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题班会班会目标:1、通过案例分析,知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2、通过听讲座,知道基本的法律、法规,会用法律保护自己;3、通过情境分析、讨论,知道如何预防违法犯罪。班会过程:一、听法律专家的案例分析:17岁的陈某和16岁的小卢以及尚不满15岁的张某三人,因要办事身上没钱,遂来到安徽省宁国市某中学门口,计划在学生放学后,向该校学生借钱。待到学校放学后,三人立即向早前认识的学生借钱,谁知分文也未借得,在这种情况下,三人遂决定“实在借不到,就硬要。”于是先由年纪较小的卢、张二人在校门口用言语威胁的手段,在两名学生处分别要来人民币2元和1元。随后,在听说一学生身怀320元学分款时,卢
2、、张二人立即向其索借120元,该生当即拒绝,于是卢、张二人将其带到学校附近一围墙处,连同陈某一起继续言语威胁,此时,该生仍拒绝借钱给三人。于是,三人用暴力手段致使该学生被迫交出了120元。案发后,被抢学生立即报了案。随后,陈某退回了全部赃款,卢、张二人也在随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
3、告人陈某、卢某和张某三人案发时均已满十四周岁,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鉴于三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三人作出如下判决: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卢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上述三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三名被告人因为身上没钱临时起意抢劫之念,导致了一念之差,终获徒刑的结果,给社会、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危害。二、了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一)
4、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未成年人是相对于成年人而言的,是一个法律概念,其年龄界限由法律作出规定,各国大都以18周岁作为区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界限。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14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1、作案动机单纯、盲目、初犯、偶犯多。2、犯罪年龄低龄化。3、未成年人犯罪涉财案件居多。4、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智能化。5、连续多次作案增多。三、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一)主观原因1、受好逸恶劳的腐朽思想的侵蚀,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2、法制观念淡薄。3、判别是非能力差。4、好奇、好胜,寻求刺激等心理因素的作用也使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二)客观原
5、因1、家庭原因2、社会原因3、学校原因(1)片面强调升学率,歧视差生。(2)忽视道德和法制教育。四、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4.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5.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6.道德
6、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7.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8.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三)未成年人应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2、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3、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4、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