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安全责任书 门卫是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是维护学校稳定,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岗位,为进一步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特确立如下责任书:1、广泛宣传学校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措施,取得的成绩,及时反馈来自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2、上课期间,实行“军事化”管理,学生不得擅自走出校园。若有特殊情况,需出示经班主任及当天行政审查同意的请假条方可出校。3、上课期间不得擅离值班室或关闭校门,不得将住宿生放出校园,如因中途门卫离岗,住宿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追究门卫的责任。通读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出校门。4、学生在学习期间,谢绝会客,家长亲友原则上不得入校找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门卫同意,并进行登记。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学生离开学校。家长会见子女必须在下课后或就餐休息时间,其余时段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4、忠于职守,不得将闲杂可疑人员(包括推销商)放进校园,如陌生人需进校园,必须事先电话联系,得到允许,填好登记表,方可放行。5、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门卫必须加倍,不得离岗,不得放非在校学生进入校园。门卫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代理人员。6对出现学生纠纷,社会闲杂人员强行进入学校,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助调查处理善后工作。若玩忽职守,造成后果,学校将追究其责任。7、此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学 校:门 卫: 时 间: 时 间: