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1、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 依法成立2、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经济活动。 具体包括:1. 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 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3. 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3、滥用代理权的表现:1.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实施法律行为2. 代理双方当事人实施同一个法律行为3.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4、代理的特征:1.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 代理人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必须是能发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3.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
2、权范围内独立的表现自己的意志。4.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5、五种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6分)答: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合同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合同鉴证办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合同公证则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依据公证暂行条例行使公证权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为。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适用范围不同:公证作为司法行政行为,按照国际惯例,在我国域内和域外都有法律效力。而鉴证作为行政管理行为,其效力只能限于我国国内。在什么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凭履约保证向银行或者担保
3、公司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5分)答:(1)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中途毁约,或任意中断工程,或不按规定施工; (2)承包人破产,倒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承保的担保公司或银行支付投标保证金?(5分)答:(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 (2)投标人在业主已正式通知他的投标已被接受中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或拒绝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协议或递交履约保函。4代理具有哪些特征?(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必须是能够发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
4、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章1、列举五种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2、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并不完全符合有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能否生效,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同 。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行为人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3没有处分权的行为人订立的合同3、分析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6分)答:发生的时间上,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违约责任发生在合同履行过
5、程中。追究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追究的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而追究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中其中一方主观上有过错;而在认定违约责任时,不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4、列举6条合同的一般条款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3. 数量;4. 质量;5. 价款或者报酬;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 违约责任;8. 解决争议的方法。5、试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4分)答:(1)两者性质不同;(2)两者的评判标准与构成要件不同;(3)两者的时间起点不尽相同; (4)两者的后果不同。6、简述要约撤回与要约撤销的区别。(8分)答: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 要约的撤
6、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 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在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要约是不得撤销的。7、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5分)答:(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旨,要约人将自己置于一旦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无可选择的地位;而要
7、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承担约束的意旨,要约邀请人希望将自己置于一种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对方要约的地位。 8、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 承担的形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违约金 5定金 9、无效合同的种类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三章1、列举6种废标情形P150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
8、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3)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单位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不利于招标单位或招标文件所不允许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5)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或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包装密封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招标人3)投标书没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或字迹潦草、模糊不清*4)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
9、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投标人不参加投标会议的2、施工招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P1431)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3、标底编制的基本依据(1) 招标文件(2) 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3) 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4)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5) 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6) 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文件的规定(7) 招标时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4、请列举三种适宜进行邀请招标的工程项目。(6分)答:(
10、1)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 有限的;(2)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3)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5、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公开招标优点: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邀请招标优点:可以节省招标费用,提高投标人的中标几率,用够邀请到有经验和资信可靠的投标者投标,保证履行合同。6、招投标的公开原则招标活动信息公开开标活动信息公开评标活动信息公开定标活动信息公开7、施工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6/8
11、2) 投标须知;3) 合同条件;4) 合同协议条款;5) 合同格式;6) 技术规范;7) 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8)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9) 图纸及勘察资料8、工程建设招标分为哪几种1) 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 2)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3)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 4)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 5) 设备、材料招标9、简要介绍两种标底的编制方法?(7分)答:(1)工料单价法。具体做法是根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费用定额确定其他的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
12、后即为标底。(2)综合单价法。具体做法是编制标底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确定后,再与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相乘汇总,即可得到标底价格。第四章1、监理合同的解释顺序 (1)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2)监理合同协议书。(3)监理合同专用条件。(4)监理合同标准条件。(5)监理中标通知书。(6)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2、监理的额外工作和附加工作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 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
13、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建筑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第38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第五章1、勘察合同示范文本种类 及使用范围1)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GF 一2000 一0203 适用于为设计提供勘察工作的委托任务2)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二) GF 一2000 一0204 该文本的委托工作内容仅涉及岩土工程2、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种类 及使用范围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GF 一2000 一0209 适用于民用建设工程设计的合同2) 建设工程
14、设计合同(二) GF 一2000 一0210 适用于委托专业工程的设计3、勘察、设计合同委托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委托方因工程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承包方的勘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工程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委托方造成损失,委托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工程项目施工困难,委托方也可提出索赔。 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以提出索赔。4、勘察、设计合同订立程序 勘察合同,由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双方同意即可签订。 设计合同,须具有上级机
15、关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方能签订。小型单项工程的设计合同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签订。如果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签订。 勘察、设计合同在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由双方负责人或指定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简述设计单位的资质分类以及各自的业务范围。(6分)答: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1分)甲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1分)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地区不受限制。(2分)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承
16、担工程设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2分)简述勘察合同的收费与支付方式。(8分)答:勘察费用或按照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2分)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另行议定。(1分)大写列明本工程勘察费预算,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2分)如果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进度的比例,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一定比例的工程进度款,(2分)提交勘察结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
17、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1分)简述勘察单位的资质分类以及各自的业务范围。(6分)答: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1分)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1分)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专业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承担工程勘察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3分)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地区不受限制。(1分)第六章1、施工合同由 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三部分组成 并附有三个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工程质量保修书2、施工
18、合同签订的必备条件1、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 工程项目列入年度计划3、 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 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 招投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3、保修书包括的内容 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4、竣工结算后,发包人迟迟不结算价款,承包人怎么办?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
19、价款优先受偿。5、变更合同价款的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何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6、施工合同的特征 1、标的具有特殊性 2、履行时间较长 3、条款多 4、综合性强7、列举5个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 一周内非承
20、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 不可抗力;7)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
21、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请列举六种合同风险对策。(6分)答:(1) 采取技术的、经济的和管理的措施;(2) 合同中的保全措施;(3) 工程保险;(4) 采用合伙或分包措施;(5) 报价中提高不可预见费;
22、(6) 通过谈判,完善合同条文,双方合理分担风险;(7) 在工程过程中加强索赔管理。(答对以上其中6点得满分,每点1分)从承包工程的计价方式划分,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各自适用的范围。(8分)答:(1)总价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2分)(2)单价合同,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单位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降低成本中提高利润。(2分)(3)成本加酬金合同,(1分)主要适用于需要立即开展工作(如灾后救灾)的工程项目;(1分)新型的工程项目,或对项目工程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未确定。(2分)简述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验收程
23、序。(6分)答: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共同清点。(1分)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分)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分)实际的工程变更程序,请用示意图表示出来。(5分)答:承包商提出变更申请工程师批准变更申请业主或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师发出变更指令承包商执行变更业主(或工程师)与承包商进行价格和工期调整谈判第七章请列举五条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5分)答:
24、(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2)合同标的;(3)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4)材料的数量和计算方法 ;(5)材料的包装;(6)材料交付方式;(7)材料的交货期限;(8)材料价格及结算;(9)违约责任;(10)特殊条款。(每条1分,写出上述其中5条即可得5分)简述材料采购合同中逾期交货的相关规定。(6分)答:不论合同内规定由供货人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交接,还是采购人去自提,均要按合同约定依据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计算违约金。(1分)对约定由采购人自提货物而不能按期交付时,若发生采购人的其他额外损失,这笔实际开支的费用也应由供货人承担。(1分)如采购人已按期派车到指定的地点接收货物,
25、而供货人又不能交付时,则派车损失应由供货人支付费用。发生逾期交货事件后,供货人还应在发货前与采购人就发货的有关事宜进行协商。(2分)采购人仍需要时,可继续发货照数补齐,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如果采购人认为已不再需要,有权在接到发货协商通知后15天内,通知供货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但逾期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供货人继续发货。(2分)简述材料采购合同中提前交货的相关规定。(6分)答:属于约定由采购人自提货物的合同,采购人接到对方发出的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2分)对于供货人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人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
26、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供货人承担。(2分)代为保管期内,不是因采购人保管不善原因而导致的损失,仍由供货方负责。(2分)材料采购合同订立有哪几种方式?并说出他们各自适用的范围。(6分)答:(1)公开招标,适用于大宗材料即标的额较大的采购合同(2分)(2)询价、报价、签订合同,适用于一般性的材料采购。(2分)(3)直接定购,适用于标的数额较少的、用时很紧的建设材料。(2分)第八章 1、FIDIC一般承包商与指定分包商的区别1) 选择分包单位的权利不同2) 分包合同的工作内容不同3) 工程款的支付开支项目不同4) 业主对分包商利益的保护不同5) 承包商对分包商违约
27、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2、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应用前提1、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2、委托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3、按照单价合同编制招标文件简述FIDIC合同条件关于解决合同争议方式的规定。(6分)答:(1)提交工程师决定。任何一方要求工程师作出决定时,他应与双方协商,尽力达成一致。(2)提交争端裁决委员会决定。裁决委员会在收到提交的争议文件后84天内作出合理的裁决。作出裁决后的28天内,任何一方未提出不满意裁决的通知,此裁决即为最终的决定。(3)仲裁。任何一方对裁决委员会的裁决不满意,或者裁决委员会在84天未能作出裁决,在此期限后的28天内应将争议提交仲裁。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
28、件中规定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进展的时间情况,在哪些方面认为有必要时就可以发布工程变更指令?请列举四个。(4分)答:(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每条1分,写出上述其中4条即可得4分)第九章1、施工索赔的内容(列举6个)(1) 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2) 工期延长和延误的费用索赔 (3) 加速施工的索赔(4) 因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而引起的索赔 (5)
29、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 (6) 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的索赔(7) 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8) 因合同条文模糊不清甚至错误引起的索赔(9) 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10) 法规、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2、建设工程索赔程序(1)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 索赔资料的准备(3) 索赔报告的编写与提交(4) 索赔报告的评审(5) 索赔谈判(6) 索赔争端的解决3、索赔成立条件(1) 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支出或工期损失;索赔就是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的(2) 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3) 按合同规定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4) 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4、以下几种情况发生时,承包商可以索赔材料费(1) 由于业主或工程师要求增加额外工作、变更工作性质、改变施工方法等,造成承包商材料耗用量增加。(2) 在工程变更中业主延误时,可能会造成材料库存时间延长、材料采购滞后等,从而引起材料单位成本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