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 验 室 管 理 制 度佛山市南海区排水监测站站长:陈宇鸿质量、技术负责人:陈业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25号电话:(0757)86329701传真:(0757)86329701邮编:5282001 目的此规程的目的在于确保实验室安全、卫生并符合不同分析测试对象的不同要求,保证检测数据正确、可靠。2 适用范围适用于监测站所有实验室。3 职责监测站所有人员各自负责指定区域的卫生及安全工作。4 操作程序41 实验室卫生制度4.1.1 为确保环境卫生和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室进行经常性的、长久不懈的清洁卫生工作,实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禁止将与检测分析工作无关物品带入实验
2、室。4.1.2 实验室内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玻璃器皿及工作环境应保持清洁。4.1.3 实验室工作人员上检测岗位时,应穿戴好衣、鞋、帽。4.1.4 检验结束时,各工作人员应将仪器、器皿清洁干净,并排列整齐;将工作台面擦拭干净,一切废物放入废纸篓或垃圾桶内,并及时处理。废液按废液(渣)处理程序处理后方可倒掉。4.1.5 全站人员应按照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域(包括地面、台面及仪器等)定期进行清洁,坚持每天一小时,每周一大扫,节假日按照上级布署进行节前大扫除。清洁卫生工作由专人监督,对不履行职责者进行处罚。42 实验室安全制度4.2.1 实验室必须配备各种防火器材,定期检查其有效性,检验人员必须熟悉
3、各种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对象。4.2.2 进行有毒有强烈刺激性气体放出及易挥发性物质的操作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戴防毒面具。4.2.3 进行加热操作或有易燃易爆危险操作时,操作者不离开现场。4.2.4 配制强酸强碱浓溶液或具有腐蚀性试剂溶液时,应戴防护眼镜和手套。4.2.5 在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废物,不得乱倒乱放,应集中处理。4.2.6 使用检验室的各种仪器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不可自行拆卸,检修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4.2.7 用电时,应严格遵守用电安全规程,出现用电事故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依事故性质决定下一步措施。4.2.8 易燃易爆及
4、有毒物品应由专人保管。检验人员应熟悉各种试剂的性质,严格分类存放,安全保管。4.2.9 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应严格存放在保险柜内,钥匙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每次使用应按需用量领取并领取手续,登记用量和库存量。4.2.10 所有存放药品的试剂瓶,应贴上标签分类存放。4.2.11 大型仪器设备必须定置管理,在型仪器室及气体间必须严禁烟火。4.2.12 检验结束,人员离开检验室前应对检验室的设备、水、电、气、门窗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爆工作。4.2.13 监测站全体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防微杜渐。如遇事故发生,特别是在危险性大或不久便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逃离现场,应一边大声呼救,一边进行合理的应急处理。5 相关文件51 岗位责任制52 废液(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