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场馆、设施及器材管理人员工作职责为加强我院体育场馆的管理,维护体育场馆设施,进一步提高体育场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其为学校和社会服务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一、 体育教研室是负责体育场馆和其它教学设备全面管理的部门,其工作任务是为体育教学、课外活动、运动训练、体育竞赛以及对外交流等需要,提供场地、器材、仪器、设备等方面的服务,其职责是认真落实学院下达的指示和要求,努力为学校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竞赛、群体活动及教职工的锻炼热诚服务。二、 各场馆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本人所负责场、馆的安全、消防、卫生、秩序、器材借用、器材归还和简
2、单维修等事项;在体育教学、运动训练、课外体育活动期间,清理无关人员离场。三、 场馆管理人员要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下班后及时关灯、拉闸,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按时发放与收回体育器材,收回后归类摆放整齐,长期不用的器材要及时收回保管好;根据需要画好场地;搞好场馆的清洁卫生,雨雪天和沙尘天后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和尘土;经常检查场地、器材、设备,如有设备损坏,自己能维修的自己维修,维修不了的及时向体育教研室汇报或通知专门维修人员。四、 体育场馆是为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竞赛及其它集体活动提供物质保障的场所,管理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保持场馆的整洁有序,言语和气、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五、 所购买的一切体育设备、器材、服装、用具等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点清数量,检查合格后才可填写入库单;领取物品要填写出库单;借用设备、器材等物品要办好手续,归还时应认真检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凡发现其数量不全或物品损坏时,应要求借用者予以赔偿;库房和各场馆要有清楚的物品清单,做到帐、物相符。体育委员会201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