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完善长效工作和管理机制,使各项安全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切实承担起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安全的职责,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调整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1、组 长: (校长)2、副组长: (书记)、 (副校长)、 (副校长)3、主管领导: (副校长)4、执行机构及成员:校办公室: 保卫科: 德育处: 总务处: 教务处: 实训处: 产业开发办: 教科室: 招生办: 就业办: 宿舍区: 各工会:工会组长各教研组:教研组长 各班级:班主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国家和省、市、县
2、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职能。部署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2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检查和考核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加强安全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每月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6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的技能。 7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订和落实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防御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好各项善后工作。 8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情况,按照事故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并及时对事故进行结案。 9、领导小组成员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每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