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约研究员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建设一支教学业务硬,科研能力强,专兼职相结合的青年教育研究队伍,武汉现代青年教育研究所拟在全市(含城市圈)范围内聘请一批特约研究员。第二条 特约研究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各单位的教学骨干和教研精英;善于接受新观念,思想活跃;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对青年教育研究工作兴趣浓厚、有时间保证。第三条 特约研究员的职责:自觉提高青年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主动参与调查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善于提出和申报有价值的研究课题,每年主持或参与完成计划的研究任务,或者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第四条 特约研究员的权利:以研究所名义进行横向合作项目的立项和研究;通过研究所平
2、台争取必要的教研经费支持;推荐学术论文在CSSCI收录期刊优先发表;协助编写、出版学术专著及相关课程教材;参加研究所举办的所有学术交流活动。第五条 特约研究员的聘请程序为:申报人根据特约研究员的任职条件,填写特约研究员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研究所申报,经过研究所理事会审核批准后,正式颁发聘书。第六条 特约研究员的管理:特约研究员的业务管理归口武汉现代青年教育研究所学术委员会。第七条 特约研究员的聘期:特约研究员的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视为续聘。若因特殊情况,特约研究员本人书面提出辞聘,研究所将无条件接受辞聘请求;对在聘任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特约研究员,研究所视情保留解聘的权利。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