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水处理工作制度1. 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院、处室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2. 当班时应按规定着装,不擅离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遇到特殊情况须先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3. 严格遵守各种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对各类仪器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正常运转。4. 发现设备异常现象时,应分析故障原因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及时报告领导,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5. 值班人员须按时完成每日工作任务,随时巡查设备运行情况,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故障未解决不得交班。6. 室内保持卫生整洁,实行分工负责制,每日做好各项记录。7. 水质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污水处理交接班制度1. 接班人员应提前15
2、分钟到岗准备接班,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主动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如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2. 当设备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维修,责任不清时禁止交接班,须待故障处理完毕设备正常运行方可交班。3. 做好环境卫生,交接双方对运行设备、环境卫生认同情况下方可交班,否则不得交班。4. 交接人员必须按要求项目填写各项交接记录,并做到认真、准确填写,运行记录要保持干净、整齐无缺。污水处理巡视检查制度1. 定期巡查构筑物与地下设备间,每2小时对药剂使用与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尽量避免人为和自然事故发生。2. 对运行设备及所有阀门、压力装置、调节装置,每2小时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增加检查次数。3. 检查运行设备的电控柜、操作柜、模拟多功能显示装置是否正常,只是是否一致,有无超前或滞后现象,并注意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电工。4. 检查运行设备间的照明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报修。5. 巡回检查线路:管理室-消毒池-过滤间-加药间-污水处理构筑物-地下设备间-管理室。6. 认真填写巡回检查情况记录,做好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