在成文宪法国家中,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宪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法学家根据国家的类型,根据宪法的阶级本质的此一时期由于思想的启蒙、
7、中产阶级兴起,国家与社会逐渐区分开来,此一时期的思想认为社会先于国家存在,且基于私法自治(即契约自由原则)而自发性形成,国家是为了使社会运作完善而产生的,因此政府对于社会的干预越小越好,透过天赋人权、议会制度、司法制度的确立,国家间接使社会运作顺利,人民权利透过间接的方式受到宪法的保障,所以又称为“形式法治国”。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宪法典是宪法的主要表现形式,绝大多数国家以一
8、部统一的法典形式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鉴于前一时期国家任务范围狭隘,在私法自治及契约自由等前提之下,经济力强大的社团或财团造成市场垄断,对于人民权利侵害过巨,因此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非完全重叠,也非完全分立的二元,而是应有适度的混合,国家形成社会秩序同时,也要对人民权利予以最低的保障,强调人民基本权利可直接以宪法为保障根据,并且宪法应加入基本国策,以补充性原则保障人民福利。在此一时期,行政法开始出现,依法行政、法律保留、特别权力关系等概念逐渐出现。(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世
9、界上最早制定宪法典的国家是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宪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宪法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警察国家时期警察国家时期自由法治国家时期自由法治国家时期社会法治国家时期社会法治国家时期警察国家时期 国家与社会并未真正区分,统治者作为国家的代表,与代表人民生活环境的社会之间的关系如同家父长,统治者拥有至高权力,国家可以为人民等,规范以上事项之宪法即为“固有意义的宪法”。自由法治国家时期此一时期由于思想的启蒙、中产阶级兴起,国家与社会逐渐区分开来,此一时期的思想认为社会先于国家存在,且基于私法自治(即契约自由原则)而自发性形成,国家是为了使社会运作完善而产
10、生的,因此政府对于社会的干预越小越好,透过天赋人权、议会制度、司法制度的确立,国家间接使社会运作顺利,人民权利透过间接的方式受到宪法的保障,所以又称为“形式法治国”。在此一时期,行政法开始出现,依法行政、法律保留、特别权力关系等概念逐渐出现。社会法治国家时期鉴于前一时期国家任务范围狭隘,在私法自治及契约自由等前提之下,经济力强大的社团或财团造成市场垄断,对于人民权利侵害过巨,因此认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非完全重叠,也非完全分立的二元,而是应有适度的混合,国家形成社会秩序同时,也要对人民权利予以最低的保障,强调人民基本权利可直接以宪法为保障根据,并且宪法应加入基本国策,以补充性原则保障人民福利。此
11、一时期,不只国家,社会的一般人民也要遵守宪法对于基本权的保障规定,但随着时间转移,因而使国家修改宪法的可能性增加。1.传统2.现代分类传传统统 传统的宪法分类即早期宪法学者对宪法所作的分类方法,其中有些方法甚至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Aristotle)那里就出现了。(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现现代代 无产阶级宪法在20世纪出现之后,马克思主义宪法学家根据国家的类型,根据宪法的阶级本质的不同,把宪法区分为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两大类。这种分类方法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因而是科学的分类方法。(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2)刚性
12、宪法与柔性宪法(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表现1.成文2.法律3.惯例表现表现(2 2)在成文宪法国家中,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在成文宪法国家中,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惯例惯例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宪法惯例是指在国家长期政治生活实践中形成的,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涉及有关国家根本问题,调整相应基本社会关系,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并为公民及全体社会普遍承认有约束力的习惯和传统的结合。统的结合。宪法惯例多见于不成文宪法国家,但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惯例多见于不成文宪法国家,但成文宪法国家也存在。也存在。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