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4
2、、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三、消防安全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2、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3)、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3、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
3、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2)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五、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1、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3、存料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六、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八不准”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